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税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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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唯一号: 130634020230001085
专题名称: 建筑税
文件路径: 1306/01/object/PDF/130610020230000006/001
起始页: 0285.pdf
专题类型: 数据统计

专题描述

1983年10月1日起,境内开征建筑税。对全民所有制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使用国家预算外资金,安排的自筹基建投资和更新改造项目中的建筑工程投资,均由使用资金单位缴纳建筑税,税率按投资额的10%计征。1987年7月1日起,执行国家颁发的《建筑税暂行条例》,实行10%、20%、30%的差别比例税率征收。城厢区历年建筑税征收额为:1984年9.44万元,1985年18.3万元,1986年18.23万元,1987年45.9万元,1988年31.7万元,1989年37万元,1990年66.2万元,1991年76.81万元,1992年52万元,1993年33.4万元。1994年1月1日实行新税制后建筑税停征。

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城厢区志》

本书涉及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业经贸、交通邮电等方面记述了城厢区1400多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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