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厢区丧葬习俗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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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唯一号: 130634020230001224
专题名称: 城厢区丧葬习俗
文件路径: 1306/01/object/PDF/130610020230000006/001
起始页: 0677.pdf
专题类型: 民俗文化

专题描述

旧时丧葬习俗较为繁杂,一般分为以下几步: 移床病人临危,从寝室移至厅堂,男在左,女在右。 换衣病人断气前,家属给病人更换衣服,其衣服叫寿衣。 送终病人断气后,用白布给死者蒙身盖首,在床前点燃长明灯,全家人男去冠、妇披发哀哭,直至发丧。 洗身孝男到河沟用铜钱向水神买水,为死者洗脸、洗脚、洗手。 入殓死者洗身后,子媳要为其穿上寿衣、寿鞋。清代以前,官吏死亡,要穿上官服、顶戴,富家大户还要用整匹白绫包扎尸身,称为“殓身”。后死者亲属把棺材抬至厅堂,择时入殓,亦称入木,入木时有的地方请法师“洒净”。子孙披麻戴孝,子辈穿麻衣,孙辈穿白衣,鞋上缀片麻布,孝男孝媳左手腕套上串带铜牌的白带圈,丧父套于左,丧母套于右,哀哭声声,向遗体告别。之后孝男捧死者头部,孝媳抬死者脚腿,把死者置于棺内,遮上“水被”,然后盖上棺盖钉牢。此时,八字冲犯的人要避开。 烧卧褥席孝男孝媳搬出死者用过的卧席、被褥,送往野外焚烧。 买路钱棺材上山安葬时,同族下辈人要去送葬,孝男头戴“草圈麻帽”,手执“孝子鞭”,沿途散发“银纸”(即买路钱),俗称放纸钱。 进葬把棺材置于墓穴内,在墓穴前摆祭品祭奠。 立灵位安葬后第二天,在厅堂为死者设灵堂,立灵位。每日向死者“上饭”哭灵,第三天上山探墓,第六天为死者立木立碑,用红布或红纸书写死者功德,称“铭旌”。 做七死后49天内,七日一祭,俗称“做七”。第一个七日叫“头七”,最后一个七日叫“尾七”。服丧期间,家属不能穿红衣,不许赴宴饮酒等。 起服死者辞世一百日,要请僧人诵经或做“道场”,超度亡灵,之后拆除灵堂,家属换素服为吉服。清代以前旧制:官员父母死亡,要辞职回家守孝,在墓旁筑庐守墓,三年后才能起服复职,称为“丁优”,民国以后,这种制度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政府号召改革传统丧葬习俗,用追悼会代替吊丧,用花圈、挽联代替香烛、银纸,用戴黑纱、白花代替披麻戴孝,用遗像代替木立碑,改土葬为火葬,札仪从简,深受群众欢迎。此俗正在城乡民间逐步扩大、沿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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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志

《城厢区志》

本书涉及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业经贸、交通邮电等方面记述了城厢区1400多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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