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土地使用税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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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唯一号: 130634020230001078
专题名称: 城镇土地使用税
文件路径: 1306/01/object/PDF/130610020230000006/001
起始页: 0283.pdf
专题类型: 数据统计

专题描述

1988年10月1日起,城厢区开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用地核定税额为:一等1元、二等0.8元、三等0.6元、四等0.4元。由拥有土地产权、使用权、代管权的单位和个人向税务部门缴纳,按年征收。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用地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仍按有关规定收取土地使用费。历年来全区征收税额为:1989年11.8万元,1990年23.4万元,1991年22.79万元,1992年18.4万元,1993年22.8万元,1994年23.3万元。

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城厢区志》

本书涉及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业经贸、交通邮电等方面记述了城厢区1400多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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