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良永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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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莆阳名人传》
唯一号: 130630020220003959
人物姓名: 方良永
人物异名: 字:寿卿;号:松厓
文件路径: 1306/01/object/PDF/130610020220000007/001
起始页: 0277.pdf
出生年: 1461年
卒年: 1527年
籍贯: 莆田县荔城
亲属: 方良节

传略

方良永(1461-1527),字寿卿,号松厓,莆田县荔城人。明弘治三年(1490)进士,官至刑部尚书,是明代莆阳又一以直节劲气闻名的重臣。 谨于职守 不阿权贵 方良永出身莆阳望族之家,簪缨相踵,盛久不衰。他生于明天顺五年(1461),聪颖好学,立志功业。补郡邑庠生,后与弟方良节同科擢进士第。莆阳有“龙虎榜头孙嗣祖,凤凰池上弟连兄”之谚,前句指唐状元徐寅、宋状元徐铎,后句指方良永弟兄连袂登第。 方良永登第后,先在户部观政(见习政务),派往两广督收欠税。当地所司依例有馈赠,良永严肃阻止。时邑人陈茂烈正奉使广东,拜会名儒陈献章为师后将归,遂与良永联舟北还。夜泊时流寇猝至,众客惊慌失态,良永意气安闲如平时。茂烈敬服良永胆量,遂定交为友。 这年冬季,方良永授刑部广东司主事。任上,审讯详明,断决平恕;权贵涉案,一点亦不挠屈。为时任刑部尚书的彭韶、白昂所赏识。三载考绩,升员外郎。 明弘治十三年(1500),方良永擢广东按察司佥事。御史知良永名声,檄令代理学政。数月后,海南琼州巨寇符南蛇作乱,聚众达四万人,攻劫杀掠,守吏多弃城走避。时刘大夏总督两广军务,方良永慨然请行,被委任代理海南兵备。 良永到海南后,宣布朝廷恩信,欲予招降。不听,便调防海兵剿捕之。因有将贪功轻进,致使挫创。于是,刘大夏令良永统率诸路兵力,纪律严明,出奇制胜,遂擒获元凶及其余党,完全平定了大乱。 良永在这次战役中,出入军中,三易寒暑。陈夫人担惊受怕,思夫成疾,卒于官所。幼儿呱呱,良永无睱顾及,一心一意平定大乱,为民谋福。琼州人建祠五座奉祀他。 不意有御史嫉忌良永,欲追究所谓失利之罪。时刘大夏已升任兵部尚书。叹曰:“海南之功,当以方佥事为第一,反而坐之以罪邪!”在皇上前为良永辩白,皇上赐银币犒劳良永。 这年,海南北道兵备缺员,吏部以方良永有风力,推补其职。良永巡历两道防务,每到一处,所有行李皆令官员登记,离去时令开箱验证,杜绝玷污清廉的名节。 良永任上,执法必严。琼州富豪海某人,与嫂成奸被发觉,因从中疏通,以致该案久拖不决。海某知良永为人严肃,不可接受。遂谋划派人先行笼络良永的子侄,再行疏通。良永了解案情后,立刻判决。海康(今属广东)知县王某,凭借太监刘瑾权势,虐用下官。刘瑾事败后,仍冒充时才自荐,方良永疏劾之。指挥张某坐赃有罪,行贿自救,良永将其法办。从此,吏民惴惴奉法,巨贼望风解散,境内肃然。巡按御史华公琏率先向朝廷举用方良永。正在这时,讣闻父丧,良永即日奔归。常例有水手银与僚属馈赠,良永一无所受。 明正德三年(1508),方良永父丧服除,来京等候朝廷授职。时武宗荒政不上朝,官员朝见,至左顺门行顿首礼。太监刘瑾用事,权倾一朝,以皇帝自居。外官来朝礼毕,必须再拜刘瑾。司礼的鸿胪官员引导良永至左顺门行叩头礼后,又令东向揖拜刘瑾。良永不拜,径自出门返回旅舍。有人劝良永另到刘瑾府上拜谒,以免生事。良永怒曰:“身可死,官可弃,礼不可屈也!”刘瑾闻之益怒。 数日后,吏部授方良永河南信阳兵备抚民佥事之职。刘瑾矫旨曰:“此缺不系额设,方良永这廝如何营补选,著致仕去。”良永自料触犯刘瑾,其祸叵测,故以得准致仕为喜,谢恩即行。其实,此缺实为祖宗额设,孝宗尝申诏必推补有风力者任之,完全是刘瑾矫诬伎俩。 良永既去,刘瑾仍恨不罢手。适逢海南有人上诉一桩命案,因良永尝代理海南兵备职事,欲嫁罪良永,遂奏遣锦衣千户、刑部郎中前往勘问。刑部郎中周时敏主持正义,竭力辨明良永无罪,得以幸免。方良永自此杜门不出,绝口时事。后来,良永的一位同年,系刘瑾党羽,来函告知,刘瑾对其事有后悔之意,并催促良永前来拜见。良永怒焚书信,不屑答复。 明正德五年(1510)八月,刘瑾因密谋叛反被诛。方良永才被起用为湖广按察副使。之后,先后升任广西按察使、山东右布政使。 在湖广时,邑人林俊适为巡抚,正奉命围剿兰、鄢之乱,催促方良永速赴军门谋议军事。良永居蜀数月,对平乱赞画甚多,直到平定后方回署司事。良永禁止欺压商贾的官衙私买,查处马头朱壁等人牟利害民之罪,多年宿弊迅速革除。在广西,任职半年,审理冤案滞狱,法办贪吏,打击富豪,风裁凛然。巡按御史朱志荣,一向挟势妄为,违法乱纪,见良永居官清严,密令同官以重礼笼络,暗示将有厚意。良永毅然揭发其奸,致朱御史被罢官而去。 明正德八年(1513)年,方良永弟良节升任山东右布政使。开创闽人兄弟同登进士,又同掌一省的先例。翌年,吏部获准依照英宗正统间的做法,考察全国才行兼优、政绩显著的官员十六人,由朝廷表彰,方良永名列其中,奉旨以彩币羊酒犒劳。 舍命为民 痛斥奸宠 明正德九年(1514),方良永由广东按察使转任浙江右布政使。到任伊始,问民疾苦,清除多名奸吏,又取府库羡余代民常供,抑制监督织造内臣的蛮横霸道行径,所省不赀。 良永初到任,便闻近侍朱宁鬻钞攫财,坑害民众之事,心甚恶之。不久,前镇守太监刘[2]告知:朱宁钞价意欲倍增。经了解,原先将钞分发浙江十一府,以每钞一元易银二两。朱宁嫌其太轻,欲增至四两。次日,重提此事,良永坚持不可。刘璟离席立誓曰:“我受朝廷厚恩,岂不知此事贻害百姓?只是形势如此,不得不为耳!我即不为,他人必为,百姓依然受害,而我之祸立至矣!”声泪俱下,不能自禁。过两日,再次向良永提出,竟然要求增至三两(即以两万元纸钞兑银三万两)。 面对权贵咄咄逼人之势,方良永退而思之,认为身有官职而不行使职权,必须去职;心虽愤激,但无力挽救,亦是失职,于是请求辞官致仕,不允。不久,闻朝廷新有禁例:势豪鬻钞害人者必罪。良永窃喜此事徐当中止,故棲棲不去,以待其变。不意历经数月,例禁依然不能执行。有司反征询兑钞价急于星火,甚至狼狈为奸,倍而又倍,椎肤剥髓,民不堪命。新任镇守太监王堂提出折衷办法,可将已完兑的二万四千两银截解,以稍微满足朱宁之心。并声称:“前头太监既为朱宁敛财,我不得不为之发送。” 方良永对朱宁鬻钞害民行径,深恶痛绝,同时对宪宗心腹之臣刘璟、玉堂,本可轻而易举地加以阻止,却一脸愁态,无可奈何,一曰:“不得不为”,一曰“不得不解”,助纣为虐,横敛害民行径,不忍缄默。他亦深知,事涉权贵,言出祸随,但念“一身之患害,轻于百姓之荼毒”,故昧死上疏参劾朱宁。[3] 方良永这篇以“为还民财,以消民怨”为主题的《劾朱宁疏》,以高屋建瓴之势,从”民为邦本”破题,揭露朱宁攫取民财、戕贼邦本罪行,及其负恩欺君嘴脸。疏曰:“陛下亦知:民者邦之本、财者民之心乎;又知国家财赋尽出东南,浙江居其半乎?故爱国必爱民,爱民必惜财,而浙之民、之财,尤当爱以惜也。陛下环视左右,最亲且信、与同休戚者谁耶?臣以为莫如朱宁。(朱)宁也,出自贱氓,甘为民养。陛下一旦假以‘义子’之宠,跻诸公侯之列,势倾中外,富以封君(领受封邑的贵族)。其亲之也至矣!为宁者,粉身碎骨,以图报称,尚不能万分之一,乃而有之,其攫取陛下之民财,戕贼陛下之邦本,以自速其不臣之罪,无是理也。无而有之,其愚耶?病狂耶?不然,欺也!陛下俯听臣言,即甚爱宁,必大怒也。”“臣独怪朱宁之忍于负陛下也。今人有一饭之恩必报,陛下之待朱宁,岂一饭比哉?不图报恩,反取陛下之邦本而动摇之,略不顾惜。故迹其所为,在事为不孝,在臣为忠,在法所必诛而无赦者也。” 方良永尖锐指出,在朱宁横敛民财过程中,一些宠臣不加阻止,因此朝廷已陷入“陛下有大臣而不能用,有亲臣而不肯用”的严重政治危机之中了。 方良永进而指出:“今四方群盗甫息,疮痍未濯,边事多虞,馈饷不继。浙东、西诸郡,雨雹为灾,待哺之民,嗷嗷千里。事势若此,苟犹隐忍不为陛下言,则已敛之财,必入朱宁之手,而民心伤矣!民心伤则国本伤,本伤则枝干凋瘁,根柢蹶拔,陛下其能晏然于上乎?”良永毫不忌讳责问:“是孰使之哉?陛下之‘义子’,亦陛下之亲臣也!陛下反思及此,能不寒心?”疏请明武宗“割偏私之爱,奋独断之勇”,廷诘朱宁以鬻钞害民之故,如其饰非护短,不肯服辜,敢于欺罔,即将其下之诏狱,明正典刑,以昭示天下,为臣子悖逆之戒。惟陛下明察而果行之。同时,请求急敕都察院,行巡按浙江监察御史,会同镇守等官,将已敛钞价尽还给民,未敛之数随即停止,并查究奸吏借机多科侵克之弊,悉置诸法。“则民怨未甚,犹可慰解;邦本未摇,犹可培植”。最后,直言警告曰:“陛下如以臣言不然,置之不问,日复一日,尾大不掉,将必蚕蚀天下,肆无厌之求,出于寻常所不料者。陛下于是时也,悔之晚矣!” 方良永《劾朱宁疏》,无情揭发内侍朱宁鬻钞害民欺君恶行,直指明武宗之失,不胜激切痛愤之至,尽现其忠君爱民之心。疏入,通政司私下向朱宁出示,朱宁甚为恐惧。一面留疏不报,一面采取紧急措施,力加掩饰。派遣校尉拘捕一些倚势鬻钞者,以钞值还于民,故作姿态。又假意乞请朝廷下令散还前价。暗地召回前派执行鬻钞太监,再行欺君之事。朱宁原计划于全国鬻钞攫财,浙江、山东为先行之省。不意在山东为巡抚赵璜所阻,浙江方良永亦揭发其奸,于是不得不罢手以自保。 是时,朱宁正为武宗所幸,怙宠藉威,势倾中外,朝廷大小政事,多由朱宁决定,自公卿以下大多谄媚巴结他。举朝屏息,公卿、台谏无敢出一语。方良永却以外朝之臣,讼言诛之,其直言敢谏,震惊中外。 方良永开始草疏时,连妻子亦不知道。进疏十日后,才向镇守太监们透露其事,太监闻之无不大惊失色。其后,反而愧谢良永,并暂缓征价。朝野僚友纷纷赞扬良永之疏。浙江士绅奔走贺曰:“近五十年无此疏也!”时为大理寺卿的莆臣黄巩,致书赞曰:“官钞一疏,足以落权幸之胆而束其手,拔浙东、西数百万生灵垂死中而生之。宇宙间数百年,不可无此一举;朝内外数千大小执事,不可无此一人;丈夫生世如朝露,官爵如雨泡,不可无此一着。”高度评价良永之疏的重大意义及其非凡风节。 至孝孤忠 不苟进退 方良永自知朱宁对其恨之入骨,必加陷害,思念老母,遂连上二疏乞请致仕。朱宁从中径批不允,又私下授意,以示“无憾”,良永曰:“是欲牢笼我耳!”再疏求去。吏部复允。 方良永居家六年,与林俊、郑岳、陈茂烈常游从,惇行礼让,为里俗先。部使者与郡县官司长,亦常向他咨询时政,良永悉心开陈,而不及私事。有时阅邸报,见时事日非,忧形于色。时宁王朱宸濠与朱宁密谋叛反,良永料其必犯安庆(今属安徽),进而攻占留都南京。适逢门生林有禄同知安庆,良永教其秘密防备。不久,朱宸濠果然反叛。人多服良永有先见之明。 明正德十六年(1521),明宪宗病死,世宗登基,朱宁伏法后,方有转机。御史朱节、沈灼皆奏请起用良永,左都御史胡世宗再加荐用[4],称良永“为人仗义,而不随流俗;舍己为民,而不避权势。有体国为民之志,修政立事之才,与他龌龊自守、惟保名位者不同。”[5]遂擢都御史,抚治郧阳(今属湖北)等处。 良永为人至孝,念老母年已八旬,身婴痼疾,连疏乞请终养。世宗见奏情词迫切,暂令在家侍养,俟母病痊之日起用,又降旨“待有相应员缺用他”。都御史姚镆奏请,予以破格褒宠。吏部尚书乔宇、户部尚书孙交建议:“良永居官素谨,家无赢余。宜依廉官侍郎潘礼孝养、御史陈茂烈例,月赐食米。”世宗圣旨曰:“方良永既居官素谨,著有司月给米三石养赡。钦此。”良永上疏,以家虽贫犹能自给,供奉未缺,处境亦与潘、陈二臣稍异为由,辞免月米。因已有成命,不准辞却。多年后,老母谢世,世宗遣官谕祭,命有司营葬,又以廉孝赐月米,皆是特例优礼待遇。 明嘉靖六年(1527)七月底,方良永母丧服除后,诏命总理粮储,兼巡抚应天府等地。良永念朝廷之恩,国事之重,闻命即行。于八月初随带家人二名,兼程就道,炎热不避,至浙江衢州府发病。郡府延医诊视,良永自度病势非药力能降,孤身客死无益,不得已连疏乞归。因病情危重,未报急返,九月逝世,年六十七。此前,朝廷推用良永任南京刑部尚书,卒后诏命方到,令人不胜悲叹。朝廷赐祭葬,谥简肃。邑人于荔城故里为其建祠立坊。 方良永入仕三十余年,在官不及其半,居官素谨,以廉洁著称。为人外和内刚,不倚权势,不苟进退;忧国悯民,凛然请命。至孝孤忠,始终一致。清操雅望,上下交誉。 方良永著述有《方简肃文集》十卷传世。《四库全书提要》称:“其文信笔挥洒,虽不刻意求工,而和平坦易,不事钩棘,视后来摹拟涂饰之习,转为本色。其论劾朱宁一疏,慷慨壮烈,犹有牵裾折槛之风。”《宋史》称,方良永同理学家王阳明素善,但学术观点不同。针对王氏心学,尝言:“近世专言心学,自谓超悟独到,推其说以附于象山(陆九渊),而上达于孔子。目贤圣教人次第,为小子无用之学,程(颐)朱(熹)而下,无不受摈(摈弃,排斥),而不知其入于妄。”认为王氏心学,已经坠入“妄说”的境地。看来,他还是坚信孔子的教人学说。 方良永既与弟良节同年登第,良节官至广东左布政使,亦有治行。故荔城立“名世上卿,同朝岳伯”坊,为吾莆科第之盛事。 注 [1]涂庆澜《莆阳文辑》于英丽点校本(福建人民出版社)《劾钱宁疏》为“正德元年”,乃属字讹。《方简肃文集》为“九年”,从之。 [2]同上书,同疏作“太监刘瑾”。刘瑾已于正德五年伏诛,不可回生,生亦不可任此外职。《方简肃文集》为“刘璟”,是也。 [3]《方简肃文集》题为《劾朱宁疏》,卷一。 [4]《明史》卷二百一考证。 [5]胡世宁《举用贤才以安地方疏》(《胡端敏奏议》卷三十七)。

知识出处

莆阳名人传

《莆阳名人传》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精选50人,包括高官大臣、御史、师儒、布衣儒士、状元大魁、名士等各类名人,介绍了这些名人的生平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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