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事业建设费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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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唯一号: 130634020230000389
专题名称: 文化事业建设费
文件路径: 1306/01/object/PDF/130610020230000001/001
起始页: 0607.pdf
专题类型: 数据统计

专题描述

1997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制定《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缴费人应当缴纳娱乐业、广告业营业税的营业额和规定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费率为3%。莆田市地税局自同年6月17日起征收该费。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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