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莆田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620020230003408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公费医疗管理 |
分类号: | R197.1 |
页数: | 1 |
页码: | 857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莆田县公费医疗管理的发展历程。1952年下半年,全县实行公费医疗预防制度,享受范围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等的工作人员及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废军人,费用实报实销。之后,门诊费用实行单位定额包干,住院费用实报实销。1964年,门诊费用增至每人每月2.5元,实行“单位包干,超支不补,节余留用”的办法。1984年,门诊、住院费用按单位总控制,退休人员和离休人员的公费医疗费用标准不同。 |
关键词: | 莆田县 医药卫生 管理 公费医疗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