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华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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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莆田林氏科第录》
唯一号: 130630020210000619
人物姓名: 林华
人物异名: 字:执中;一作:廷彬;又作:廷弼
文件路径: 1306/01/object/PDF/130610020210000013/001
起始页: 0170.pdf
时代:
籍贯: 莆田县

传略

字执中(一作廷彬,又作廷弼),兴化府莆田县人。 嘉靖四年(1525),中乡试举人。嘉靖十一年(1532)林大钦榜进士,历任刑部主事、刑部员外郎。 《民国福建通志》载:“建昌侯张延龄下狱,(林)华坐禁系不严,谪六安(今属安徽)州同。巡按及督学建岳麓书院,令(林)华主之。 量移长沙(今属湖南)同知,擢镇江(今属江苏)知府。濒江有洲田,民时相争至斗杀,(林)华请于大吏,立为公庄,收其租抵府县坊厢费。 会夏言以狱属,(林)华不从,嗾巡按御史诬奏华激变,逮系诏狱。濒行,哭送者几万人,逮者愕眙且笑曰:‘是真激变矣。’至京,上奏自理,诸大臣亦多言(林)华枉,乃罢为民。家居十七年,简静寡合,连荐不起。 镇江人立生祠祀之。及卒,民缟衣为位哭奠焉。”《闽大记》载:“(林)华所历州郡,皆有实政。镇江有杀人者,富室也,数以贿缓狱事。(林)华立置于法。时宰夏言复以狱事为托,(林)华持不可。(夏)言嗾按吏,诬奏其激变,逮赴诏狱。镇江人士哭送者万计。 (林)华至京,力辩得释,罢归。镇江人为立生祠。”年六十七卒。著有《岳麓口义》十卷。

知识出处

莆田林氏科第录

《莆田林氏科第录》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收录自唐至清代有文献记载的林姓文武进士(含诸科、特奏名等)308人,明经14人,举人458人,分别占莆田总数的13%、82%和20%,高居诸姓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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