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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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348
颗粒名称: 第五章 教师
分类号: G525.1
页数: 6
页码: 796-801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县教师的基本情况。其中包含:农民业余教育、职工业余教育、干部业余教育、自学考试、其他教育。
关键词: 莆田县 教师 教授

内容

第一节 队伍
  一、来源
  清前历代官学的教授、教谕、训导属国家编制,由朝廷任命,多由特奏名进士或国子监舍选生员充任。书院主讲多由真才实学的名儒,或辞官归里的进士充当。社学则由当地老成有品学者或辞官归里的官佐充任。塾师由秀才、贡生充任。民国间,塾师多由失业的中小学教师充任,也有由私塾优等生充当。
  幼儿园 清末至民国时期,教师多来自师范幼稚科毕业生。建国后,称教养员,其来源不一,少数为中等师范幼师毕业生,其余有以下几种:一为普通中学高、初中及小学毕业生;二为有文化的家庭妇女;三为企业事业单位的女职工。1985年相当一部分由职业高中幼师班毕业生充任。1990年,全县有幼儿园教养员835人(女性829人),其中公办的96人,村聘的739人。
  小学 创办时期,教师皆由庠生或私塾教师转任,堂长多系举贡生员或留学生。民国间,主要来源有: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普通中学毕业生、其他中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和经过训练的塾师。建国后,原有小学教师留用。1951年小学校数增多,师资欠缺。除由中等师范毕业生充任外,余由社会失业知识分子经短期训练后充任,或吸收高初中毕业生充任民办小学教师。1954年,一批机关干部派任小学行政领导或教师。1957年始有复退军人充任小学教师。1962年部分中学教师下放小学任教。1966年前,仍以中等师范毕业生为主。“文化大革命”期间,师范学校一度停办,小学教师失去来源。1972年招聘普通中学高、初中毕业生充任民办教师(1979年底停止民办教师招聘)。1974年通过考试招聘离退休公办教师子女补员顶替任小学教师(1983年停止此类招聘)。1979年复由中等师范毕业生充任。1986年招聘教师子女(由非农业户口)100名“以工代干”充任农村小学教师。其后,小学教师悉由中等师范毕业生充任。1990年,全县有公办小学教师6382人、民办小学教师1593人,共7975人,其中中等师范、高中毕业学历6661人,女性1435人。
  中等学校 清光绪时,教师多为举人、贡生、留学生、外籍传教士。官立兴郡中学堂监督、总教习系由翰林、进士充当。后渐有高等学校毕业生应聘任教。民国期间,主要来源于高等学校本科、专科毕业生。建国后,除公民、军训、童训教员暂缓安排外,其余的教师维持原职原薪。1952年、1954年调派2批行政机关干部充任中学校长或政治教员。1965年前,教师大多来源于高等学校本科、专科毕业生。1958年后,中学教师时感不足,遂提拔文化知识水平较高的小学教师、下放干部、中等师范和普通高中毕业生充任。1972年招聘高中毕业生充实初中民办教师(1979年底,停止招聘)。1981年吸收一批在外地任教的中学教师回县任教。其间,一批前被下放的中学教师因落实政策陆续回校任教。1990年,全县有公办中学教师4164人、民办中学教师88人,计4252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3024人,女性557人。
  业余学校 建国前,教师多由小学教师兼任,或由高中学生经训练后充当。建国初期,多由小学教师兼任或由社会知识青年担任。政治教师多由办学单位的领导干部兼任。1981年后,人事部门始分配高等学校毕业生充任。1990年,全县有公派教师124人,校聘教师472人,共596人,其中中专以上学历124人。
  二、编制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官立兴郡中学堂有学生2班,教师5人,教师人数与班级的比为2.5∶1,教师人数与学生人数比为1∶16。民国25年(1936)小学教师人数与班级数的比为1.3∶1,小学教师人数与学生人数的比为1∶32.4。私塾每班有塾师1人,塾师与学生数的比为1∶23。
  1950年县人民政府规定:初小班学生额40人,每班配教师1人;高小班学生额30人,每班配教师1.5人。1952年县文教科报告称:小学教师员额紧缺,涵江中心小学24个班学生1498人,仅配校长1人,教师24人。1954年根据省教育厅通知,中等学校始行教师编制定额制度:高中每班配教师2.5人,初中每班配教师2人。全校教职员与学生的比为1∶13.
  省重点中、小学教师编制适当照顾:小学每班配教师1.7人,高中每班配教师3.8人,初中每班配教师3人。
  1985年县教育局规定,中心小学每班配教职员1.5人,其余小学每班配教职员1.3人。
  三、组织
  莆田县教职员联谊会民国时期创设,具体时间不详,下设教职员福利社。1949年撤销。
  中国教育工会莆田县委员会 1950年4月成立,初名莆田县教育工作者联谊会。1951年5月,召开第一届教工代表大会,始改为中国教育工会莆田县委员会(简称县教工会)。其后,各中等学校及小学学区相继成立基层教工会,会称为中国教育工会莆田县xx中学(中心小学)委员会,在校教职员工不分性别、籍贯、宗教信仰、民族,只要是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的并赞成该会章程,履行入会手续均可为会员。1957年基层教工会设立教工互助储金会。“文化大革命”期间,教工会陷于瘫痪。1980年,学校教工会恢复活动。同年,举行全县第四届教工代表大会,恢复教工会活动。工会主席下设宣传、组织、生活、经费稽核、女工工作小组。1985年,基层学校相继举行教工代表大会(会议)。其后,学校教工会的领导机构兼为学校教工代表大会(会议)的常设机构。1990年全县有61个学校基层教工委员会,教工会会员11474人。
  莆田县离退休教育工作者协会 1988年9月成立,该会以“团结离退休教职工,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为教育事业作贡献”为宗旨,协会设组织、宣传、业务、生活福利、女工诸组。1990年,协会下8个分会按乡、镇区划设立,有会员586人。
  第二节 培训
  一、机构设置
  建国前,不详。
  1953年成立莆田县工农教育传授站,以培训成人业余学校教师及幼儿园教养员。同年9月,县文教科成立初等教育研究室,负责培训幼儿园、小学教师,涵江中心、城厢中心及笏石文明、渠桥善东诸小学设立教师培训点。
  1958年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初等教育研究室同工农教育传授站合并,成立莆田县教师进修学校,校址在城厢。1959年14个人民公社悉设公社教师进修学校,下设学区辅导站,配备小学语文、算术及业余教育、幼儿教育教研员各1人。1963年,各公社教师进修学校停办。
  1969年县教师进修学校停办。至1972年恢复,称莆田县教师训练班。1979年复称县教师进修学校,校址在城厢金桥巷。同年,由县教师进修学校析出教学仪器组,称莆田县教学仪器站,隶于县教育局,负责培训学校理科实验员及仪器保管员。
  1982年成立莆田县成人教育中心,负责培训成人业余学校教师。
  二、业务进修
  民国25年(1936)举行中小学教员学历考试检定。次年,举行塾师改良训练。民国27年5名小学音东、体育教员参加省专科教员训练。民国36年举办小学校长、教员暑期讲习班,训练内容为教学原理与方法研究,考试成绩及格者,视作合格的校长或级任教员。
  建国初期,除选派199名中小学教师赴福州、泉州参加人民革命大学及各类教育研究班、轮训班进修学习外,多数在职业余函授和自学进修。1952年,举办《凯洛夫教育学》训练班。1954年有16名小学教师离职带薪赴仙游师范学校进修。1956年,始举办北京语音训练班及《中国现代革命史》学习班。同年,举办小学毕业班教师学科复习训练班。1958年成人业余教师以人民公社为单位举行训练。同年,举办幼儿园、民办农业中学骨干教师训练班。1959年起举办初中教师业务培训班(时称讲习班)。1960年县教育局决定,函授学员每周自学时间为6小时。是年暑假,组织小学教师4382人进行为期25天的业务进修。
  1973年后,举办小学“三算结合”(口算、笔算、珠算)教学培训班和中学教学、优选法、正交设计、物理、人体解剖、理科实验、英语、政治理论各类业务培训班。
  1977年贯彻全国中小学师资培训座谈会议精神。其后,举办新教师文化补习班、教育理论讲习班、党员教师学习班和统编教材、电化教学、汉语语音、初中英语、地理、幼儿教养员、成人业余学校骨干民师、民办教师业务、教学仪器管理各培训班及中小学教育行政干部轮训班。
  1983年后,注重教师学历教育培训。1985年县教育局强调教师晋升和评升工资均按文凭和实际教学水平审定。
  三、思想建设
  封建时期,以“忠君尊孔”为思想灌输内容。明代曾推行办学考成制度,以办学实绩评估学官优劣。民国初,以尚君、尚孔、尚贤、尚实为思想灌输内容,倡行杜威实用主义教育思想。民国22年推行三民主义教育思想,以礼、义、廉、耻为精神训练内容。
  1950年对教师加强政治思想教育,要求他们建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确立新民主主义教育思想,规定每周保证4小时政治学习。其后,相继进行新民主主义思想改造运动,批判唯心主义教育思想,反对单纯教务观点,整顿教风及工作作风。组织教师学习政治、政策文件,参加政治教育运动,以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确立社会主义教育思想。
  1958年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方针,以“使受教育者在德、智、体诸方面都得到全面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作为教师组织教学的指导思想。
  “文化大革命”期间,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多被打成“走资派”、“反动学术权威”、“阶级异己分子”受批斗,教师思想陷于混乱状态。
  1979年后,学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把学校工作重点移到教学工作上来,端正办学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1982年组织教师开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活动。次年,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教育。1985年组织教师学习《教育学》、《心理学》,以探索教育规律。1989年组织教师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通知》,要求教师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端正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第三节 待遇
  清光绪前,官学学官属同级政府官制定员,俸银由同级官署付给。私学教师薪水靠学所公产收入及学生交纳束情。
  民国初期,省立、县立校长分别由省、县政府聘任,私立校长由校董事会聘任。教师则由校长聘用,以聘书为约。民国26年(1937)省立莆田小学教师月薪(法币)为:校长72元、课主任36元、级任23元、科任18元、兼职10元。民国29年中小学专任教师月薪依级别分为(法币)200元、150元、120元、100元、80元、60元、45元、30元、20元。其后,通货膨胀,法币贬值,私立学校教师月薪改发实物(谷),省立、县立学校向学生收缴劳师米,补充薪水。民国37年省立莆田中学发生索薪事件。
  建国后,教师与政府工作人员同享国家干部待遇。1950年实行实物工资制,教师最高月薪大米364斤,最低月薪大米60斤。1952年改行货币工资分,中教分23个工资等级,小教分18个工资等级。中教月工资分最高178分,最低138分,人均158分;小教人均101.49分(按:1工资分折合人民币0.2755元)。同年,教师享受国家公费医疗待遇。1954年起,历年评选教师为各类劳动模范、先进教育工作者,享受荣誉待遇。1955年始,享受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
  1956年工资改革,划为教学人员与行政人员两类工资分级标准,小学教师48%提升工资,中学教师13%提升工资。
  1960年、1963年各进行一次工资调整,教师升级面分别为25%和40%。1972年对低工资的教师进行晋级调整。同年,民办教师的工资由农村生产大队发给,县财政按月予以补贴(中学补贴21元,小学补贴16元)。
  1977年40%的教师增加工资。次年2%的教师增加工资。1980年始对担任学校班主任的中小学教师按班级学生数和授课时数,补给班主任津贴。同年,始发放教师暑期降温补贴。1981年5386名教师提升工资一级,少数成绩显著、教龄较长(1966年前参加工作)而工资偏低的教师升两级工资。1983年举办庆教龄活动,教龄达30年的教师760人受到县人民政府的表彰。
  1985年1月工资改革,学校工作人员实行结构工资标准制,分基础工资、职务工资、补助工资及主副食品补贴诸类。
  1986年1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始行教龄津贴、工龄津贴。教龄津贴标准分为3、5、7、10元4等。
  1988年后,教师实行专业技术岗位职称评聘制度。1989年起,民办教师享受年老退养待遇,离退休教师经济待遇也相应提高,教龄满30年的中小学公办教师,退休时仍领全薪。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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