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图书馆
莆田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莆田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城厢区男尊女卑陋习
知识类型:
专题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唯一号:
130634020230001244
专题名称:
城厢区男尊女卑陋习
文件路径:
1306/01/object/PDF/130610020230000006/001
起始页:
0683.pdf
专题类型:
民俗文化
专题描述
境内男尊女卑的封建道德观念十分突出。自古以来,妇女承担繁重的家务劳动,农村妇女还要和男子一样从事农事活动,城区妇女既要侍奉公婆、丈夫,还要抚育孩子,自凌晨直至夜半,终日不得休息,男子专门从事某一职业,几乎不问家事,许多官家子弟和读书人养成“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习惯。接待客人,除亲戚女眷外,妇女必须回避,也不能同桌吃饭,辞岁、迎春、迎神、扫墓及各种重大祭祀活动,妇女要备办各类祭品,却不能参与祭祀活动,也无权分配祭品,古有“妇女不算丁”(祭祀完毕只按男丁分配祭品)的俗语。妇女非但社会地位低下,甚至不能有自己的名字,女子出嫁后,男家可以任意更改她的名字。莆仙妇女多以地名作为名字,一般以其娘家的村名或里社、祠堂名称为其名,童养媳则双方都以对方的地名作为她的名字,如柳桥村的女子嫁入城区,男方则称她为“柳桥”、“柳桥妹”或“柳桥嫂”。要是童养媳,则柳桥村人就叫她为“城里”或“城里妹”。妇女去世后,家谱中只记其姓氏而不记名。在婚丧寿庆等“走家事”的贺幛上,妇女更无落款署名的权利。清代以前,除少数富室和读书人家的女儿以家庭教育方式读书识字外,女子不能入塾读书,更不得参加科举。民国时期,境内女子入学校上学的日益增加,以地名为名字的习俗也渐消除,但男尊女卑的习俗仍十分普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提倡男妇平等,男尊女卑的陋习才基本消失。
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本书涉及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业经贸、交通邮电等方面记述了城厢区1400多年的历史。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