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光朝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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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唯一号: 130630020230005861
人物姓名: 林光朝
人物异名: 字:谦之;号:艾轩
文件路径: 1306/01/object/PDF/130610020230000007/001
起始页: 1063.pdf
性别:
时代: 南宋
出生年: 1114
卒年: 1178
籍贯: 黄石镇郑庄

传略

林光朝,字谦之,号艾轩。黄石镇郑庄人。生于宋政和四年(1114)。 光朝少时力学知书,有声誉。绍兴五年(1135),赴礼部试落第。八年(1138),再试礼部不第。在回家途中,听说吴中陆景端(字子正)曾经受学于尹焞,于是就留在钱塘从陆景端学,致力于圣贤践履学问的研究。通贯六经、百家,一言一动都以礼为准则。 宋绍兴九、十年间(1139~1140),光朝由钱塘返莆,“开门教授”。在族叔林国钧的资助下于黄石东井“红泉宫”办“红泉义学”,供馆谷给四方来学的人。各地从他学习的每年不下数百人,被称为“南夫子”。他平生不喜著书,只把从师得到的圣贤精细之意,口授学生,使学生心通理解。他曾经说:“道之全体,存乎太虚,六经既发明之,后世注解固已支离,若复增加,道愈远矣。”其间,曾到城山“松隐精舍”、金山“蒲弄书堂”和福清海口“龙山书院”讲学,教学时间前后达二、三十年之久。 隆兴元年(1163),光朝年已五十,始以进士及第授左迪功郎,调任袁州(今江西宜春市)司户参军。上任前,孝宗召他谈话,他在应对中提及以潜邸恩侥幸进用的曾觌、龙大渊二人的罪行,孝宗不悦。改以左承奉郎任永福知县。 乾道五年(1169年),《四朝会要》书成,调光朝任著作佐郎兼礼部郎官。八年(1172),升任国子司业兼太子侍读。九年(1173),张说再任签书枢密院事,光朝不去致贺,被外调任广西提点刑狱。淳熙元年(1174),改调广东提点刑狱。不久,召回任国子祭酒兼太子左谕德。 淳熙四年(1177),孝宗到国子监听光朝讲解《中庸》,赞不绝口,面赐金紫,升任中书舍人兼侍讲。当时吏部郎谢廓然由曾觌推荐,赐同进士出身,任殿中侍御史,任令预由中书经办,光朝愕然说:“是轻台谏,羞科目也!”。拒绝办理。孝宗知他执意不办,命他暂代工部侍郎。他辞不就职,请求外调,于是以朝散郎充集英殿修撰,任婺州知州。又以老病不能去,改派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淳熙五年(1178),卒,终年64岁,1文节。 著有《艾轩集》九卷、奏割二十卷、《易解》一卷和《诗书语录》、《中庸解》、《庄子解》等书。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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