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维护建设税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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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唯一号: 130634020230001087
专题名称: 城市维护建设税
文件路径: 1306/01/object/PDF/130610020230000006/001
起始页: 0285.pdf
专题类型: 数据统计

专题描述

1985年,城厢区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规定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均须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税单位和个人以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三税”同时征收。其税率分为7%、5%、1%三档。全区自开征以来历年征收额为:1985年24万元,1986年37.31万元,1987年40.3万元,1988年63.4万元,1989年66万元,1990年70.4万元,1991年86.21万元,1992年110.8万元,1993年118.1万元,1994年239.5万元。

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城厢区志》

本书涉及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业经贸、交通邮电等方面记述了城厢区1400多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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