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应标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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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莆田林氏科第录》
唯一号: 130630020210000615
人物姓名: 林应标
人物异名: 字:君表;一作:君仪
文件路径: 1306/01/object/PDF/130610020210000013/001
起始页: 0167.pdf
时代:
出生年: 1499年
卒年: 1554年
籍贯: 莆田县乌石山(今属莆田市荔城区)

传略

(1499—1554),字君表(一作君仪),兴化府莆田县乌石山(今属莆田市荔城区)人。 嘉靖元年(1522),中乡试举人。嘉靖二年(1523)姚涞榜甲科进士,授礼部主客司主事。 《民国福建通志》载:“是时为主客司郎中者,陈九川也。天方国贡玉,(陈)九川别好丑过当,又怒詈译者胡士绅等,夷人皆怨。寻失玉,士绅等因诈为夷人怨词,讦奏九川。时张孚敬方欲攘费宏相位,诬九川以贡玉馈宏,九川坐下诏狱,乃委罪应标自解。(林)应标并系受杖,不自白。 久之,夷人再对玉,译者问之曰:‘是日孰主尔?’因熟视应标,夷数摇首,指九川,抚掌颔之。朝士皆称应标长者。”后历任江西按察司佥事、广东按察使、江西右布政使、左布政使。 《乾隆莆田县志》载:“时严嵩已柄国,江西岁出籍钱数十万,市上方物输之少府,故事率听(严)嵩子婿及驵侩之徒司之。(林)应标至,(严)嵩婿袁应枢复以为请,坚持不予,又藏中无名钱。先是,诸左使辄括之,为问遗(严)嵩具,应标诫慎封识……坐是调山西时,晋府以子钱蚕食诸王子禄……应标每散禄,必召诸王子至庭,以次授之。晋府积空券,无所舒愤,乃摭他事诬讼阙下……应标叹曰:‘吾独不念主客时,尚能激昂置不办事乎?’遂趣装归。”卒年五十六。

知识出处

莆田林氏科第录

《莆田林氏科第录》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收录自唐至清代有文献记载的林姓文武进士(含诸科、特奏名等)308人,明经14人,举人458人,分别占莆田总数的13%、82%和20%,高居诸姓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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