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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陈靖
知识类型:
人物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莆阳名人传》
唯一号:
130630020220003931
人物姓名:
陈靖
人物异名:
字:道卿
文件路径:
1306/01/object/PDF/130610020220000007/001
起始页:
0052.pdf
出生年:
948年
籍贯:
兴化军莆田荔城
亲属:
陈仁壁
传略
陈靖,字道卿,兴化军莆田荔城人。他自县主簿起步,历官将作监、御史台推官、秘书丞、直史馆、兵部郎中、太常少卿、太仆卿、左谏议大夫等职,及外任河南、京东转运使,出知泉、苏、越、建诸州。怀忠效国,建言献策,被推为宋代三百年间,少有的十二名“循吏”之一。[1] 请兵平乱 上策安边 陈靖生于五代后汉乾祐元年(948),出身于一个忠君体国的仕宦世家。父陈仁壁,字象玄,仕陈洪进泉州别驾,力劝洪进纳土归宋,为通诚款于宋朝,宋太祖赵匡胤嘉其忠,授检校膳部员外郎,泉州录事参军,赐绯鱼袋。 宋太平兴国二年(977)七月,平海军节度使陈洪进率僚吏入觐。陈仁壁以老辞,命次子陈靖代其随行。陈靖敏而好学,颇通古今,秉性慈孝,任事无私而好为惠。兴化军治自游洋迁至莆田城时,尝捐家宅助建之。 宋太平兴国四年(979),游洋人林居裔聚众负险称王,为害百姓。陈靖徒步往福清拜谒转运使杨克让,陈讨平之策,授泉州德化县尉,参议军事。平乱后以功赴阙,授阳翟县(今河南禹县)主簿。[2] 宋端拱元年(988)九月,契丹犯边,攻克涿州(今属河北),王师抵抗屡次失利。陈靖关注国土安危,悉知时弊,胸有成策,毅然派遣从子上书,请求人奏机略。太宗诏就问之,陈靖上五策曰:“明赏罚,抚士众,持重示弱、待利而举,帅府许自辟士,而将帅得专制境外。”太宗视为异材,改官将作监丞。 关注国计 屡奏献议 宋初的将作监,掌管某些祭祀用具的制作供给事务,陈靖作为监丞乃佐官之职。可贵的是,陈靖并不囿于一监之务,而是同当年直陈安边“五策”一样,关注涉及国计民生之大政要务,潜心探究其利弊,勇于提出改革方案,为朝廷所重视和采纳。 宋淳化二年(991),陈靖进《上太宗聚人议》。这是一篇畅论治国之道的奏议。指出,先王聚民之法,并非“耕与之食,织与之衣”,而是开其货殖之门,示以农桑之本,使之养生送死,力服田畴,而无轻家离乡之心,是知“理国之道,聚人为先”之理。“聚人”意义在于,“人聚则野无闲田,家无乏用,义夫节妇,由是而生。内则恭睦于亲姻,外则协和于乡党,争讼无所作,邪伪无所安,欲其教化不行,不可得也。苟不然者,则官无定籍,世有浮民,逆党凶徒,由是而起。小则干陵于闾里,大则侵轶于州县,礼逊无所兴,仁信无所设。欲其刑罚不用,不亦难乎!是故王者设职官以持国本,立井田以节民财。然后赋调上均而国无苛敛,衣食下给而人无他求。仓廩充盈,时俗康阜,既庶且富,近悦远来。”建议参用古制,按人授田,五家为邻,五邻为保,递相检察,责以农桑,示其殿最,励彼属官。或土不旷功,赏罚严明,实现“上下相承,大小无隐,良畴委而再辟,游民荡而复归”的局面(《上太宗聚人议》)[3] 陈靖奏议,针对宋初历经长期战乱后,地荒民逸、政令不力,提出厚农薄赋、奖民安土、劝人复本之策。不仅利于恢复经济,安定社会,增加国家财赋,亦利于官员绩效考课。故是一个着眼全局、纯属国计民生的大政方针的政治设计,显示其深见远略,与体念朝廷之忠心。从历史记载看,此议虽一时未被采纳,但已引起朝廷的重视。 宋淳化三年(992)三月,陈靖又针对科举制度的缺陷,提出“糊名考校”的创议,为宋太宗所嘉纳。始于隋唐的科举制度,乃是中国古代选拔人才的创举。朝廷开设科目,士人自由报考,以考试成绩决定取舍。有利于公平选拔治国之才。但因其初创,难免有缺陷,在实行中不断得到修正完善,核心是如何公平选拔真才。 宋初科试取士,一改唐时由主考官决定取舍做法,而由皇帝亲自复试,决定名次等第。但主要以完卷先后排名,先进卷者擢为上第。由此,士人争习浮华,崇尚敏速,以至有的“一刻(作)数诗”,有的“一日(作)十赋”,以快取胜。 针对这种缺陷,陈靖上疏奏请,实行糊名考校办法,以革其弊。即“请以文付考官,第甲乙;俟唱名,或果知名士,即置上科。”就是先由编排官糊去卷首乡贯状,以字号排序,待主考官考定等第后,取乡贯状字号相合者,品第其姓名、差次,连同试卷上报皇帝决定名次,“临轩唱名”。 宋太宗采纳了陈靖的建议,付诸实施。于是,诏两省三馆文学之士,始令糊名考校,第其优劣,以分等级。这场省试,应试举子达一万三千名之多。太宗亲至崇政殿复试合格进士。试题为《巵言日出赋》、《射不主皮诗》、《儒行论》,因破题甚难,以至“试者惊骇,不能措词,相率扣殿槛上请解题。”会稽(今浙江绍兴)人钱易,时年十七。日末中(午),所试三题皆就。结果被指为“轻俊”(轻率之才),将其黜落。最后,得汝阳孙何以下三百二人并赐进士及第,五十一人赐同进士出身。太宗谕之曰:“尔等各负志业,中我廷选。效官之外,更励精文翰,勿坠前功也。”授孙何以下四名士将作监丞、大理评事通判诸州,其余授职事州县官。太宗又以《礼祀·儒行篇》赐予孙何,令为座右之戒。[4]显示宋太宗对科试选士的重视,同时亦反映陈靖奏请糊名考校,以改革取士弊病的重要的作用,成为中国科举制度史上一大改革创新。 此后不久,陈靖任秘书丞、直史馆之职。仍一如既往,关注时政,建言献议。 这年十月,陈靖上内殿转对(百官轮次奏事,陈言时政阙失)时,针对官员选任、考课制度之弊,提出改革意见。此篇题为《上太宗乞天下官属三年替移、一年一考》的奏议,他引经据典,阐述古制“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升降善恶、贤愚官员)”的政理,以及按官品分级评判,依善恶升降赏罚的方法,针对当时对幕职州县官员考课,“徒能按式准文,聊为隆杀,往往假声窃誉,骤越阶资,课实责虚,不拘殿最”,以及官员“争驰互竞,厚援广交,接声势以相毁称,伺衅隙而相攻击,贪名冒进,弃礼让以如遗揣已循涯,岂满盈而知戒”,以至“下位者唯用心而图上,在上者诚自固而不皇,亦何暇恤民忧国,而成功著业者哉!” 陈靖提出九等品士科目,即一曰德行以立本,二曰理才以详事机,三曰政才以经国体,四曰学才以综典文,五曰武才以御军旅,六曰农才以教耕稼,七曰工才以作器用,八曰商才以兴利源,九曰杂才以长讽谏。凡此九等,委在百司,合而论之,则邦国之政斯备;分而考之,则小大之职各扬。”并针对古代考课升迁年限,多达九载,少则六年、四年,提出:“天下诸色官属,依旧三年替移(升迁调动),仍一年一考是非,三考然后升降。有绩者赏,无劳者罚,善最特異者,锡以殊劳;累任无状者,置之散地;不能致功虽有善名者,不与之陟、不废其职;虽有恶名者,不録其尤。黜陟審于实,不信于虚;幽明察于直,不凭于诈。其在京百司及台省已上官,逐年乞选任公直御史一人,采察能否、虚实之状,职事者以功勤为劾,散官者以才行为程,必在周详、无许阔略;其外地长吏使臣寮属已下,乞委逐路转运使、副,亦如御史所行,并至年终具逐人功过事状,依准格条,比附优劣。先定考辞、量等级而褒惩,体幽明而黜陟,必取允当,无涉党偏,再加详酌,的是公平,即具等第奏闻,取圣旨除授。其中或有奇才异略、蕴蓄经纶、硕学雄文、服勤笔砚,可以整齐纲纪、羽翼朝廷、师傅帝王、扶持社稷者,不在此限。若采访有漏,即罪采访之官;如考课不明,即罪考课之职。按其轻重,断在必行,庶使各励恭勤,无敢驰慢。如此则官有常序,事有彝伦,奸宄不能任其邪,忠良不可夺其正,名器各有分,贤愚各有途。狗不续貂,石不参玉。达到职事大治,政教风行,民康俗阜,争讼息、廉逊兴的良好政治局面。 陈靖这篇奏议,洋洋凡二千言,唯思进说,不避犯颜之罪,畅论考课之制,详酌古今之宜,革弊立新,又切实可行,为太宗所重视。 孜孜不倦 劝农营田 农业为立国之本,自古以来,为执政者所重视。宋初面对五代长期战乱带来的恶果,如何迅速恢复农业生产,安定民生,成为朝廷首要大务。宋太宗亲自下田耕作,以示劝农。陈靖急朝廷所急,思考兴农之策。宋淳化二年(991)所进的《上太宗聚人议》,就是一篇以兴农安民,务本强国的策论,可谓其毕生孜孜不倦,为之呕心沥血的劝农营田大业的序言。 宋淳化四年(993),宋太宗以振兴农事为大务,诏有司商议均田法。时陈靖任太常博士、直史馆,上奏议曰:“宜先命大臣或三司使为租庸使,或兼屯田制置,乃择三司判官选通知民事者二人为之贰。两京东西千里,检责荒地及逃民产籍之募耕作,赐耕者室庐、牛犁、种食,不足则给以库钱,别其课为十分,责州县劝课。给印纸书之,分殿最为三等,视殿最行赏罚,候数岁,尽罢官屯田,悉用赋民,然后量人授田,度地均税,约井田之制,为定以法,颁行四方。”太宗谓宰相吕端曰:“朕欲复井田,顾未能也。靖此策合朕意。”乃召见陈靖,赐食示赏。但推行并非易事。 宋至道二年(996)七月,陈靖再次向宋太宗上疏献策,建议从京畿周边地区率先劝课兴农试点,实行一揽子安民兴农之策。提请授闲旷之田,广募游民耕垦,不计赋租;耕桑之外,令增植树杂木蔬果,饲养畜羊犬鸡豚。给授桑土,潜拟井田,营造室居,使立保伍;养生送死之具,庆吊问遗之资,并立条制。候至三五年间,生计成立,即计户定征,量田输税。若民力不足,官借籴钱,秋成偿直,依时价折纳。 太宗览章甚喜,令陈靖逐条奏闻。于是,陈靖详尽疏奏扶农之策。提出:对逃民复业及浮客请佃者,委农官勘验,以给授田土,收附版籍,州县未得议其差役;乏粮种、耕牛者,令司农以官钱给借。其田依土田优劣、水旱差异分为上中下三等,好差搭配授田。除桑功五年后计其租,余悉蠲其课。总的精神是减租免差,官钱资助,放水养鱼。 宰相吕端谓陈靖所立田制,多改旧法,又大费资用,将其奏状付有司,诏盐铁使陈恕等共议,请如陈靖所奏。于是,太宗以陈靖为京西劝农使,按行陈、许、蔡、颍、襄、邓、唐、汝等州,劝民垦田,以大理寺丞皇甫选、光禄寺丞何亮副之。选、亮上言:“功难成,愿罢其事。”太宗志在劝农,犹诏靖经营规划。陈靖欲朝廷借支缗钱二万试行之。陈恕等言:“钱一出,后不能偿,则民受害矣。”太宗因群议终不同,始罢之。陈靖出知婺州(今浙江金华),再迁尚书刑部员外郎。 宋至道三年(998),宋真宗赵恒即位。陈靖再次疏奏前所论劝农事,又言:“国家御戎西北,而仰食东南,东南食不足,则误国大计。请自京东、西及河北诸州大行劝农之法,以殿最州县官吏,岁可省江、淮漕百余万。”宋真宗诏令陈靖具体上报其策。陈靖请朝廷实行刺史行春、县令劝耕,孝悌力田者赐爵,置五保以检察奸盗,籍游惰之民以供役作。又下三司议,皆不果行。 陈靖是个性情专一、志向坚确之臣,于事无巨细,动必其成。所议劝农之策,虽为朝议所沮,并不灰心,仍不遗余力为民分忧,兴农富国。 宋咸平三年(1000)之后,陈靖先后历任度支判官、京畿均田使、河南转运使,京西、京东转运使,知泉、苏、越三州等职,任上,访求民生疾苦,劝农养民。咸平五年,屯田员外郎知宣州盛梁,面对本州巨量荒田与秋夏正税全亏的严峻现实,上书宋真宗,认为陈靖昔在先朝所陈农事,“观其举措,颇识深浅”,乞请授陈靖劝农使,揀选三五名御吏良官吏,散往诸州,亲谕乡民,耕田旷土,并降敕陈靖与其讨理商量。陈靖奉旨奏云:“臣窃以民惟邦本,食乃民天,童子妇人皆知此理。今盛梁所陈农事,颇合臣之素心。实王化之大端,圣朝之急务。”指出:“江南农田,久失制度,公私弊病,根抵滋深。今朝廷若欲铲除,必须明行检责。”指斥朝廷因循守旧、顾虑劳忧行为,警告:“倘若或睹深弊而不除,忽后患而不虑,唯务姑息,尚或推延,臣恐民之蓄奸惯便于此日,国家行事沮柅于他时。”陈靖此论,实际亦是对自太宗以来,自己历次直陈劝农之策受阻的回应。他在江南转运使任上,仅半年时间,“俗病民疵,十得七八”。遂上章极论,江南自李煜横征暴敛的十四项苛捐杂税,宋灭唐二十七年后仍沿袭不改,民不堪负之弊。[5]真宗诏罢其害民尤甚者。 宋天禧元年(1017),陈靖以兵部郎中、直史馆知越州兼两浙东路安抚使,累迁太常少卿,进太仆卿。后又以集贤院学士知建州,移知泉州。乾兴元年(1022),陈靖以秘书监致仕家居。天圣三年(1025),进颍川郡开国伯。年七十八卒。 陈靖平生多建划,而于农事尤详。尝取淳化、咸平以来所陈表章三十余通加以编录,名《劝农奏议》三十卷,又著《经国集》十卷。其中不少奏议,被后人冠以“名臣奏议”传播今世,成为珍贵的历史文献,足证其价值所在。明代邑人史家周瑛作《陈靖传》,盛赞“其于农事可谓密(完备,周密)矣。太宗、真宗皆有志欲行其法,而一时谋议之臣,惮劳惜费,不能将顺之,竟尼不行。”驳斥史臣所谓“其所尼古,多不可行”之论,乃未尝详审情势所致。指出陈靖之法不能实行,真正原因在于“未得其人”,因循守旧,不敢革弊布新。我们通过陈靖的传世奏议,看到一个古代臣子,忠君报国、匡时济世的宏大志愿,和不折不挠、勇于改革的精神。难怪陈靖官位不高,却能跻身于有宋一代为数不多的“循吏”行列。陈靖故去二十二年后,谏臣特向宋神宗进呈其《劝农奏议》,神宗嘉奖陈靖所议,赠官尚书左仆射,以示对其执政功绩和改革精神的褒扬。 注 [1]脱脱《宋史·循吏传》。 [2]吴任臣《十国春秋》卷九十三云:“仁壁徒步谒转运使杨克巽,画策平之,改仁壁为阳翟主簿。”《宋史·陈靖传》云:“靖徒步谒转运使杨克巽,陈讨贼策,召还,授阳翟县主簿。”按,时陈仁壁尝以老辞入觐之命,命陈靖代行。故徒步谒转运使者,当为仁壁。另,新编《仙游县志·大事记》云:“太平兴国三年(978),林居裔自称西平王,聚众万人起义⋯⋯宋廷派浙西南路转运使冯翊、漕使杨克让率兵进剿,林居裔请降。”据《宋史·杨克让传》,杨为同州冯翊(今陕西大荔县)人,太平兴国初,陈洪进来归疆土,以克让为两浙西南路转运使。《仙游县志》以地名为人名,以一人误为二人,且漕使即转运使,当从《宋史》。 [3]《宋名臣奏议》卷一百五。(《四库全书》) [4]《续资治通鉴长篇》卷三十三。 [5]《宋名臣奏议》卷一百四(《四库全书》)。《东都事略》、《兴化府志》称“李氏横赋于民者凡十七事”。 [6]周瑛《兴化府志》卷三十六《人物列传》。
知识出处
《莆阳名人传》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精选50人,包括高官大臣、御史、师儒、布衣儒士、状元大魁、名士等各类名人,介绍了这些名人的生平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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