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学校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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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36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学校管理
分类号: G526
页数: 2
页码: 814-814
摘要: 该文主要介绍了清代到民国时期的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及其管理范围和职责,以及建国后的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及其管理范围和职责。其中,重点介绍了不同时期的教育行政管理机构及其管理范围和职责的变化和特点。
关键词: 莆田县 教育管理 学校管理

内容

清代,府学学官称教授,官八品。县学学官称教谕,官九品。府学、县学设训导协理教务。书院主持人称山长,或称洞长。光绪间,学堂主持人称监督,下设总教习(监院)、舍监、庶事,协理教务、舍务、财务。宣统间,监督改称堂长。
  民国元年(1912)堂长改称校长,实行校长负责制。中学校长下设教务、训育、事务、体育4处,各处设主任1人。小学不设体育处,余同中学。各处主任由校长聘任,各司其责。学校内团体有经济稽核、健康、环境布置、童子军团务、公民训练等委员会,中学增学生自治会。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民国30年中学及中心小学添设国民党区分部和三青团区队部。
  建国后,学生自治会改称学生会。1950年仍实行校长负责制,下设教导、总务2处(小学称课)。中等学校增设校务委员会、生活指导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同年,莆田一中建立青年团支部委员会和少年儿童队大队部。城厢中心小学建立少年儿童队大队部。1952年莆田二中建立共产党临时支部委员会。1953年中等学校增设政治辅导处。1955年有中共中学教工支部委员会5个。1957年学校学生学籍档案归教导处办理。学籍管理主要内容为调查学生家庭面貌、学生政治面貌,登记学生学业成绩、操行表现,办理学生入学、转学、休学、退学事宜。其后,各中学相继设立中共党支部。1958年,忠门、灵川公社建立中共小教支部。其后,各小学以公社为单位设中共小教支部。1960年中学教导处分设政教处和教务处。1963年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时校长多兼党支部书记。
  “文化大革命”初,学校党政机构及师、生团体瘫痪,学籍管理混乱。1969年成立学校革命委员会(小学称领导小组),设主任(组长)管理学校。1970年学校革命委员会下设政工组、教革组、办事组(后称后勤组)。1971年中、小学学校复设党支部。
  1978年政工组、教革组、后勤组依次改称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小学复设少年先锋队大队部,中学团委会、学生会逐渐恢复活动。同年,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亦逐渐恢复。1979年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分工负责制。1981年实验小学、中心小学(学区)以学校为单位设教工党支部。1985年,中学、中心小学(学区)建立教工代表大会制。同年,初中毕业证、高中毕业证均由县教育局验印。中学校长、中心小学校长改由中共县委宣传部考核任命,一般小学校长改由县教育局考核任命。1988年省重点中学增设保卫科。至今不变。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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