建国前莆田县营业牌照税情况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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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唯一号: 130634020230001659
专题名称: 建国前莆田县营业牌照税情况
文件路径: 1306/01/object/PDF/130610020230000007/001
起始页: 0498.pdf
专题类型: 数据统计

专题描述

民国3年开征烟酒营业牌照税。初分整卖与零卖二种,整卖营业每年纳税40元,零售营业分甲乙丙三等,甲等纳16元,乙等8元,丙等4元。民国23年扩大对经营进口烟酒的营业户征收并提高定额。民国31年更名营业牌照税,扩大征收范围,包括戏馆、书场、酒馆、澡堂浴室、屠宰户、牙行、当铺等。民国33年改按行业分类以资本额大小分级定额征收。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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