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小学体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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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41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小学体育
分类号: G807
页数: 2
页码: 863-864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县小学体育的发展历程。在清光绪年间,一些小学开始开设体育课,讲授兵式体操。民国时期,体操成为必修课,并逐渐引入更多体育项目。建国后,体育课成为必修课程,并逐步规范化。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体育活动一度中断,但之后又逐渐恢复。1977年后,小学开始加强对优秀体育苗子的培养工作,并开展体育达标活动。1990年时,各小学都设有学校体育代表队。
关键词: 莆田县 体育 学校体育 小学体育

内容

清光绪年间,砺青、普东、进群、通德、湖山、哲明、培德、铸新等小学相继开设体育课,每周1~2小时,讲授兵式体操。砺青小学体育课设有平台、水平杠、木马、球竿、哑铃、印度棒、投球、木枪等项目。
  民国初期,体操课作为各小学的必修课,每周安排3课时。民国3年(1914),砺青小学举行首届校田径运动会,推动体育运动的普及发展。民国12年,小学体操课改为体育课,教学内容以体操、田径、球类和游戏为主。上课期间,上午有早操和课间操,下午有课外活动,但缺乏严密组织与训练。之后,从日本警官学校毕业的陈乃元在莆田任体育教师后,体育课程引进日本学校的体育内容,增设哑铃、队列、队形操、跳、跑、木马、单双杠、跳箱等项目。
  民国25年,教育部制订《小学体育教授细目》、《乡村小学体育实施法》,但部分小学因条件限制,仍依教师的专长与场地器材决定授课内容。
  建国后,规定体育课为学校的必修课程,小学体育每周设两节体育课。1953年,省教育局派郑藩来莆田指导城、涵小学体育教学,使小学的体育教学逐渐走上正轨。
  1957年起,贯彻教育部颁发《体育教育大纲》,各小学逐步配齐体育教师,体育活动更趋正常化。1963年,全县各小学按教育部新颁的《小学体育教材大纲》授课,并于12月召开学校体育工作会议,加强对小学体育教研组的领导。
  “文化大革命”初期,各小学一度停课。1970年后,体育课用省编的《军事体育教材》施教。涵江实验小学、城厢各小学也相继组织运动队,进行训练。之后,黄石五龙小学、黄石小学、黄瓜小学等恢复课外活动,组织学校课余运动训练队。
  1974年,各学区小学基本上恢复原来的体育教学,小学生的体育水平有明显提高。同年,涵江实验小学荣获全国小学田径通讯赛第一名。1974年后,黄石西洪小学连续三年获得福建省基层小学“向上杯”篮球比赛冠军。1975年,黄石五龙小学被评为全国、全省体育基层先进单位、学校体育先进单位。1975年10月19日,莆田县代表队参加莆田地区第三届小学生运动会,获得男女甲组团体总分第一名。次年11月,参加莆田地区第四届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又获得男子甲、乙两组团体总分第一名。
  1977年,教育部颁发新的《体育教学大纲》后,县重视体育教学的改革工作,规定小学优秀运动员可以优先录取或保送进初中就学,于是,各小学加强对优秀体育苗子的培养工作。1983年4月7日,新华社记者与福建省12家报刊记者专程到涵江实验小学和黄瓜小学采访,《北京周报》在头版发表了长篇专稿,向国内外进行宣传。中央电视台记者还深入黄瓜岛作一周的采访。拍摄了《小岛盛开田径花》的电视专题片,在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节目中多次播放。1984年,全县22个学区和2所重点小学设立24个田径训练点,进一步推进小学体育的发展。
  1985年,各小学及中心小学开始按《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开展体育达标活动,各小学普遍建立学校体育代表队,开展业余训练及小型多样的竞赛,陆续为各级培养和输送优秀的体育人才。迄1990年,上述情况基本不变。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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