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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翁世资
知识类型:
人物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莆阳名人传》
唯一号:
130630020220003948
人物姓名:
翁世资
人物异名:
字:资甫;号:冰崖
文件路径:
1306/01/object/PDF/130610020220000007/001
起始页:
0187.pdf
出生年:
1415年
卒年:
1483年
籍贯:
明兴化府莆田县
亲属:
翁
传略
翁世资(1415-1483),字资甫,号冰崖,明兴化府莆田县人。明正统七年(1442)进士,官至户部尚书,为明朝名卿,莆阳有“大司徒”之誉。 试职户部 茂掁时声 明永乐十三年(1415),翁世资出生于莆田县连江里(今黄石镇)。翁氏乃莆阳望族,科名显赫,缨绂踵接,有“六桂流芳”之号。父翁瑛,官翰林检讨,国子监助教。 世资少时嗜书好学,颖悟过人。在乡学时,器识有如老成,后随父宦游京师,进太学读书,文德修养益进。明正统六年(1441)乡试、七年礼部会试,均为第七名,擢进士第,授户部主事。 世资在任上,居官廉勤,不登权门干进。政务有暇,便翻阅旧案,探究利弊,多得其要领,而斟酌实行之。同时涉猎广记,钻研学问,或临法帖,或作诗文,日有功课。因而明习国朝典故,熟悉条例沿革,为户部各长官所敬重。一次,奉户部命往通州(今属北京),监收军士冬衣布花,发现所收贮物资由通州诸卫所(明代军事防区机构)管辖,宿弊颇多,即奏言将其改属有司直辖,理顺隶属关系,以革其弊,为朝廷所采纳。 明正统十八年(1453),翁世资因父丧回莆守制。时外敌瓦喇南侵,于土木堡大败明军,英宗被俘。成王朱祁镇监国,是为代宗,改元景泰。因时局多艰,户部尚书金濂,谋求有能力帮助商议部事者。不得已,奏请翁世资中止守制归朝。世资坚辞终制,明年服阙,仍任原职。金濂委世资专典各司章奏文移,而不差遣外出。每有大议(决议大事)必与其商榷而后施行,足见对其之倚重。不久,升署本部郎中。 时江南地区遭受水灾,朝廷欲选择公正清廉的官员勘验灾情,户部委任翁世资前往。还朝后,奏请免除应天、太平、宁国、安庆、庐州等府,及建平、宣城等卫,税粮五十万石,草料一百万;对饥乏不能自存者,檄令有司、卫所赈恤。 明天顺元年(1457),明英宗复位,翁世资以其才学德望,受命出任春闱(明代于春季举行会考)同考试官(副主考官)。不久,实授户部郎中。 明英宗复位后,朝中大臣多数被罢职。对翁世资,则因其能力与政绩,欲予重用。一日,对内侍吉祥曰:“姚夔、翁世资俱可大用。”遂擢世资工部右侍郎。 为民请命 出守衡州 明天顺三年(1459),翁世资奉命前往淮、徐督运大木,以备兴建。回朝后,本部内织染局报告:“先遣官往苏、杭等五府,提督织造上供文绮(供给朝廷专用彩缎)七千匹,未完成者尚不止六之一。今计各项赏赐等用量,需另遣官前往各府,于常额外加造七千匹。” 翁世资认为,东南地区水灾,人民苦于口食艰难,宜当撙节,以苏疲困。同尚书赵荣、左侍郎霍瑄商议时,提出减去一半。赵、霍皆有难色。世资曰:“倘得罪,某请以父子三人共当之,不敢累公也。”疏进,英宗疑其欲沽名钓誉,查究主议者,遂将翁世资下锦衣狱审问,贬知衡州府(今湖南衡阳)。时任尚宝司少卿(掌国玺)东宫讲官的邑人柯潛,赠诗送别,云:“草就匡时疏,英英气似虹。立朝真不忝,得郡未为穷(穷途末路)。 人笑谋身拙,天知报国忠。怜余素餐者,长自愧高风。”赞颂世资怀忠报国、为民请命的高风亮节。[1] 翁世资为民请命而贬谪衡州,爱民之心依然炽热。到任后,闻郡有疑狱(未裁决的疑犯)数十人,查实后全部予以平反。史志称“治郡汲汲以革宿弊、厚风俗为务。”[2]即以革除旧时积弊、敦厚风俗为执政要务。不久,便出现“政简民和”的新局面。于是,兴学助教,整修府学与石鼓书院,设立便民粮仓等等,凡属郡政所不可缺少者,皆依次兴修举办,利泽郡民。 驻衡州卫帅(指挥使)违法办事,翁世资稍加抑制,因而不和。不意卫帅诬告翁世资对其挟怨报复,英宗下令逮捕世资至京追究。经查明真相,英宗将卫帅削秩两阶调任,恢复了翁世资官职。 镇抚赣鲁 再任计司 明天顺八年(1464),明英宗病死,太子朱见深奉诏执位,是为宪宗,翌年改元成化元年。翁世资升任江西左布政使,成为封疆大臣。时都御史王俭巡抚湖湘,不可一世。世资迎送参谒时不肯屈膝,王俭视为大不敬而怀恨在心。于是,诬奏翁世资衡州去任时,“隐匿库藏”,以致再次被逮捕推问。经查验,府库册籍(账目)与库物一一明白,遂得旨官复原任。 翁世资任上,适逢广东寇发,王师南下讨伐。朝中有人献策,令江西民夫转运军饷,预计当用十万人。翁世资建议,朝廷不征江西役夫,直接拨银在广东就地籴米供饷,得到朝廷认可,从而使江西广大地区社会安定,人民免遭惊挠,朝廷传旨嘉奖。世资又与镇巡三司合谋发兵,讨平境内龙南地区(今江西龙南县)的广东流寇,为民解除困扰。 明成化四年(1468),江西大旱,粮食歉收,税负繁重,军民流移求生,一时社会混乱不安。翁世资下令开仓赈济,并奏请朝廷,蠲免民赋一百七十余万石,废除一应无名杂税,境内得以安定。 明成化五年(1469),翁世资升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奉敕巡抚山东。明年秋,山东因灾大饥荒。世资忧形于色,日夜讲求荒政,开仓赈济,劝民相助互救,派遣省官分道账恤,计发粮五十万石,安抚流民一百六十余万人。[3] 明成化八年(1472),翁世资迁官户部左侍郎。十三年,奉命总督天下粮食储运,明年,进户部尚书,职掌如旧。在此期间,身居高堂,怀忠守职,公直不挠。尝会同他官,监督漕卒浚泉增闸,引水西湖,疏浚通惠河(京杭运河首段),便利漕舟通航,旱涝无忧。江南粮米运至京,因水气潮湿,霉腐甚多,世资令于京郊通州城外设场,晒晾干燥后再储藏。又于道傍设立墩堠(里程碑),种植杨柳,开凿水井,便利军士行旅往来。时在京王府军官,前来支领粮草,每下仓场,需索百出,蛮横无理,不可制服。世资密奏其事,有旨准许以法处理,自此无人敢犯。 明成化十七年(1481),朝廷诏令翁世资执掌户部事务。正值殿试,廷策进士,世资出任读卷官。明年,翁世资年已六十七岁,以病乞休致。宪宗敬重其老成,方注意倚任之,故疏章三上俱不允退休。逾年,世资再次上疏恳求,遂加秩太子少保致仕。赐玺书,命驰驿[4]归家,有司月给米二石,岁供夫四名,可谓优遇。不意行至仪真(今属江苏)而卒,年六十九。讣闻,宪宗辍朝一日哀掉,遣官谕祭营葬。赠太子少傅,谥襄敏。 翁世资居官四十余年,敏于政务,尤善理财。久处计司,出人剂量,悬合事宜。关心民瘼,为官清正,多次受诬去职而不改素志。抚民济世,于国有功,于民有德。柯潜赠诗:“爱国心常赤,忧民鬓欲斑。”[5]世资身为财政大臣,掌一国钱粮,而“家无余资,不营身后”[6],其清廉自约,为时人所称誉。 翁世资所著诗文,有《冰崖集》家藏。 注 [1][6]周瑛《兴化府志》卷三九,《翁世资传》。 [2]据《明史》翁世资本传。新编《福建省志》翁世资传称“赈恤七百多万灾民”,系“亡”“七”二字不辨所致。 [3]古代官员因急事奉召入京或外出,由沿途驿站供给夫马粮食,兼程而进,称之驰驿。 [4]柯潜《竹岩集》卷上。 [5]郑王臣《莆风清籁集》卷十,翁世资。
知识出处
《莆阳名人传》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精选50人,包括高官大臣、御史、师儒、布衣儒士、状元大魁、名士等各类名人,介绍了这些名人的生平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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