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元甫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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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莆田林氏科第录》
唯一号: 130630020210000590
人物姓名: 林元甫
人物异名: 初名:普长;字:秉仁;号豫斋
文件路径: 1306/01/object/PDF/130610020210000013/001
起始页: 0151.pdf
时代:
出生年: 1445年
卒年: 1508年
籍贯: 莆田县仓后(今属莆田市荔城区)

传略

(1445—1508),初名普长,字秉仁,号豫斋,兴化府莆田县仓后(今属莆田市荔城区)人。 成化十年(1474),中乡试举人。成化十一年(1475)进士,授工科给事中。《民国福建通志》载:“时已诏使册封占城,乃罢不遣,遣他使。 其后,正使死海上,副使责戍,而(林)元甫免。改南京礼科。”弘治(1488—1505)初,迁都给事中。“时储贰尚虚,上言宜早建,以定国本。土鲁番献狮子,请却之,以明明主不贵远物。时议复用汪直、王越,(林)元甫言:‘二人投之尚恐未远,可复用耶?’余若请抑幸进、慎选举,恤灾患、节财用、溥恩宥、优畿民,皆切于时政”。《乾隆莆田县志》载:“谏受土鲁番狮子,汪直、王越谋起用,谏止之。因灾异又陈七事,皆切时政。”擢任山东左参政。“时齐鲁旱甚,所司于岁额外多敛以备赈。(林)元甫曰:‘与其多取以济民,孰若寡取之为济广且均也。’会营德王妃葬,大治茔域,元甫以非制,且夺民田,坚持不可,乃易人董之”。后历任云南右布政使、陕西左布政使、右副都御史,巡抚四川。卒年六十四。

知识出处

莆田林氏科第录

《莆田林氏科第录》

出版者:海峡文艺出版社

本书收录自唐至清代有文献记载的林姓文武进士(含诸科、特奏名等)308人,明经14人,举人458人,分别占莆田总数的13%、82%和20%,高居诸姓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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