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茂良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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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城厢区志》
唯一号: 130630020230004153
人物姓名: 龚茂良
人物异名: 字:实之
文件路径: 1306/01/object/PDF/130610020230000006/001
起始页: 0693.pdf
性别:
时代: 南宋
出生年: 1121
卒年: 1178
籍贯: 莆田龚屯

传略

龚茂良,字实之,莆田龚屯人,后移居城关大有仓前(今城厢实验小学所在地),生于宋宣和三年(1121年)。 绍兴八年(1138年),年仅18岁的茂良登上进士第,被称“榜幼”,授南安县主簿,调泉州观察推官,以廉勤受人称道;旋改宣教郎,召试馆职,除秘书省正字,累迁吏部郎官。 时金兵肆虐江淮,茂良上疏:“本朝御敌,景德之胜,本于能断;靖康之祸,在于致疑。愿仰法景德之断,勿为靖康之疑。”除监察御史。 隆兴元年至乾道元年(1163~1165年),江浙连年水患,茂良以监察御史职“直陈阙失”。时宠臣曾觌、龙大渊弄权,茂良上疏力劾:“曾、龙害政,路人皆知,而陛下更颂其贤,此臣所以深忧。”乃“家居待罪”,旋除太常少卿,又除直秘阁,外放建宁府知府。 乾道二年(1166年),陈俊卿劾曾、龙“怙旧恩、窃威福”,孝宗才黜贬二人的官,起用茂良为广东提刑、广州府知府。在知府任上,茂良祟厉风教,建立县学,收葬无主遗骸,百姓称颂。召对时右相虞允文阻之,茂良遂以直显谟阁出任江西转运判官、隆兴府知府。时江西连年大旱,茂良令所属蠲免积税,发放仓粮救灾,民心大得。后又以右文殿修撰再任江西。适瘟疫流行,茂良组织医疗,拯救人命,不遗余力。 乾道六年(1170年),俊卿罢相,曾3觌人朝为太子待读,荐叶衡继相位。孝宗知叶难敷众望,乃授茂良礼部侍郎,拜参知政事,与叶衡共辅朝政。茂良一上任,即奏请诏修吏部《七司法》,把用人之权统归朝廷,实行“量人才以录用”的任人唯贤政策。继而“奏取封椿米14万石”赈济淮南旱灾,以巩固边防,又请减四川酒课钱和盐引47万。 淳熙三年(1176年),叶衡罢相,茂良以首席参政代行宰相职务。时孝宗诏求贤士,茂良奏:朱熹“操行耿介”,可以录用。孝宗却听信谗言,以“虚名之士,恐坏朝廷”,不予召用。淮东总领钱良臣“侵盗水军钱粮累数十万”,茂良派人查实,奏请严惩,不料在曾觌庇护下,钱良臣反被召人京,加以重用。 淳熙四年(1177年)正月,孝宗召史浩入内廷,茂良辞职让贤,孝宗不许。时曾觌已累迁开府仪同三司,吏部郎谢廓然依附曾觌,故赐同进士出身,除殿中侍御史。中书舍人林光朝认为这是“羞科目”的行为,拒不书行任命诏书,当即被贬婺州。茂良乃乞求去职,孝宗准以资政殿学士外放镇江府。内殿议事时,茂良疏陈“恢复”六事,不料孝宗被其触痛,谢廓然乘机奏茂良四条“当诛”之罪。于是茂良又被贲降宁远军节度副使,英州(今广东英德市)安置。 淳熙五年(1178年),茂良卒于贬所,终年57岁。 茂良一生主抗金、劾奸佞、赈灾民,与蔡襄、陈俊卿、方信儒被称宋代“莆田四贤”,邑人立“四贤祠”祀之。祠址在莆田城内驿前(今莆田五中校内),已拆。 茂良冤案直至曾觌、谢廓然死后才得昭雪,初复通奉大夫;周必大为相,进呈孝宗,孝宗自认“茂良本无罪”,遂复资政殿学士,赠少保,谥庄敏,赐葬于莆华亭山牌石马山。 茂良著有《静泰堂文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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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厢区志

《城厢区志》

本书涉及政区、自然环境、人口、城乡建设、农业、工业、商业经贸、交通邮电等方面记述了城厢区1400多年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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