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购置税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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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唯一号: 130634020230000372
专题名称: 车辆购置税
文件路径: 1306/01/object/PDF/130610020230000001/001
起始页: 0594.pdf
专题类型: 数据统计

专题描述

2000年12月,根据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国家计委等部门《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从2001年1月1日起,开征车辆购置税。即在境内购置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等车辆应征收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为有利于车辆购置附加费改车辆购置税工作平稳过度,国家税务总局和交通部商定,车辆购置税由各省交通部门所属车购费稽征机构负责代征。2004年12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交通部、人事部、财政部、中央编办《关于做好车辆购置税费改革人员财产业务划转移交工作的通知》,从2005年1月1日起,车辆购置税移交国税征收。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上册》

出版者:人民出版社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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