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卿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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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唯一号: 130630020230005862
人物姓名: 陈俊卿
人物异名: 字:应求
文件路径: 1306/01/object/PDF/130610020230000007/001
起始页: 1063.pdf
性别:
时代: 南宋
出生年: 1113
卒年: 1186
籍贯: 白湖(今城郊乡阔口村)

传略

陈俊卿,字应求,白湖(今城郊乡阔口村)人,宋政和三年(1113)生。 绍兴八年(1138),俊卿举进士第二,授泉州观察推官。再调时被秦桧所抑,移南外睦宗院教授。桧死,俊卿被召为秘书省校书郎,除著作佐郎兼王府教授,累迁殿中侍御史。进谏时,他指出:“人主以兼听为美,人臣以不欺为忠。”又说:“抑将之骄而警其惰,作士之气而收其心,则纪纲立而号令行。”疏上,高宗一再称善。 俊卿立朝,以弹劾奸侫为已任。当时章夏“骄恣不省事”,刘宝“掊克”、“拒命”,汤思退“秉政无状”,韩仲通“冤陷无辜”,他奏请贬黜他们的官。金兵侵轶成势,他又疏请解除杨存中的兵权;张去为暗中阻止用兵,他主张按军法论处;还要求起用张浚镇守建康。因他不避权贵,直言敢谏,高宗称之为“仁者之勇”。除权兵部侍郎。 金完颜亮兵渡淮河,俊卿受诏措置浙西水军。亮死,高宗诏他“治淮东堡砦屯田”。金完颜雍立,想与宋重修旧好,朝臣多附和议,他独以为“宜先正名”,理由是“名正则国威张,岁币可省”,并陈“选将、练兵、屯田、减租”的谋画,以备采纳。 孝宗立。俊卿奏陈:“为国之要有三:用人、赏功、罚罪。所以行之者至公而已。”迁中书舍人。不久,调江淮宣抚判官兼权建康府事。临行,又请“分遣舟师直捣山东”。因朝臣力主和议,他的计策没有被采用。同年冬天,他回京条陈十事:“一、定规模,二、振纪纲,三、励风俗,四、明赏罚,五、重名器,六、遵祖宗之法,七、杜邪枉之门,八、裁任子之恩,九、限改官之数,十、蠲无名之赋。”受到孝宗的嘉许。 隆兴元年(1163),俊卿任礼部侍郎,参赞军事。符离兵败,张浚自劾,他也上疏请罪。诏以宝文阁待制出知泉州,改提举太平国宫。 乾道元年(1165),俊卿被召还京。入对,极论朋党的害处。除吏部侍郎兼侍读,同修国史。不久,出知建宁府。乾道二年(1166),升吏部尚书,迁同知枢密院事,劾曾觌、龙大渊“怙旧恩,窃威福”。孝宗贬了曾、龙两人的官。乾道三年(1167),任参知政事,知枢密院事。龙大渊死,孝宗拟召回曾觌,他剀切谏阻。不久,又劾殿前指挥王琪“诈传上旨”,琪因被削秩罢官。刘珙进对,因“争辩激切”忤旨,诏除珙端明(一作“观文”)殿学士,奉外祠。他奏说:“珙以小事获罪,臣恐自此大臣皆阿顺持禄,非国家福。”孝宗因改珙帅江西。 乾道四年(1168),俊卿为相,“抑奔竞,奖廉退”,“遇牧守自远方来,必间以时政得失”。时两淮“备御未设”,他奏请“于扬、和二州各屯三万人,仍籍民为义兵,农隙给两月之食,教以战阵”。但没有实行。五年(1169),他荐虞允文为枢密使。允文至京,孝宗以为右相,以他为左相。曾觌官满当代,他奏请“处以浙东总管”。枢密承旨张说替亲戚求官,尽管允文应允了,他仍然坚持不肯。因此,曾、张两人都恨透他。六年(1170),允文再次建议遣泛使赴金,“以陵寝为词”,与金通和。俊卿主张“镇之以静”,“以逸待劳”。孝宗支持允文,出他判福州。他临走时,又劝孝宗“远侫亲贤,修政攘敌,泛使未可轻遣”。但孝宗还是派出泛使,召回曾觌,于是,朝中群臣都钳口结舌,不敢说话。他到福州,不久,进银青光禄大夫。七年(1171),请祠,提举临安洞霄宫。 淳熙二年(1175),俊卿再知福州。四年(1177),除特进,仍提举洞霄宫。五年(1178),起判建康府,任江南东路安抚使兼行宫留守。召对时,奏说:“人才进退由私门,大非朝廷美事。”他再到建康,“为政宽简,罢无名之赋”,深受民众爱戴。 淳熙八年(1181),俊卿上章告老,诏授醴泉观使,封申国公。九年(1182),以少傅致仕,进封魏国公。十三年(1186),加少师,进封魏国公。同年十一月,卒,享年73岁。赠太师,谥正献。 俊卿工小楷,“结构在颜清臣、欧阳信本之间”。所著有《陈正献奏议》二十卷、《陈正献表》二十卷、《陈正献集》十卷行世。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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