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考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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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33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考试
分类号: G527
页数: 3
页码: 774-776
摘要: 本文介绍了莆田的学额、科目和试院的历史沿革,以及中式人数的统计。唐朝开始设学额,宋代开始设武举,明清时期学额和考试制度逐渐完善。试院最早出现在宋朝,明朝改称兴化府试院,清朝改称督学试院。
关键词: 莆田县 教育 考试

内容

一、学额
  唐朝,莆田为上县,学额40名。
  宋庆历间(1041~1048),士子须在学300日始可应试,郡县学额不限。崇宁间(1102~1106)应试士子不限在学生员。学额以前举贡士数逾200名,准收100名;举贡士数不足200名,准收67名。淳熙二年(1175)应考者6000余人。
  明洪武三年(1370)院试中式者称生员,准入官学。府学名额40名,县学名额20名,每名廪食米6斗。洪武二十年不限名额。宣德间(1426~1435)恢复限额。府学廪膳生员40名,增广生员40名。县学廪膳生员20名,增广生员20名。正统间(1436~1449)府学添附学生员40名,县学添附学生员20名。附学生员经岁考、科考,成绩优异,可递补为增广生员或廪膳生员。崇祯元年(1628)府学名额由莆田、仙游二县按份额分别录取。莆田份额为廪生、增生、附生各40名。
  清顺治五年(1648)府学3类生员共180名,县学3类生员共195名,卫学3类生员共45名。康熙(16621722)初,削减学额。府学、县学、卫学生员共150名。同治二年(1863)考生员开捐输之例。县学廪生、增生、附生各加额7名。清制规定,凡生员等第考试后,补上廪生的岁得膳银4两8钱,则不供膳银。
  清顺治五年(1648)府院试设武生科,3年一试。府学岁额20名,县学岁额15名。
  二、科目
  唐代文举设进士、明经、俊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道举,茂才、童子、开元礼、三史诸科目,试贴经、墨义、策问、诗赋诸课。以明经和进士科及第出身为贵。宋代军贡士试,分进士、九经、五经、三史、三传、三礼、学究、明法、开元礼诸科,试诗赋、杂文、策论、墨义、春秋诸课。
  元延祐二年(1315)始开乡试考举人。以朱熹注的《四书》为考试标准注释。
  明沿前制,但罢诗赋,专试四书、经义、策论3科。洪武中,添经史、律诰、礼仪3科。生员须专治一科,以礼、乐、射、御、书、数分设课目。每日法帖习字500字,每月初一、十五两日习射艺。
  清,沿明制。文举以八股文为主要程式。考试分县试、府试及院试。
  县试、府试由县、府学官主持,于院试前三数月举行。考试分汇考、头覆、二覆、三覆、四覆、五覆6次。科目有四书文、四书题文、四书小讲、试帖、经文、性理论、孝经论诸题。考试分场揭榜。县试榜挂凤山寺雁塔,府试榜挂府学泮池侧。第一名称批首,第二至十名称前茅。
  院试由省提学道主持。分考生员及生员等第考试。考生员分2场。第一场考试帖、赋、杂艺体文、性理论、孝经论、史论、默经、算学。第二场考四书题文、试帖。生员等第考试分岁考和科考。岁考,清初考四书、经文。雍正六年(1728)加试时务策。乾隆二十三年(1758)免试时务策,改为试帖、默写《圣谕广训》。科考,试四书文,时务策、默经、试贴。
  清顺治五年(1648),武举科目为垛,马射、步射、平射、筒射。
  三、试院
  宋朝,称贡院,院址在城厢龙门下。淳熙二年(1176)知军姚康朝以使者行都旧舍扩建为兴化军贡院。
  明初,改称兴化府试院。凡县试、府试、院试悉在试院举考。
  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邑人捐资买地扩建。改称督学试院,亦称督学院。院分6厂,每厂列座位33~36行,每行设座位15席。
  四、中式人数
  自唐武德三年(620)至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间,全县士子应朝廷考试、乡试或荐辟出身仕的计有6649人。其中,殿试第一名(世称状元)9人,即文举:徐铎(宋熙宁九年)、黄公度(宋绍兴九年)、郑侨(宋乾道五年)、吴叔告(宋端平二年)、陈文龙(宋咸淳四年)、林环(明永乐四年)、柯潜(明景泰二年);武科:薛奕(宋熙宁九年)、陈从龙(宋绍熙元年)。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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