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公费医疗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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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40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公费医疗管理
分类号: R197.1
页数: 1
页码: 857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县公费医疗管理的发展历程。1952年下半年,全县实行公费医疗预防制度,享受范围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等的工作人员及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废军人,费用实报实销。之后,门诊费用实行单位定额包干,住院费用实报实销。1964年,门诊费用增至每人每月2.5元,实行“单位包干,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办法。1984年,门诊、住院费用按单位总控制,退休人员和离休人员的公费医疗费用标准不同。
关键词: 莆田县 医药卫生 管理 公费医疗管理

内容

1952年下半年,全县实行公费医疗预防制度,享受范围包括行政、事业单位、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及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废军人,费用实报实销。1956年,门诊费用由单位定额包干,每人每月1.5元,其中0.8元由单位控制,0.7元由县卫生部门掌握。住院费用实报实销。1964年,门诊费用增至每人每月2.5元,县卫生局不再提留掌握,实行“单位包干,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办法。1984年,门诊、住院费用按单位总控制,每人每年45元,其中30元为门诊费用,15元为住院费用;退休人员每人每年60元,离休人员实报实销。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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