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卫生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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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397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卫生防疫
分类号: R185
页数: 6
页码: 849-854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县医药卫生中卫生防疫的情况,介绍了爱国卫生运动,疾病防治和卫生监测监督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 莆田县 医药卫生 卫生防疫

内容

第一节 爱国卫生运动
  1950年,县防疫委员会成立,提出“在三年内消灭天花、控制鼠疫”的指标,训练防疫员300多人,种牛痘322111人次,注射鼠疫苗57181人次。1951年,顶防接种人数达991333人次。1952年,县防疫委员会更名爱国卫生委员会。全县开展以灭蚊、灭孑孓、灭苍蝇、灭蛆、灭蚤、堵塞鼠洞、清除垃圾、疏通阴沟、整修畜圈为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是年,境内鼠疫流行,福建省防疫队、省军区防疫队与莆田县医务人员及莆田卫校应届毕业生一起,分赴城厢、阔口、江口、西天尾、笏石、忠门、埭头等疫区,注射鼠疫苗15万人次,疫情得到控制。1953年,先后开展两次卫生运动,要求做到“三清”(垃圾、阴沟、畜舍清),“六净”(住屋、厨房、庭院、衣服、床铺、碗筷净),“三加盖”(厕所、粪缸、水井加盖)。1954年,以灭蚊、灭鼠、防治乙脑、恙虫病为中心任务,县组成脑防工作组,福建省军区派驻恙虫病调查组,埭头镇成立恙虫病防治站。1956年,开展消灭“四害”(麻雀、老鼠、蚊子、苍蝇)运动。10月,经福建省爱委会鉴定,华亭区霞皋乡为全县第一个基本无蚊乡。1957年,经福建省爱委会鉴定,埭头区汀岐乡被宣布为全省第一个无鼠乡。1958年,全县城乡要求做到“一通”(沟渠通)、“二盖”(厕所粪坑、马桶加盖)、“三净”(街道、室内、环境净)、“八不留”(积水、杂草、鼠洞、雀窝、树洞、垃圾、破罐、瓦碟不留)。1959年,爱国卫生运动掀起高潮,共组织4个大战役、7次大突击。60年代,爱国卫生运动形成制度,把“四害”中的麻雀改为臭虫,并开展以“四大改造”(改造厕所、水井、污水沟、垃圾堆)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全县共组织360个“四改”工作队。
  1970年后爱国卫生运动以“两管”(管水、粪)“五改”(改水、厕、环境、灶、猪圈)为主要内容。1978年,县防疫站在平海公社石塘村、东庄公社石码村、渠桥公社凌厝村搞沼气池试点,建造“二合一”、“三合一”沼气池。至1985年,全县共建沼气池6790个。
  80年代初,抽样检验木兰溪水质,发现有50.62%的数据超过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各级人民政府多方筹集资金实施水改,至1990年已投产的改水工程有县自来水厂、涵江引水工程、南洋片供水工程、西天尾自来水厂、江口华正自来水厂、湄洲湾自来水工程,还有单位、行政村、家庭的小型供水设施。
  1982年4月,全县开展文明礼貌月活动,内容包括环境卫生、清除垃圾、绿化庭院等。1988年,县成立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同年,被福建省定为“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示范县”。是年底,县人民政府颁布《莆田县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实施方案》。
  1990年,在江口镇搞水冲式无害化公共厕所试点,建公共厕所160多个,在白沙镇搞家庭组合式厕所试点。
  第二节 疾病防治
  一、传染病防治
  霍乱俗称“凹螺瘟”或“吐泻症”。清乾隆五十三年(1788),涵江某戏班到南日岛演出,染霍乱病死亡10多人,尸体埋在哆头村外的乌菜港,立即引起哆头村霍乱流行,死亡数百人。道光元年至三年(1821~1823),县境内连续3年霍乱流行,死亡甚多。光绪十四年(1888),城厢、梧塘、镇前、新港、哆头、塘头等地霍乱流行,死亡甚多。民国8年(1919),城、涵两地霍乱流行,涵江地区死亡更多。民国16年,平原地区霍乱大流行,城区3日内死亡百余人;疫势向沿海蔓延,死亡不少,仅笏石街一日内死亡70~80人。民国27年,霍乱从福州由陆路传至江口,城厢、涵江相继流行,死亡近千人。民国29年八、九月间,县内霍乱大流行,中秋节那天,城厢死亡104人。民国32~33年,霍乱流行,哆头村死亡300多人。民国35年秋,霍乱从上海经海路传入三江口新浦村,蔓延至哆头村,死亡200多人,疫情通过该村小商贩波及城厢、涵江、梧塘等地,仅圣路加医院及兴仁医院就收治300~400人,县卫生院也在城内梅峰寺设病床收治病人。建国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在可疑疫区普种霍乱疫苗和霍、伤二联苗;50年代,全县分别成立32个抢救队和80个清洁队,开展隔离、消杀、抢救等工作,同时,设立涵江海港检疫所,有效地切断传染源。至50年代初,历史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烈性传染病霍乱病绝迹。
  鼠疫俗称“老鼠瘟”。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5月,鼠疫从香港经海路传入厦门、泉州、仙游枫亭到本县华亭,后又蔓延到涵江、沁后、塘头、哆头、江口等地;次年继续流行。两年中发病总例数达16539例,死亡13721例,死亡率82.96。涵江林连一箩篾店,全家30人,染病死去18人,同一天死去4人;江口孝义村1600多人,两年内染病死亡500多人。光绪二十四年(1898),鼠疫从香港传入莆禧,疫势因之蔓延。光绪二十八年(1902),全县76个乡、308个村发生鼠疫流行,病人总数达23965例,死亡20089例,哆头村死亡400多人。大部为腺鼠疫,间有肺鼠疫,死亡率达80%。是年冬,圣路加医院英籍医师孙道力从印度带回少量鼠疫苗,次年春,在基督教徒中注射,为莆田县用鼠疫苗预防鼠疫之始。民国3年,城厢附近农村鼠疫流行,死亡甚多。民国13~14年,平原地区鼠疫大流行,溪白下刘村姚姓染鼠疫死亡者占全族人口40%,绝户者数家。民国18年,全县鼠疫大流行,平原地区更甚,七步村人口800余人,染病死亡308人。民国23年5月,山区白沙乡鼠疫流行,港头村刘贤全家21人,一周内染病死亡13人。民国31~38年,县境内鼠疫流行不绝,沿海沈塘村17家绝户,山区新县乡前溪村林某一家10人,6天内死尽。民国35~38年,历年发病例数分别为3924例、866例、1284例、3083例;死亡例数分别为3009例、650例、940例、1858例。建国后,1950~1952年,鼠疫继续流行,发病总例数和死亡例数分别是174例、11例、226例和49例、2例、24例。其中1952年仅发生在埭头区汀岐村。莆田县是福建省鼠疫流行时间最长、疫情最严重的县。人民政府重视对鼠疫的防治工作,在人群中普种鼠疫苗,1950~1958年,共注射鼠疫苗705654人次,并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使老鼠密度、鼠粪带蚤指数显著下降,有效地切断中介传染途径,经统计,鼠粪带蚤指数从
  1953年的1.7只,下降到1955年的0.9只、1956年的0.27只。1953年,县内消灭鼠疫。
  天花俗称“出珠”,在境内流行的历史很长。建国前,几乎每年都有。民国9年、24年、26年、30年,都发生一次大流行,每次都死亡成千儿童。不死者,必有麻脸(俗称粗面)或瞎眼、耳聋等后遗症。那时人民生活困苦,谈不上隔离与治疗。
  清光绪十三年(1887),农村用“痘痂吹鼻法”预防天花,收费昂贵,掌握不好反会引起流行,因而未被普遍采用。民国初,牛痘苗(俗称“洋球”)传到县内,但数量不多,价格昂贵,只供城镇少数有钱人接种。建国后,县防疫委员会提出3年内儿童必须普种牛痘苗的要求,并采用补种、复种的方法,做到不遗漏一人。1951年,全县牛痘苗接种率达100%。1952~1953年,继续补种复种,牛痘苗普种率又达100%。1953年,天花病宣告消灭。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为常年流行的急性传染病。民国22年、23年、25年,全县共发生3次大流行,儿童死亡甚多。建国初期,疫情散发与流行交替发生,但发病总数和病死率明显下降。1967年、1978年、1990年发生3次流行,发病总数分别为3247例、507例、36例,死亡率分别为4.7%、3.1%、2.7%。主要防治措施:多数病人住院隔离治疗;流行季节人群普服中药及磺胺嘧啶钠等特效药,1983年后使用流脑多醣体菌苗进行普种。
  伤寒俗称“肠热病”。建国前为县内的常见病、多发病。民国16年,平原地区伤寒大流行,圣路加医院病床住满,在梅峰寺设临时病床收治;患者多数并发肠穿孔、腹膜炎,死亡率高达70~80%。民国36年,黄石东头、徐厝两村发病的600多人,死亡近百。饮水受污染,疫情波及附近各村,发病率达30%,几乎每户都有病人。建国后,普种伤寒、副伤寒菌苗,使用特效药氯霉素,改善医疗条件,使发病率、死亡率显著下降,据1960~1980年统计,全县共发病260例,死亡3例;1980~1990年,全县平均每年发病3~5例,无死亡病例。伤寒病接近灭绝。
  回归热民国22年,城关、涵江两个监狱暴发回归热,发病率达18%以上,死亡者日有所闻,监狱假释部分犯人回乡,造成病情在农村中流行,死亡不少。建国后无回归热新病例发生。
  恙虫病1954年,福建军区恙虫病调查组在埭头区后井村作“外裴氏试验”检查,确诊恙虫病一例。1955年6~7月,忠门、埭头两区陆续确诊400多例。忠门、埭头各设临时恙虫病防治站一所。晋江地区抽调地区第一、二医院医师、护士12人来莆支援。疫情当年控制,病人全部治愈。60~80年代,又有个别散在病例报告,无人死亡。
  钩端螺旋体病简称“钩体病”。1964年7月,涵江医院从可疑乙脑病人血清中,分离出11例爪哇型钩体病毒。1971~1974年,县防疫站在涵江苍林大队、城郊下林、东坡大队和笏石西徐大队、坝津大队,开展钩体病调查,证实境内平原、沿海地区有钩体病流行。野鼠(罗赛鼠为主)、生猪为中间宿主。1974~1980年,全县确诊420例,死亡1例。
  “六病”结核、麻疹、百日咳、白喉、破伤风、小儿麻痹症等总称“六病”。建国前常年流行这6种传染病。建国后,尤其60年代以来,持续进行“四苗”(卡介苗、麻疹疫苗、百白破三联苗、小儿麻痹症糖丸)顶防接种,“六病”发病率逐年下降。1982年,县、乡、村三级装备冷链运输系统,计划免疫效果更佳。据统计,麻疹、小儿麻痹、百日咳、白喉发病率分别从1960年的135.43/万、1.39/万、56.72/万、21.01/万,下降至1990年的27.11/万、0.43/万、1.85/万、0/万。
  二、寄生虫病防治
  血吸虫病1949年,圣路加医院报告1例日本血吸虫病人,但记载不详。1950年,又报告1例日本血吸虫病人,患者是福清县渔溪乡人。1953年2月,福建省血吸虫病防治所来莆田调查70多个村,未查到病人和钉螺。1964年12月,莆田县医院报告2例血吸虫病,经调查,均来自福清县血吸虫疫区。1966年,查阅县医院、涵江医院、平民医院、解放军95医院病案,有8例莆田籍病人,但都有在外县疫区工作的历史;实地调查,8例患者住地均未查到钉螺。同年,在新县、大洋、华亭3个公社调查,无病人发现。10~12月,福建省寄生虫防治所工作组来莆田,调查79个耕作片、68条主要水系,在南日岛九龙山水系港南大队发现钉螺面积500平方米。1970年,发动群众查螺,发现钉螺面积190250平方米,涉及68个自然村、137个生产队。1966年、1970年、1974年,在螺区连续查找,均未发现病人。1984年6月初,中共福建省委地方病、血吸虫防治领导小组组成莆田县考核队,经考核后确认莆田有钉螺但无病人。
  丝虫病俗称“大脚简”,是城乡广泛流行的主要寄生虫病之一。民国26年,通过血检证实,莆田县为丝虫病流行区,微丝率为14.4%。建国后,1956年,福建医学院调查城厢4个点,平均微丝蚴率为12.6%,鉴定虫种为班氏丝虫。1957年,福建省防疫站调查城郊5个点,平均微丝蚴蚴率为16.4%,鉴定虫种为班氏丝虫。1959年,福建省寄生虫研究所检出63例马来微丝蚴血症病例。是年,全县组织普查,发现庄边、大洋、白沙、常太、新县5个山区公社为两种丝虫病混合感染流行区;沿海和平原社队为纯班氏丝虫病分布区。1958年开始,全县开展3次大规模普查、普治、复治工作。第一次:1958~1965年,普治16万人;第二次:1970~1978年,普查(血检)912581人,普治34537例;第三次:1979~1981年,普查1162252人,普治28867例。经过长达30年的防治,人群微丝蚴从1958年的6.57%下降至1987年的0.62%。以村为单位,微丝蚴率降至1%以下。1987年12月,经省、市、县联合考核,宣布莆田县为基本消灭丝虫病的县。
  钩虫病俗称“萎黄病”,患者以沿海、平原经济作物区为多,感染季节以4~5月份最高。1958年,在山亭乡西埔、北高乡埕山、沟东乡筱塘等农业社普查,发现感染率分别为71.7%、、57.3%、63%。1959年4月,在忠门召开全县现场会,推广双园大队普查钩虫病试点经验。通过普查发现钩虫病阳性者104066人。普治后,发现用四氯乙烯效果最好,钩虫卵减少率达87.6969%。
  疟疾俗称“背寒”,是县内最常见的疾病,以间日疟、三日疟为主,恶性疟次之,山区发病率最高。1950年,全县发病率452.51/10万,50年代,进行反复查治,主要抓休止期病人的根治和病区灭蚊工作。1959年普查人群522423人,发现疟疾患者3693人,根治3123人。1985以前,国家免费供应抗疟药。60~80年代,疟疾发病率很低,据统计,1960年、1970年、1980年、1984年,发病率分别为17.4/10万、112.3/10万、16.5/10万、6.1/10万。1984年,莆田县防疫站对64例患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均属外来性,原发性疟疾已消灭。
  三、地方病、慢性病防治
  地甲病及克汀病1984年,开展地甲病及克汀病普查,共普查24个大队和两个居委会,计49750人,发现地甲病患者251例,患病率0.5%。根据地甲病区域标准划分,莆田县居民患病率属轻型。本次普查未发现克汀病患者。
  地■病1980年,县组织调查组,调查白沙村3个生产队15岁以上人群260人,发现斑牙患者151人,患病率58.1%。1982年秋,全国地方性氟中毒防治会议确认莆田县为地方性氟中毒病区。1983年4月,全县进行地氟病普查,确认白沙公社半岭、宫下、下庄边村,梧塘公社沁后大队社后村、枫林6队及7队、直巷、道坡村,常太公社隔壁村,萩芦公社晏井、官塘、东张17队、田厝第1、2、3、4、8生产队和应顶村,华亭公社土楼、杜松脚、下皋、顶寨村,大洋公社八斗、新厝、下林村,渠桥公社前墩村,埭头公社仔塘村等为地方性氟中毒病区。防治主要措施是改水。至1990年,含氟区群众饮水问题得到解决。
  麻风病俗称“爬斑”,系严重地方性传染病。建国前,由于麻风病人多,虽建有麻风病院,但只有少数人住院,多数流散在社会上求乞度日。建国后,人民政府强制收容麻风病人住院治疗,对住院病人实行供给制。1958年和1977~1978年,全县进行两次普查,分别查出隐潜病人210人和238人,均强制住院治疗。80年代,部分轻症病人由卫生院兼职医生承包,按时定量送药上门看服。据1951~1985年统计,全县累计治疗病人2772人,治愈2006人,死亡397人。经过40年的努力,麻风病的发病率、患病率显著下降。1990年10月,全县仅有现症病人86人,患病率0.05%,接近基本消灭。
  性病通称“花柳病”,包括梅毒、淋病、下疳等。建国前,城涵两地设有公开妓院,致性病传染蔓延不绝。建国初,查禁妓院,对妓女进行思想教育和性病治疗。至80年代中期,性病濒于灭绝。1986年后,淋病报告例数增多。1990年,全县报告64例,发病率为4.55/10万。患者多是个体户及农民,年龄在20~50岁之间。同年,确认1例梅毒。
  第三节 卫生监测监督
  一、蝇类监测
  1983年8月至1988年7月,县防疫站调查境内常见苍蝇种类、密度及其季节消长情况。资料表明:城厢、笏石、白沙的苍蝇季节消长以9月下旬为“主高峰”,6月下旬为“次高峰”。在诱捕苍蝇总数中,家蝇属占62.52,金蝇属占25.29%,绿蝇属占9.24%,3种苍蝇占诱捕总数的97.05。诱捕苍蝇中,饮食行业总数量最多,居民次之。
  二、农药中毒调查
  1984年5月,莆田市、县防疫站组成联合调查组,调查梧塘、西天尾两公社的农药中毒情况:调查32个大队、69050人,发现1983年农药中毒42例,死亡4例。中毒原因有自服农药、喷洒农药受污染、吃喷洒过农药的蔬菜等3种。中毒农药以乐果、甲胺磷最多。
  三、食物中毒调查
  1956~1984年,全县共发生19起食物中毒事件,发病人数436人,死亡6人,有食用海蜡烛中毒的;食用虾、蛏发生沙门氏菌中毒的;食用面条等污染沙门氏菌中毒的;食用鲻鱼等中毒的。1985~1988年,全县食物中毒计21起,发病228人,死亡4人。每次食物中毒,除及时组织医务人员抢救外,县防疫站都进行个案调查。
  四、木粉尘致癌检查
  1982年,县防疫站配合福建省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回顾调查莆田县木雕厂(工艺一厂)工人接触木粉尘致癌情况。受检者为接触木粉尘时间一年以上的工人,资料表明接触木粉尘致癌因素明显高于当地居民和对照组。
  五、慢性苯中毒检查
  1984年体检发现,莆田县鞋革厂粘合车间有28名工人慢性苯中毒。事故发生后,工厂立即采取措施:患者一律住院治疗;投资36万元安装通风排毒装置;以低毒生产原料代替高毒原料。
  1990年,县防疫站测定10家鞋革厂苯化合物浓度,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1~26.82倍。12月7日,县总工会、劳动局、卫生局、外贸局、乡镇企业局等部门组成检查组,重点检查4家台资鞋业公司,强调必须限期改进。
  六、食品卫生监督
  1983年冬,县人民政府提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实施意见。1984年,县防疫站成立食品卫生股,聘任200名食品卫生兼职监督员,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食品卫生许可证》制度。1985年6月,查封销毁一枇严重变质的啤酒,并通报他县。1986年后,每年都组织4次以上全县性食品卫生大检查,查处违反《食品卫生法》的单位、个人,表扬先进单位和个人。1986~1990年历年食品卫生合格率分别为95.3、85.6%、97.4、97.2、96.8%。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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