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篇 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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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409
颗粒名称: 第三十二篇 体育
分类号: G812.7
页数: 32
页码: 858-889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县开展体育运动历史悠久,唐至清民间多练拳习武。清末近代体育活动兴起,民国时期体育运动活跃。解放后,贯彻“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方针,体育运动普及城乡,各种单项竞赛相继开展。1987年被国家体委命名为“全国首批体育先进县”,至1990年连续3次被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授予“田径之乡”称号。
关键词: 莆田县 体育 概况

内容

莆田县开展体育运动,历史悠久。唐代至清,民间多练拳习武,历史上有武状元2人,武进士18人。明代,林兆恩创气功“九序心法”教人健身抗病,下象棋、赛龙舟等民间体育运动也很活跃。
  清末,近代体育活动兴起。光绪二十四年(1898)培元学堂把体育活动列为正课,光绪三十二年,举行首届校运动会。民国21~37年(1932~1948)共举行9届全县性运动会,还成立体育协进会,出版《南强体育》月刊。民国29年、31年和35年莆田县连续3届获得福建省第四行政区(包括10个县)运动会男、女田径总锦标。民国36年,莆田田径访问团对抗福州、上海、南京三市,三战三捷,轰动全国体坛。
  解放后,贯彻“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方针,体育运动普及城乡,各种单项竞赛相继开展。不仅有全县性的体育运动竞赛,而且各部门,各行业都根据各自特点,开展多种多样的体育活动、竞赛。农民篮球队参加省、市竞赛,有64次获桂冠,10次受国务院等部门表彰;职工先后举行5届运动会,竞赛项目有田径等10多项,参加单位有政府各委口;民兵结合练武广泛开展体育活动,并成立国防体育运动委员会,专抓体育活动,在省市竞赛中屡次夺魁。此外还组织老年人、残废人开展体育活动,多次举行运动会。学校体育活动,从幼儿园、小学到中学,都定期举行运动会,培养体育尖子,为国家输送大批体育人才。其中有国际级运动健将4人,国家级运动健将39人,省级以上教练6人,国家级裁判员29人。遍布全国各地从事体育教练的逾千名,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42人。
  1987年莆田县被国家体委命名为“全国首批体育先进县”。至1990年,连续3次被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授予“田径之乡”称号。在这段时间里,有50人出访36个国家和地区,4人参加第22届奥运会,6个县属单位被评为全国体育先进单位,29人被评为全国体育先进个人,32个单位被评为省体育先进单位,27人被评为省体育先进个人,1990年,被国家体委授予“全国体育先进县优秀单位”。是年,全县有体育运动场(馆)1195处,群众体育协会9个,业余体育学校1所,县级青少年田径训练点24处(小学校)、省级体育传统项目(篮球、田径、排球)重点学校3所(中学校),全国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校1所,体育场地管理处1个。有10个乡、镇被评为县体育先进单位。
  第一章 群众体育
  第一节 民间传统体育
  一、武术
  莆田民间习拳练武之风古已有之。主要作为防卫及参加科举之用。北宋时,灵川东沙人蔡瑟,习拳术,被人们尊为大师。宋熙宁九年(1076)薛奕和宋绍熙元年(1190)陈从龙先后考中武状元。
  明代,先后在望海门外、迎仙门内、古谯楼西边设射圃,专供习武跑马射箭之用。明代倭患严重,清代及民国时期,民间习武以自卫防身的风气更盛。19世纪时俞谭人倪桧,曾路遭18个人持矛围攻,他脱下长衫,转身一捲矛俱脱落。
  民国23年(1934)11月,高灿星获福建省运动会国术比赛第二名。至建国前夕,有不少人习拳练武,卖艺谋生。
  1950年后,武术作为体育项目得到重视和发展,利用业余时间习拳练武的人逐渐增加,政法工作人员练习武术者更为多数。
  莆田拳种多属南派,以少林拳为主,也演变出其他一些拳种的基本套路。莆田市南少林武术馆建立后多吸收青少年人入馆拜师练武,弘扬少林武术精神。
  二、气功
  宋代,蔡瑟,以拳术气功著名,曾教授徒弟数千人。
  明嘉靖间,邑人林兆恩首创九序心法,以其第一序为“艮背”,亦径称为“艮背心法”,自明流传至今。林兆恩曾用此法为人治病,屡奏功效。清代莆田气功师,以俞潭(今华亭油潭村)人倪桧最著名。他在涧口寺拜少林寺二位高僧学武术,传其《脉络气压卫身法》曾坐着伸手握一杖卓立于地,令人以绳系杖,选青壮年十多人拉之,杖竞然纹丝不动;他又平伸两臂,容左右四五人扳载而毫不弯曲。
  莆田民间流传一种“气功运气疗法”(亦称“运气按摩法”)。由功底较深的气功师练功产生的“内气”,通过某些穴位,不接触病人身体,把发出的气传给病人以治疗其疾病。
  1950年后,民间仍有授徒练功和拜师学艺之人,不过为数不多。1979年7月在北京召开“气功科学研究汇报会”,推动气功疗法的普及和气功研究。目前,每天凌晨在县体育场和市少年宫等公共场所,多有群众习练气功。
  三、棋类
  北宋期间,邑修(937~1005)就擅长围棋。民国初期,曾出现刘农八等江湖棋人,所摆设的象棋残局皆为古谱。棋类运动一直流传至今,作为业余文体项目,为多数人所喜爱。特别是象棋,奕者更为普遍。
  四、龙舟竞渡
  龙舟竞渡,多在端阳节前后举行。群众把龙舟竞渡作为民间体育活动项目保留下来。
  50年代,龙舟竞渡多以一村为主,邀请友好村前来参加(一般5~7艘),作为纪念端午节的活动。“文化大革命”时期,赛龙舟被列为“四旧”而被禁,龙舟被毁。80年代,恢复龙舟竞渡活动。1987年7月10日,市体委、黄石镇和莆田市体育记者协会联合在黄石镇举办“莆田南洋杯龙舟邀请赛”,参赛龙舟42艘,运动员1300人,观众近10万人。1989年5月15日,黄石镇政府与县体委、县农委联合在华东村举行“湄洲杯”龙舟竞渡选拔赛,参赛龙舟59艘。
  五、龙舞狮舞
  龙舞、狮舞,源于明清,沿习至今,为主要的民间体育活动之一。每逢喜庆节日,县城、涵江以及乡村集镇,都有举行。
  龙体由头、身、尾分节联缀组成,另有一个龙珠。龙体各节和龙珠各由一人举舞。,有跑、跳、滚、翻、缠等动作,舞时配合锣、鼓、钹等打击乐器节奏。
  狮有大、小两只,舞时,大狮由2个人、小狮由1个人表演,另一人挥舞一只绣球共同表演“狮抢球”。动作有小跑、打滚、跳跃、蹂踢。打击乐用急促声调配合狮子抢球打滚、吐雾等动作。表演大狮戏狮子坐地、舐毛、洗面、舐足、捋须、搔痒、嗅物时,打击乐声响转低沉、缓慢。
  第二节 农民体育
  建国前,农民体育活动仅限于民间一些传统项目,多在节日期间自发举行。
  1950年后,随着农民生活水平提高,农村体育活动广泛开展,活动项目也增多。各村相继辟有体育活动场所。1954年统计,全县70%的乡村有篮球场、排球场或简易体育场的设备。农闲期间多举行篮球赛。篮球运动成为农民业余体育的主要项目。江口石西村、西天尾后黄村各有篮球队4支,经常出村参赛。1954年春节,全县举行篮球、拔河、跳绳等比赛的乡村达60余处,参加的队数达1311队,人数达1万多人。
  1958年,贯彻毛泽东主席关于民兵师“是军事组织、又是劳动组织、又是教育组织、又是体育组织”的指示,进一步推动农村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同年,黄石公社西洪大队结合民兵训练,建设1个田径场、11个篮球场、6个排球场,组建65个锻炼小组,并利用沟渠作为游泳训练场所,全大队的青壮年悉数通过劳卫制一级和达到普通射手的标准。1959年,黄石、南日、埭头、涵江4个公社被评为福建省农民体育运动先进单位。黄石公社自1956年后,坚持群众性体育运动,参加省、地、县各级篮球比赛,先后夺得64次冠军,10次获得国务院、团中央以及省、地(市)体委的锦旗、奖状。
  “文化大革命”期间,农民体育一度处于停滞状态。1978年后,农村群众性体育活动恢复发展,活动内容丰富。各乡(镇)因地制宜,利用节、假日或农闲季节,举行各种各样的体育竞赛。如春节组织篮球、拔河、象棋比赛,“三八”节举办妇女运动会,端午节进行龙舟竞渡,国庆节举行乡、镇运动会等。各乡、镇文化站还经常举办乒乓球、羽毛球等比赛。
  1987年5月,中共莆田县委、县人民政府颁发《关于开展评选体育先进乡、镇活动的决定》,以推进农民体育运动的发展。1988年春节,体委、农委联合举办全县农民篮球选拔赛。同年3月,莆田县获得莆田市第一届农民运动会田径团体总分第一名。1988年5月25日,莆田县农民体育协会成立。同时评选灵川乡、黄石镇、梧塘镇、西天尾镇、渠桥乡、华亭镇、南日乡为首批体育先进乡、镇。1990年11月,评选常太乡、白沙镇、秀屿镇为第二批体育先进乡、镇。
  第三节 职工体育
  民国时期,莆田职工每在逢年过节期间,参与娱乐性民间传统体育活动。
  1950年后,由县总工会主管职工体育活动。同年12月,贯彻省文教厅等8个单位联合发出的关于“推广体操运动,发展体育事业”的指示,在工厂及商业、供销等部门开展工间操和业余体育活动。1954年,中共莆田县委会、县人民政府、人民银行、工会、印刷厂、新华书店、公安局等机关开始实行早晨广播体操和工间操,下午经常开展业余体育活动,经测试达到《体育锻炼标准》的职工,发给奖章,以资鼓励;同时组织体育协会,举办各类运动会。1955年,莆仙戏专业剧团、交通、财委等部门共举行7次运动会,参赛者近千人。
  1956年,举行全县职工首届运动会,竞赛项目有:田径、拔河、自行车、篮球、排球等。参加田径比赛的有13个代表队,运动员102人;参加拔河比赛的有4个代表队,运动员44人;参加自行车比赛的有运动员39人;参加篮球赛的有16个代表队,运动员160人;参加男子排球赛的有6个代表队,运动员48人。1956年起,“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在各机关单位中推行,充实业余活动内容,培养职工对体育运动的兴趣。至1958年,全县有职工572人达到各级劳卫制标准。
  职工体育运动不仅活跃,而且技术水平也不断提高。1956年以后,有不少的球类、田径、游泳优秀职工运动员,获选为县、地区、省运动队选手,参加各级运动会。涵江水产公司篮球队和自行车管理站的一些运动员,曾成为县代表队主要骨干。
  50年代后期,回乡学生和转业军人的体育骨干充实到职工队伍,使职工体育运动水平大幅度提高。业余训练、周末比赛,形成制度。
  “文化大革命”期间,职工体育锻炼活动一度停滞。
  1978年后,职工体育运动活跃,活动内容日益丰富,运动技术水平也不断提高。县电力公司职工篮球队从转业军人、复员军人、省专业篮球队和大专体院毕业生中吸收优秀篮球运动员组成,成为80年代莆田篮球球坛的佼佼者,先后获得华东区(8省1市)产业职工篮球赛第三名,福建省“武夷杯”职工篮球赛第二名和“鸿雁杯”、“电力杯”、“武夷杯”男子篮球赛的3次冠军。1990年代表福建省产业工人参加南方8省职工篮球赛,获得金牌。
  莆田县女子职工球类运动起步较迟,但经过女运员的努力,水平逐年提高。70年代中期,名列莆田地区篮球比赛的前茅,跨入省级比赛前六名。1979年取得福建省女子篮球甲级联赛第三名,第一次在省级比赛中得奖。县召开庆功会表彰,以调动广大女职工参加群众性体育活动的积极性。
  1981年7月25~27日,举行莆田县职工游泳比赛,22个基层代表队65名男女职工参赛。1982年“三八”妇女节,举行女职工篮球、乒乓球(单打)比赛,135名女职工参赛。1982年5月22~24日,举行全县职工中长跑选拔赛,分青年、老年两组,计27个队,86名男女运动员参赛。1983年“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先后举行职工乒乓球(团体)、拔河、象棋、游泳等项比赛;1984年6月中旬,举行职工乒乓球单打比赛,参赛单位44个,参赛运动员158名。1984年8月,参加全国田径比赛,莆田职工组获全国第一名(国家体委授奖)。1987年3月,举办莆田县首届妇女运动会,县直机关各委局、各乡镇、各中学、赤港农场、老体协等437名妇女运动员参加田径、篮球、拔河、乒乓球、门球等项目比赛。1989年4月,在浙江举行华东地区体育先进县比赛,莆田篮球男队获第一名。
  1989年9月举行县第五届职工运动会,竞赛项目增加了田径、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中国象棋、拔河等。参加单位有农委口、经委口、财委口、教育口、工会、卫生系统、乡镇企业、莆田糖厂、莆田盐场、莆田罐头厂等10个代表队589人,历时1个月。
  第四节 老年人体育
  老年人体育过去不被重视。建国后,体育活动从青少年、壮年发展到老年人,但多为自发开展。活动主要项目有下棋、练气功、武术、慢跑、钓鱼、驯鸽、放风筝等。
  80年代起,随着离退休人员的增多,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开始有组织地举行各种适合老年人的体育活动。1982年5月组织老年人参加中长跑选拔赛。1984年成立莆田县老年人体育协会,县体委派员任该会副秘书长,组织指导老年人开展体育活动,活动项目逐渐增加,主要有门球、健身跑、棋类、武术、台球、登山等,运动技术水平也随之提高。同年,莆田盐场女工杨俊英在福建省第二届工人运动会上分别以6分29秒3和14分23秒9的成绩夺得老年组1500米和3000米第一名,成绩为该项目女工老年组最高纪录。1986年县老年代表队参加省门球比赛,获福建省第三届老年人门球比赛亚军。1987年4月在华东6省1市门球协作赛上,县老年代表队荣获精神文明奖。同年,在莆田市第一届老年人运动会上,获得门球冠军、男女个人射击第一名和团体总分第一名;又在福建省第一届老年人射击比赛上,获团体总分第二名。1990年县老年人代表队在莆田市第二届老年人运动会上获男、女个人单项的3项第一名、1项第二名。同年,又获华东6省1市老年人门球比赛的优胜单位奖。
  第五节 民兵体育
  莆田地处海防前线。建国后,在城乡民兵中结合军事训练广泛开展射击、登山和游泳活动,1957年7月至1958年8月,莆田县先后两次举行“万人渡江”游泳活动,县民兵师参加武装泅渡。1959年6月4日,南日人民公社1200多名民兵分12处举行武装渡海活动。还有500多名女民兵手挽手下海游泳。
  1958年举办县民兵运动会。1960年“五一”节,在第二届民兵运动会上,有12个公社652名民兵运动员参加。比赛项目有田径、篮球、排球、游泳、举重、拔河、射击、无线电操作和武装赛跑9个项目。同年5月21日,组织县民兵代表队参加福建省武装民兵田径、体操比赛。
  1964年1月,成立莆田县国防体育运动委员会,组织民兵开展军事体育活动。同年,在全县开展军事野营活动,民兵26000余人参加,其中3438人在实弹射击中获得优秀成绩,莆田成为是年全省野营活动中射击成绩最佳的县。1965年2月,民兵代表队参加晋江专区举行的民兵射击比赛,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
  为提高军事体育运动技术水平,1965年5月在东圳水库堤坝举行全县民兵军事体育大比武,并进行攀登、射击、气功等军事体育表演,进一步推动民兵体育的发展。1965年9月30日至10月5日,县民兵代表队参加晋江专区男、女民兵篮球赛,获得男子篮球第三名。同年10月,县举行职工民兵三项军事体育竞赛,参加单位有工交、财贸、文教、卫生、农林水等系统。比赛项目有男子3000米、汽枪射击、手榴弹投掷、女子800米等。1987年7月25日,莆田糖厂民兵代表队参加莆田市举办的职工军事体育比赛,获得团体总分第一名。
  第六节 残疾人体育
  1950年后,莆田残疾人体育锻炼工作由残疾人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安排残疾人参加一些他们力所能及的体育运动,并在本单位开展一些小型的竞赛活动。1989年3月,县残疾人体育代表队参加福建省首届残疾人运动会,郑玉和、翁元铸、周秋红分别夺得A6组400米、L5组标枪和A8组跳高第一名。
  1990年郑玉和在福建省残疾人选拔赛上入选,参加在昆明举行的全国残疾人运动会。
  第二章 学校体育
  莆田县学校体育活动开展较早,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培元学堂召开第一届校运会,田径比赛作为主要项目。此后每年都举行1~2次。民国8年(1919)4月,哲理中学、兴郡学堂、砺青小学等校联合举行境内中小学生第一次运动会,尔后由学校推向社会。
  第一节 幼儿体育
  清光绪十九年(1893),兴化美以美女义学附设蒙养堂,招收3~5岁幼儿入学,让幼儿进行一些具有文娱、体育双重意义的活动,莆田始有幼儿体育教学。
  建国后,人民政府关心幼儿的健康成长,幼儿体育教育日趋规范化,内容日渐丰富。1954年,在城区设立全县幼儿教育辅导站,组织农村幼儿工作者编写幼儿体育教学计划,研究幼儿体育教学方法,在此基础上,全县编写统一的幼儿体育教学大纲,为各校进行幼儿体育教育的主要内容依据。1981~1983年,采用省编幼儿园教学教材,1984年后,采用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根据幼儿生理、心理特点,体育活动以跑、跳、投等基本技能动作为主,培养幼儿的体力、智能,增强幼儿的身体协调能力。同时,结合儿歌、童谣,让幼儿做些有节奏的模仿动作,培养幼儿对体育运动的兴趣,促进其身心健康成长。
  各学校、学区和县体委、教育局根据幼儿特点举办各种竞赛活动。
  1990年,全县各校幼儿园都开辟儿童活动场所,设有滑梯、浪船、转椅、跷跷板等儿童体育游戏器械,供幼儿进行体育活动。
  第二节 小学体育
  清光绪年间,砺青、普东、进群、通德、湖山、哲明、培德、铸新等小学相继开设体育课,每周1~2小时,讲授兵式体操。砺青小学体育课设有平台、水平杠、木马、球竿、哑铃、印度棒、投球、木枪等项目。
  民国初期,体操课作为各小学的必修课,每周安排3课时。民国3年(1914),砺青小学举行首届校田径运动会,推动体育运动的普及发展。民国12年,小学体操课改为体育课,教学内容以体操、田径、球类和游戏为主。上课期间,上午有早操和课间操,下午有课外活动,但缺乏严密组织与训练。之后,从日本警官学校毕业的陈乃元在莆田任体育教师后,体育课程引进日本学校的体育内容,增设哑铃、队列、队形操、跳、跑、木马、单双杠、跳箱等项目。
  民国25年,教育部制订《小学体育教授细目》、《乡村小学体育实施法》,但部分小学因条件限制,仍依教师的专长与场地器材决定授课内容。
  建国后,规定体育课为学校的必修课程,小学体育每周设两节体育课。1953年,省教育局派郑藩来莆田指导城、涵小学体育教学,使小学的体育教学逐渐走上正轨。
  1957年起,贯彻教育部颁发《体育教育大纲》,各小学逐步配齐体育教师,体育活动更趋正常化。1963年,全县各小学按教育部新颁的《小学体育教材大纲》授课,并于12月召开学校体育工作会议,加强对小学体育教研组的领导。
  “文化大革命”初期,各小学一度停课。1970年后,体育课用省编的《军事体育教材》施教。涵江实验小学、城厢各小学也相继组织运动队,进行训练。之后,黄石五龙小学、黄石小学、黄瓜小学等恢复课外活动,组织学校课余运动训练队。
  1974年,各学区小学基本上恢复原来的体育教学,小学生的体育水平有明显提高。同年,涵江实验小学荣获全国小学田径通讯赛第一名。1974年后,黄石西洪小学连续三年获得福建省基层小学“向上杯”篮球比赛冠军。1975年,黄石五龙小学被评为全国、全省体育基层先进单位、学校体育先进单位。1975年10月19日,莆田县代表队参加莆田地区第三届小学生运动会,获得男女甲组团体总分第一名。次年11月,参加莆田地区第四届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又获得男子甲、乙两组团体总分第一名。
  1977年,教育部颁发新的《体育教学大纲》后,县重视体育教学的改革工作,规定小学优秀运动员可以优先录取或保送进初中就学,于是,各小学加强对优秀体育苗子的培养工作。1983年4月7日,新华社记者与福建省12家报刊记者专程到涵江实验小学和黄瓜小学采访,《北京周报》在头版发表了长篇专稿,向国内外进行宣传。中央电视台记者还深入黄瓜岛作一周的采访。拍摄了《小岛盛开田径花》的电视专题片,在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节目中多次播放。1984年,全县22个学区和2所重点小学设立24个田径训练点,进一步推进小学体育的发展。
  1985年,各小学及中心小学开始按《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开展体育达标活动,各小学普遍建立学校体育代表队,开展业余训练及小型多样的竞赛,陆续为各级培养和输送优秀的体育人才。迄1990年,上述情况基本不变。
  第三节 中学体育
  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培元学堂,设立体育课并开展课外体育活动,经常举行单项比赛,继之,兴郡中学堂、私立师范学堂,将体操列为体育教学项目。宣统二年(1910),哲理中学开展跑、跳、投等田径项目活动及秋千、轩轾板、滑梯等体育游戏。
  民国初年,各中学将体育课定为必修课。教学内容由兵式操转为田径、球类、体操。20世纪30年代初,程天泗、翁祖烈等在南京、上海学成后,相继返莆任教,从此,莆田体育逐步走上正轨,学校课外体育活动广泛开展,涌现出一批优秀选手。40年代,哲理中学“旋风”篮球队在省内压倒群雄。民国34年年后,各学校每周恢复两节体育课,每学期开一次校内运动会,还经常举行校际比赛。民国36年冬由莆田7所中学39名运动员组成的田径访间团远征福州、上海、南京三大城市,载誉而归。
  建国后,县成立体育教学研究小组,指导全县学校体育教学,教研组按苏联体育的教材和教学法指导中学体育教学,试行“分组轮换教学法”,强调教师的主导作用,教学质量有所提高,课外体育锻炼的组织日渐严密。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自编《中学体育教材纲要》和《体育成绩考查标准》,供各校使用,得到省教育厅的肯定和推广。之后,又参照东北地区的体育试用教材内容,编写了以田径、排球为主,适合莆田特点的教学大纲。
  1952年后,贯彻毛主席关于“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和学生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指示,加强体育教学,各中学都坚持两课、两操、两活动,即每周两节体育课,每日一次早操、一次课间操,每周两次课外活动。1955年8月,各中学推行广播体操,改进体育课堂教学。1956年春,各中学开始全面推行国家“劳动与卫国”体育制度(简称“劳卫制”),各校学生都积极参加,课外体育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同年,中学体育课按教育部新颁发《体育教学大纲》授课。并增设跳箱、山羊、单双杠及联合器械等体育设备,每学期举行一次全县教学观摩活动。1958年,掀起“全民办体育”的热潮,实现省内第一个体育普及县。1960年执行教育部通知,学校体育课减为一节课,体育活动一度受到影响。1962年下半年,全县各中学恢复每周两节体育课和正常体育活动。1963年,县召开中等学校体育教师工作会议,举办中等学校体操教材学习班,50多名中学体育教师参加学习,研究改进体操与田径的训练方法。1964年3月,省体委和晋江专区先后确定莆田县为福建省田径训练基地,莆田一中、莆田二中、莆田五中、城厢实验小学等14所中小学为田径训练重点学校,莆田九中等3所中学为篮球训练重点学校,莆田七中、荔城中学等5所中学为排球重点学校。
  “文化大革命”初期,体育教学受到严重千扰。体育运动队解散,体育教师下放,体育器材设备失散。1970年复课后,体育课改为“军体课”。各所中学恢复体育教研组活动,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恢复体育教学和训练。时学生体育运动、竞赛甚为活跃。
  1977年起,各中学按教育部第三次颁发的《中学体育教学大纲》与《中学体育教学参考书》进行体育教学。成立城涵、平原、沿海、山区4个地区的校际体育教研小组,定期开展校际教研活动。各中学按年段、各地区按学期组织教学观摩,交流经验。1979年,学习扬州经验,推进体育教学改革,建立学生健康卡片,实行“循环式”教学和男女分班教学。在加强体育教学和广泛开展学生课外锻炼的基础上,各学校相继向有关方面输送体育专业人才。1982年以后,莆田二中向省体工队、体校、部队、大专院校输送体育人才53名。1983年,莆田五中开设体育专修班,两年内被大专院校录取39人,成为莆田县“体育高考成绩优秀”单位。1983年,莆田一中被国家体委授予“全国体育传统项目先进单位”称号。
  1985年,全县各中学开始按《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要求开展体育达标活动,参加达标锻炼的学生80648人。1985~1986年度达标率为50%,1986~1988年度达标率为80%,19881989年度达标率88,1989~1990年达标率为90%。有10所中小学被评为《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先进单位。
  1985年,莆田二中被团中央授予“活跃的中学生生活”先进学校,受到国家教委和国家体委嘉奖。1987年6月,莆田二中被省教委确定为培养田径、篮球高水平运动员的试点学校。次年,莆田二中又被国家教委确定为全国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的试点校(全国216所,福建省11所)。1987年8月3日,县中学生体育代表队参加在浙江绍兴市举行的全国“田径之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中学生田径比赛,获得男女团体总分第一名。
  1989年,莆田四中荣获省教委、体委、团委和省广播电视厅联合举办《新编少儿操》录像评比第三名。
  为调动学生参加体育活动的积极性和选拔后备人才,各校内的班级之间、年段之间常举行小型的各类体育项目比赛。各完全中学每学年都举办校运会,至1990年部分完全中学举办校运会的届数为:莆田二中举办92届;四中93届;黄石中学62届。1990年莆田二中(篮球、田径)、四中(排球)、莆田华侨中学(田径),被省教委、省体委列入福建省首批体育传统项目重点学校。
  1974~1990年中学生参加全国性青少年田径比赛获得前三名成绩的共62人次。
  第四节 专业体育学校
  一、体育学校
  1958年4月,创办莆田体育学校,学制为两年半。次年8月,招收高中一年级学生40人。1960年春,晋江地区体校高中一年级40多名学生并入莆田县体育学校,同年8月,毕业23人,分别担任县内各中学及中心学区体育教学工作。1960年8月,五年制专业班招收小学毕业生40人,同年,招收初中毕业生40人。
  1961年初,因国家经济暂时困难,莆田体育学校撤销,在学学生全部转入普通中学。
  1979年9月,莆田县体委受莆田地区教育局的委托,在县少体校开办莆田地区师范学校体育班,学制为两年,招收新生35名,毕业后由各县派往中、小学任体育教员。
  二、少年业余体育学校
  1956年10月,组建少年田径培训班,招收城区各中学初中学生20名进行课余训练。1957年3月,成立莆田县儿童少年业余体育学校。“文化大革命”开始后,1967年停止招生。1971年恢复,在训学生人数增加,田径重点班80人,游泳班20人,排球普通班20名,男、女篮球普通班30名,还有设在城涵各中学的田径、篮球、排球普通班300名。
  1984年,业余体校被评为全国业余训练先进单位,教练获省体委表彰的计有20多人次,教练员、裁判员获国家体委表彰的计有5人次。
  至1990年止,业余体校为国家培养一大批各类体育人才,其中成为国家级健将的有陈美香等25人,成为国际级田径健将的有刘玉煌、翁康强、蔡军3人,成为国际级女排健将的有林国清1人。此外,有4人破全国田径纪录,有2人破亚洲田径记录,有2人分别破亚洲自行车纪录和游泳纪录。
  第三章 体育竞赛
  第一节 田径
  田径运动一直是莆田体育活动的主要项目,从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培元学堂召开第一届校运会起,一直沿袭至今。
  民国8年(1919),宋国祥作为中国队代表成员参加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的第四届远东运动会。民国10年,吴德懋懋作为中国队代表成员参加在上海举行的第五届远东运动会。同年11月,吴德懋在福建省第二届学校联合运动会上,获得甲种个人总分第一名,黄淮钦获跳高和跳远第一名,吴锦湘获220码低栏第一名,程天泗获得跳高第二名。民国15年,程天泗又在闽南十三县联合运动会上夺得男子十项全能第一名。
  民国10~15年,吴德懋作为中国队代表成员参加在日本大坂举行的第六届远东运动会;民国13年,又参加在武昌举行的第三届全国运动会,获五项全能和十项全能冠军,个人总分第一名。民国14年,他又参加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的第七届远东运动会,以2431分的优异成绩获男子五项全能第一名,为中国队夺得唯一的一块金牌,为国争光。
  民国21年1月,莆田县举行第一届体育运动会。推动田径运动的发展。第二年,由程天泗;翁祖烈、林振新、李绍远率领的莆田男女田径队,赴福州参加全省预选赛,陈鸿筹、许梅英、黄琼英、林清渠、陈金莺被选入省田径队。他们于同年10月参加在南京举行的第五届全国运动会,许梅英获得女子200米第四名,成为莆田女子在全国运动会上得分的第一人。
  民国23年11月,在福州举行的省第四届运动会上,莆田县女队夺得田径团体冠军,男队名列第三。舆论界盛赞“莆田姑娘异军突起”。次年9月,县派出70多名运动员,参加在厦门举行的全省第五届运动会。女子田径队再获团体冠军,男子获田赛冠军,全能赛亚军。同年10月,在第六届全国运动会上,唐端媛夺得女子跳高第一名,破大会纪录。吴锦祺获得男子十项全能第四名。另3名女运动员分别在其他田径项目中得分。
  民国29~35年,莆田的田径运动员连续3届夺得福建省第四行政区(10县)运动会男、女田径总分锦标。其中1人打破全国纪录,4人6项打破福建省纪录。
  民国36年冬,莆田体育协进会发起组织的莆田田径访问团出访福州、上海、南京等地,连连取胜,并打破5项福建省纪录,刷新10项上海市纪录,14项南京市纪录,名震全国。
  民国37年5月15日,以莆田县运动员为主力的福建省体育代表队参加在上海举行的第
  七届全国运动会,夺得女子2项冠军、2项第三名和男子2项第五名。至民国37年,莆田田径运动员共破、创3项全国纪录,获得福建省第四行政区运动会田径单项冠军的共37人次。
  建国后,以田径为主的群众性体育运动广泛开展。1950~1990年,莆田县先后举行31届体育运动会,促进田径运动在全县普及,运动水平不断提高,民国时期的田径纪录全部被刷新。大批田径优秀运动员迅速成长,继续保持跳跃、全能、跨栏等田径项目的优势。
  1950~1978年,莆田县田径运动员在历届省运会比赛中获金牌44枚,在历届全国运动会比赛中获金牌5枚,银牌8枚,铜牌10枚。
  1978年以后,田径运动进入新的阶段。一些运动员冲出国门,进入国际体坛,一大批优秀新手脱颖而出。至1990年,参加全国性田径比赛,获得前三名的15人次;参加全省运动会,获得单项第一名的有50人次。刘玉煌、翁康强、李元璋、蔡军、郑志佳、郑建才、黄纪萍先后跨进国家队或国家集训队。刘玉煌先后2次打破亚洲跳远纪录,1次打破亚洲室内跳远纪录,9次破、创全国纪录。在第23届奥运会上,获得男子跳远第五名。1980年,郑志佳以7.37米破世界中学生运动会跳远纪录。翁康强夺得第九届亚洲运动会十项全能第一名,先后6次破、创全国纪录,在第23届奥运会上,以7762分进入前15名。刘玉煌、翁康强先后被评为中国“田径十佳”运动员。
  1983~1990年,莆田县先后3次(1983年、1986年、1989年)被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授予“田径之乡”称号。
  第二节 球类
  一、篮球
  清光绪三十年(1904),培元学堂率先提倡篮球运动(距世界篮球发明仅8年),由于当时条件限制,只选一个较平坦的场地,用两个去底的竹篮,分别钉在一定距离的2个木架上,就算为篮球场。清光绪三十四年,兴郡中学、哲理中学、砺青小学联合举行的校运动会上,篮球即被列为比赛项目。民国8年(1919),清华大学的莆籍学生宋国祥被选入国家篮球队,参加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的第四届远东运动会,夺得亚军。他是最先作为国手参加国际篮球比赛的莆田籍选手。
  30年代,学校把篮球运动列入课外活动项目,并经常举行校内、校际篮球比赛,促进篮球运动的发展。篮球赛从学校逐渐推向社会,县多次组队参加省、区篮球比赛并取得较好的成绩。民国18年莆田队战胜福州强队“遗珠队”,3年后战胜省城许多强队。
  40年代,篮球运动又有进一步的发展,竞技水平明显提高。民国31年4月,县篮球队在闽南12县参加的“闽纵杯”篮球锦标赛中,获得女篮冠军、男篮亚军。翌年,在福州以全胜的成绩捧走“德懋塔”。民国35年,又获第四行政区第三届运动会的男子篮球冠军。同年3月,莆田“旋风”篮球队在福州连胜名队,成为全省篮坛的劲旅。
  建国后,群众性的篮球运动迅速发展。每逢节假日和业余时间,篮球成为体育锻炼和体育比赛不可缺少的活动。50年代,是篮球运动蓬勃发展时期,莆田在省级比赛中名列前茅。1957年,有两名选手入选福建省篮球队,3名选手分别代表华东地区和八一队参加国内外比赛。
  70年代至80年代末,篮球运动又有新的进展,竞技水平不断提高,曾先后两次在省篮球赛中夺得男篮冠军,女篮亦获第三名。
  二、排球
  20世纪初,哲理中学首先开展排球运动,接着,兴郡中学、砺青小学等学校相继开展,列为学校运动会的重要竞赛项目。
  民国9年(1920),哲理中学在省第一次学校联合运动会上,取得乙组第二名。民国16年,这个队又在省运动会上夺得第二名。民国19年,体育界首次分别组织篮球、排球联队赴福州比赛,战胜当时省内实力较强的福州联队。同年5月,吴德懋、程天泗、翁祖烈等在上海临时组织“蒲德”排球队,战胜上海市排球队,轰动上海。
  民国29年,莆田女排连续3届夺得福建省第四行政区运动会排球冠军,男排也夺得第三届第四行政区运动会金牌,并涌现一批省级水平的排球运动员。
  建国后,排球运动在全县范围内迅速开展,竞技水平不断提高。1951年,莆田男、女排球队有6人入选省代表队,同年4月,又有男、女各1名入选华东区代表队,参加全国比赛。
  1952年11月起,县男女排球队在专区比赛中分别获得冠、亚军。同年,有多人被选入为地区代表队,在省与全国排球赛中发挥重要作用。女排运动员方元贞还代表中国青年队参加在苏联举行的世界育年联欢会排球赛,为莆田县女运动员出国参赛的第一人。男排运动员肖德良曾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八一”排球队副队长和福建省男排教练。
  60年代,排球运动提高到新的水平,人才辈出,成绩斐然。洪志敏、许秀梅、沈散英,范籁英、林尚英分别进入了国家队和“八一”队。紧接着许文然、许文新、方涵英等12人分别成为福建省排球主力队员和体育院校、部队排球队的骨干。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排球一度停止训练,排球运动出现人才青黄不接的现象。
  70年代,排球运动恢复发展。1974年,县男子排球队在省第六届运动会上夺得第一名。1978年,县排球队参加莆田地区第一届运动会夺得女排第一名、男排第二名。莆田女排队员许秀梅进入国家队,先后参加第七届亚洲运动会和世界排球锦标赛。陈玉霖、许文新出任福建省女、男排球队主教练。朱永泰在福州部队任排球队主教练。
  80年代,向国家队输送5名排球国手。莆田排球健将颜建明曾任中国男排副队长。林国清成为中国女排主力,为夺得国际大赛五连冠作出一定的贡献。1986年,国家男排分成一、二队,由莆田许文新执掌教练的国家男排二队(有4名主力是莆田运动员)于同年8月全国男排“六强赛”上,战胜国家一队。1987年男排运动员参加莆田市第一届运动会,夺得第一名。1990年10月,许文新任中国男排助理教练,许国荣为中国男排主力队员,在第十一届亚洲运动会上,为中国队夺得冠军作出贡献。
  三、其他球类
  县内羽毛球、足球、乒乓球、网球等运动起步较晚,但也逐渐形成群众性的体育运动。乒乓球、羽毛球运动在县内各地可见,中小学、机关企事业单位更为活跃。网球、足球也有不少爱好者,并涌现出类拔萃的人才。在北京清华大学读书的宋俊祥被选进国家足球队。该队于1921年参加在上海举行的第五届远东运动会,夺得冠军,是我国在国际体坛上首次夺魁。县体育主管部门积极引导组织和培养人才,并向省、国家输送优秀运动员。至1990年,莆田籍的羽毛球运动员刘小征、翁建德、林义雄、蔡子敏、黄宏图等人先后到印尼、泰国、日本、柬埔寨、越南等9个国家和地区参赛。足球运动员黄文森、网球运动员陈正华、水球运动员侯满、乒乓球运动员陈宝庆都曾出国参加比赛。
  第三节 自行车
  50年代,莆田始开展自行车运动,此后,涌现出许多省级、国家级水平的优秀选手。
  1954年3月,林天华、戴妹九、郭亚哥、柯阿荣、沈天机等人首次参加华东地区自行车比赛,全部达到国家运动健将标准。同年11月,戴妹九在县第五届运动会上,打破男子自行车500米全国纪录,张文海、林天华破自行车华东地区纪录;1958年11月,戴妹九在全省第三届运动会上以2∶17′27″4的成绩打破意大利班尼德蒂创造的自行车100公里的世界纪录。
  60年代初,自行车运动员李玉凤、林炳荣、沈天机、朱玉山也先后刷新自行车某些项目的全国和全省纪录。
  1963年11月和1966年11月,李玉凤在第一届和第二届亚洲新兴力量运动会上,分别夺得女子1公里(计时)冠军和1000米、3000米(计时)两枚金牌。她先后9次打破全国纪录。60年代后期,因“文化大革命”的冲击,自行车运动水平下降。
  70~80年代末,自行车运动得到恢复,先后向省体工队输送一批优秀运动员。
  第四节 游泳
  建国前,游泳只是一种洁身锻炼的群众性活动。建国后,游泳作为体育运动项目得到重视和发展,竞技水平不断提高。
  1954~1956年,莆田连续举行3届游泳比赛,一些项目的成绩接近全省水平。1957年,县体委举行一次“万人渡江”竞赛,盛况空前,促进了游泳运动的发展。
  60年代后期,因“文化大革命”影响,游泳竞技活动中止。
  1975年,经省体委批准,莆田县开设游泳普通班,进行游泳运动员的专业培训,并拨款建成长50米、宽25米,拥有10条标准赛道的游泳池。1978年又获准开办游泳重点班。运动员经刻苦训练,技术明显提高,一大批游泳运动员相继出现,游泳运动员岳晓霞(女)还出访阿尔巴尼亚。1973年9月至1985年,莆田籍游泳运动员参加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的有16人次;1973~1986年参加全省比赛,获得第一名的有23人次。1982年,男子游泳健将吴金煌参加在印度举行的第五届亚洲运动会,夺得两枚银牌、一枚铜牌;在其他国际比赛中,获一枚金牌,两枚银牌,一枚铜牌。
  第五节 棋类
  民国19年(1930),莆田人林兆麟参加在上海举行的第二届全国象棋比赛,连闯五关,荣获亚军。著有《象棋开局研究》,《象棋实用残局研究》等书20多种。他又是莆田有名的棋谱收藏家。
  30年代,莆田省级一流水平的选手连学正,曾与全国象棋大师谢侠逊对弈,互有胜负,被谢赞誉为“执上海棋坛牛耳”的优秀棋手。这一时期,还先后出现郑鼎成、陈庆增、张剑鸣、郑尚光、郑玉娇、柯鸿孙等棋坛名人。40年代,又涌现出肖一平、张天恩、黄寿棋等好手。
  建国后,棋艺水平不断提高。1956年,在晋江专区13县、市举行的象棋比赛中,莆田县获团体总分第一名,肖一平获个人总分第二名。1957年,晋江地区13县、市举行围棋、象棋比赛,黄维良获中国象棋第一名,肖一平获围棋第二名。
  莆田籍棋手吴淞笙,11岁起得到围棋名师林勉的指导,1963年获得五段棋手称号,70年代末被评为中国第一批九段棋手之一,曾8次出访日本参赛,战胜日本九段围棋高手牛之滨撮雄、三五裕孝、水野弧士等。他是中国围棋协会委员,国家围棋队教练,多次担任全国围棋裁判长。
  1974年,莆田地区7县举行象棋比赛,黄维良、肖一平双获第二名,黄维良还先后获得莆田地区1975年、1977年象棋比赛第一名。
  80年代,随着“老年人体育协会”、“青年之家”的相继成立,棋类成为青年和退休老人文娱体育活动的重要项目。
  第六节 举重
  建国前,只有习武、学拳者才进行举鼎、举石、举铁等练习,不作为体育运动项目举行比赛。
  建国后,开始近代的举重运动,涌现一些举重能手,吴玉铸、郭明福等先后获国家运动健将称号。1958年,吴玉铸进入省举重队,第二年参加第一届全国运动会,1965年9月,在第二届全国运动会上,取得男子中量级第五名。1964年5月,郭明福在全国举重锦标赛上,获轻量级总成绩第2名。
  70年代,省体委把莆田县列为以田径项目为主的训练基地后,举重运动没有继续发展。80年代末,为迎接省、市运动会,才聘请省举重队退役队员来莆举办短期训练班。
  第七节 其他项目
  莆田的体育运动,除上述优势项目外,还有一些其他项目受到人们的青睐,也有高水平的体育人才涌现。如:摔跤健将郭明福,帆船名将刘美云,射箭好手林淑华、李献武,武术高手洪光荣等。
  第八节 体育运动会
  民国初期,体育运动会都是学校内体育运动会。
  民国21年(1932)1月,莆田县举办第一届全县运动会,竞赛项目仅限于田径。至民国34年,共举办7届全县体育运动会,竞赛项目增加篮球、排球和网球。第五届运动会破省纪录4项,第七届运动会破省纪录5项。
  民国35年,莆田县承办福建省第四行政区第三届运动会。
  民国36年5月,举办第八届县体育运动会,竞赛项目为田径、排球、篮球。这次运动会破省纪录2项。次年11月,举办第九届县运动会,竞赛项目为田径、篮球、排球。这次运动会破全国纪录1项、破省纪录2项。
  建国后,随着体育运动蓬勃发展,体育运动的范围和项目也逐渐扩大。1950~1990年,共举办12届全县体育运动会。竞赛项目有田径、篮球、排球、拔河、自行车等。同时利用县内的体育设施承办全国、省、市运动会。1954~1990年,承办或主办全国性的比赛4次,省级比赛30多次,市级比赛40多次,各种项目的邀请赛近20次。
  第四章 机构设施
  第一节 机构
  民国21年(1932),莆田县体育场建成后,由省教育厅定名为莆田县公共体育场,并委派李绍远为场长,宋天民、郑玉书为指导员(即教练员),此为莆田体育行政机构之始。民国23年秋。
  程天泗、翁祖烈等在城南旧青年会遗址组织业余网球会,此为莆田县业余体育组织之始。民国31年秋,体育界组织莆田县体育协进会,协助县立体育场开展社会体育工作,此为莆田社会体育团体之始。
  1950年底,中共晋江地委派李荣泽来莆领导莆田体育协进会,县文化馆派宋天民负责办理会务,并管理体育场。1953年12月,莆田体育协进会改组为中华全国体育总会莆田分会。1954年4月,省体委派专职干部3人到莆田分会任职。1956年9月成立莆田县体育运动委员会(简称体委),委员13人,设专职干部8人,为县人民委员会下属的体育行政机构。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体育组织机构中止活动。
  1980年,成立莆田田径协会、排球协会、篮球协会和游泳协会。1985年,成立县体育科学协会、县农民体育协会、县职工体育协会、县业余训练指导小组。1986年9月,成立莆田县体育场地管理处,其职能是:加强全县体育场地设施的规划建设及管理规范化,以体为主,以场养体。同年,成立老年人体育协会。上述各种体育组织与机构,由县体委统一领导。
  第二节 设施
  光绪三十年(1904),咸益高等女子学堂在校内礼堂后面,开辟一个网球场,为莆田县最早球场。宣统二年(1910),培元小学在圣路加医院(今莆田医院)旁开辟1个足球场。
  30年代初,在城南原兴化府址和城北校场2处相继兴建2个公共体育场:城南体育场有300米黄土跑道和篮球场、排球场各1个;城北建有400米跑道体育场。民国22年(1933),城南体育场内的篮球、排球场移到东侧,扩建为2个篮球场、2个排球场。
  民国23年,城南旧青年会址辟一个网球场。体育场(城南体育场,下同)西侧扩建一个水泥网球场,南侧增建机械运动场和儿童游戏园,设有单杠、双杠、木马、轩轾板、滑梯、秋千等。民国27年8月,在体育场东侧兴建一座中山纪念台(主席台)。民国31~34年间,扩建为长400米的红土跑道,添建5级石看台5座,成为当时福建省较为标准的体育场。
  建国后,除了修复、改建一些原有的体育设施外,又陆续兴建体育场、馆和游泳、池等设施。1952年,大规模整修体育场,在田径场地周围护以混凝土栏杆。1955年,在体育场西侧兴建一个灯光球场。1956年,在灯光球场四周增建石板看台。1957年,在体育场东侧又添建室内篮球、体操房1座,及宿舍、办公楼等。1958年,又建造楼房、平房各2座,为莆田体育学校校址。1958年,掀起全民办体育的高潮,全县共修建简易运动场1715个,球场1498个,利用沟渠纵横交错的自然条件,设立简易游泳场3655个,基本上满足城乡群众体育活动的需要。
  1964年,国家体委拨款改建莆田县体育场,建有福建省较为标准的400米煤渣跑道、田径场,田径场和篮、排球场四周扩建石看台。1968年,在田径场西侧建1座主席台。各种运动场地配套设施更加完善。
  1969年,在田尾增建一个长50米、宽25米有10个泳道的标准游泳池,为训练游泳运动员提供合格的训练场所。1980年,在游泳池北侧增建一座五层招待所。
  1974年,为适应承办全国性比赛的需要,将田径跑道由原来6道增建为8道,并扩建可容纳2万观众的8级看台。同时,按田径规则的器材要求,增添大量标准比赛器材,使它成为符合承办省级以上比赛要求的标准田径场。同年,又在体育场东南侧增建一座五层少年体校大楼。1980年,在体育场西侧增建长120多米的风雨跑道。1984年初,县体育场进行改建,由原半径32米改为半径36米的标准田径场,当年8月份完工。至此,莆田县体育场成为福建省设备设施较齐全的体育场地。1984年,福建省进行体育场地普查,莆田县体育场地被选为普查试点,向全省推广。
  1987年11月至1989年12月,址在县体育场主席台北侧,兴建一座莆田体育馆,,内建有灯光篮球场等室内体育运动设施。
  附:主要体育设施简介
  县人民体育场位于城关,民国21年(1932)建成,原名莆田县公共体育场,设施比较简陋。建国后,改称莆田县人民体育场,几经扩建,现已成为福建省设备比较齐全的体育场地。占地65亩,场内有按国际标准修建的400米煤渣跑道8道,有跳远沙坑2个、跳高沙坑2个,有铅球、铁饼、标枪等投掷区各2个。有符合承办省级以上比赛要求的标准田径场,有大批标准的比赛器材,还有可容纳2万人观众的8级看台。西侧有主席台,东南侧有座5层少体校大楼。总投资300多万元。据统计,历年来场内训练、比赛的达50万人次。
  县游泳池位于城关田尾,1969年建成。总投资100万元。池长50米,宽25米,有10条泳道。游泳池分深池、浅池两个区。深水区水深2.1米,浅水区深1.4米。可容纳观众1000人。每年夏季,对社会开放,接待群众达数万人次。还举办暑期游泳训练班,接收少年儿童培训。
  县灯光球场位于县体育馆西边,1976年创建,1992年改建,占地面积15亩,总投资60万元。场四周有梯级看台,可容纳观众800人。有运动员休息室30间。场地符合规格,可供夜间篮球比赛之用。先后接待过八一队、上海队等10多个省、市代表队比赛,累计观众达数十万人次。
  县体育馆位于县人民体育场西侧,1988年建成,为混凝土结构,占地面积15亩,总投资100多万元,由省、市、县财政拨款60万元,从社会上筹资45万元。馆内长47米、宽25米、高15米,观众席位1000多座,可举行乒乓球、排球、篮球、羽毛球、武术、体操等多项目比赛,是一座设备齐全、多功能的体育馆。建馆以来,共举办10个项目的竞赛,累计观众达50多万人次。
  第五章 体育人才与荣誉
  一、体育人才
  民国8年(1919)5月,宋国祥在北京清华大学读书时,就作为中国篮球队主力队员,参加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的第四届远东运动会,为中国篮球队争得亚军。民国10年,宋国祥之弟宋俊祥也在清华大学读书时加入中国足球队,参加在上海举行的第五届远东运动会,为中国足球队夺得冠军。当时,吴德懋在福州第一师范求学,作为中国田径队队员参加第五届、第六届远东运动会。民国14年,他参加在菲律宾马尼拉举行的第七届远东运动会,夺得五项全能第一名,首获金牌。民国19年,在上海、南京求学的莆田籍学生翁祖烈、程天泗参加第四届全国运动会,临时组织“蒲德队”与劲旅上海排球队进行友谊比赛,双方势均力敌,轰动体坛。
  程天泗、翁祖烈等学成后回莆执教,组织体育协进会,对开拓莆田体育,培养体育人才,作出重要的贡献。民国36年10月,莆田体育协进会组织莆田田径访问团赴福州、上海、南京等地访问比赛,以一县对抗三市(福州、上海、南京),三战三捷,全国体坛为之轰动。
  随着体育运动的发展,体育运动员茁壮成长,竞技水平不断提高。从1949年10月至1990年,莆田县共为大专院校输送体育人才4400人,输送到国家队和“八一”队的运动员25人,一大批优秀运动员脱颖而出,他们活跃在全省、全国和国际体坛,刘玉煌、郑志佳、翁康强、林国清、李玉凤、萧金松、邱宁、颜建明、陈秀玉、王惠玲、李献武等取得全国运动会冠军,有的还取得国际性比赛冠军。
  至1990年,莆田籍运动员获得国家运动健将称号的有39人,国际级运动健将4人。在全国各地从事体育教育的莆田籍教练、教师逾千名,其中获得高级职称的42人。莆田籍国家级裁判员有29人。其中田径裁判员刘天锡获美国爱奥华10NA大学体育博士(在上海体院任教);陈碧英是国际级体操裁判员(在北京体院任教),担任过第23届奥运会体操裁判;田春澜是福建省排球协会副主任(在厦门大学任教);陈金兰是国家级游泳裁判,担任上海游泳协会主席(上海交通大学任教);王华龙是国家级羽毛球裁判,担任全国羽毛球协会委员(在北京体院任教)。莆田籍省级以上教练员有36人。他们为国争光,也为发展莆田体育事业作出贡献。
  二、体育荣誉
  体育运动随着社会发展而广泛深入开展,竞技水平也随之不断提高,莆田籍运动员争创优异成绩,为国家赢得荣誉。至1990年,共有50人出访过36个国家和地区,4人参加第二十三届奥运会。有6个县属、基层单位先后7次被评为全国体育先进单位,29人次被评为全国体育先进个人,32个单位46次被评为福建省体育先进单位,27人被评为福建省体育先进个人。莆田县先后3次被中华全国体育总会授予“田径之乡”的称号,1987年被国家体委命名为“全国首批体育先进县”,1990年又被国家体委授予“全国体育先进县优秀单位”。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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