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收养童养媳陋习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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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唯一号: 130634020230001246
专题名称: 城厢区收养童养媳陋习
文件路径: 1306/01/object/PDF/130610020230000006/001
起始页: 0684.pdf
专题类型: 民俗文化

专题描述

1949年以前,境内收养童养媳之风盛行,贫苦人家无力多养子女,中等之家轻视女孩子,多把女孩送给人家当童养媳(俗称“媳妇仔”)。贫苦人家怕将来娶不起媳妇,多抱养童养媳,中等人家乃至部分富户抱养童养媳,多将她们作为婢女使唤。童养媳在成年结婚后,在家庭中的地位并没有多大改变。民国以后,尽管境内有许多女孩子上学读书,但绝大多数童养媳无人学权利。抗日战争爆发后,政府推行强制国民教育,才有部分童养媳得以入学。1950年,人民政府颁布《婚姻法》,废止收养童养媳,提倡婚姻自主,男女平等,境内收养童养媳之风始逐步消失。原来的童养媳则成为养女,拥有婚姻、择偶的自主权。

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城厢区志》

本书涉及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业经贸、交通邮电等方面记述了城厢区1400多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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