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书堂 书院 学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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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33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书堂 书院 学塾
分类号: G527
页数: 4
页码: 771-774
摘要: 本文介绍了莆田的书堂、书院和学塾的历史沿革。书堂最早出现在南朝梁、陈间,但宋代后逐渐被书院所代替。书院在南宋时期兴起,规模较大,多有名儒讲学。学塾分为社学、义学和私塾,其中私塾最为普遍,主要存在于明清时期。
关键词: 莆田县 书堂 书院

内容

一、书堂
  南朝梁、陈间,郑露于城南凤凰山构书堂,世称“湖山书堂”。后舍为佛寺。至晚唐,莆田县先后建有6个书堂。宋代,莆田书堂之盛,冠于全闽,或称精舍,或称义备,或称草堂,或称学馆,皆由名儒讲学授业。南宋后,书院兴起,书堂遂少。至明代,书堂多改作蒙学馆。清代,均废为家塾、私塾。
  二、书院
  书院兴起于南宋,规模大于书堂。多有名儒讲学,以研究经义,讨论学问,入学者不限于应试生员。有些书院往往形成一个学派。如南宋绍兴年间,林光朝讲学于红泉宫、蒲弄草堂、松隐岩,遂成为“红泉学派”。陈宓、黄绩传朱熹之学,遂成为“紫阳学派”。郑樵、郑厚讲学于南峰书堂、溪东书堂,遂成为夹漈学派。至明清两代莆田书院十分兴盛,相继有白沙学派、阳明学派(姚江学派)、龙江学派。清末,书院多被新式学校所代替。
  三、学塾
  社学 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奉诏县内农村凡50户立1社,每社设学一所,令农家子弟于农闲入学教读。明洪武八年(1375),知县任益复设社学。每里设社学1所,收15岁以下儿童入学。天顺六年(1462)全县社学62所。是年,奉提学游兴令,府、县举行考选社师。社师由各里开报至县,经府、县学官考选合格者,“以提调官条约授之”。明末,岁久典废,家各延师,社学多废为私塾。清雍正二年(1724)设社学3所,分别在文昌宫、朱子祠、重兴寺,旋即俱废。
  义学(塾) 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知府建义学4所;分别在凤山寺、梅峰寺、元妙观、平海卫学。知县建义学2所,分别设在涵江书院、水南书院,不久废。康熙三十二年(1693)知府复建义学2所,分别在凤山寺、平海卫学。乾隆间,郡人程大僖建程氏义塾于塘下天马山。同治六年(1867)基督教卫理公会兴化教区布道牧师南日人林振珍设男义学于南日草湖村教堂,倡半工半读。同治九年(1870)教会团体相继在城厢、涵江、东湖、云利诸地教堂设义学各1处。同治十二年草湖村教堂设女义学。光绪八年(1882)知府设兴安义塾于城厢龙门下;通判设兴文义塾于府署西巷;知县设龙桥义塾于城西门外龙桥村。光绪十九年基督教卫理公会设美以美女学于城厢坊巷。其后,义塾遂废为私塾。教会团体于城厢、涵江两镇及乡村增设义学。迄光绪二十三年,全县有义学50所,学生计851人,其中男生634,女生217人,男女分学就读。其后,教会办义学多改名学堂。
  私塾 明正德间,御史姚鸣凤以言事罢官归,在家设塾,以经术课子侄。其后,官绅商贾多延师设家塾。清朝,塾师多于固定场所设私塾,以谋生计。光绪间县城内著名的私塾有,宋玉祥设于罗巷里本宅。林钟铸及子林兆骐在坑边家电各设1处;林春声设于元妙观三祠。其后,各姓氏宗族相继设塾于宗祠中有林姓于塔兜,宋姓于双池,方姓于后塘,黄姓于东里,郑姓于城东门内,陈姓于庙前,涂姓于花园巷,翁姓于北边各设私塾1处。私塾首重识字和写字。读本初为《孝经》、《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千家诗》,进而读《龙文鞭影》、《幼学琼林》、《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左传》。写字始为描红,进而影写、临帖。教法多为个别讲授、背诵,常施体罚。清宣统二年(1910)学部颁《改良私塾章程》,县内私塾添设算学课。民国间,私塾多存于乡村。民国25年(1936)全县有私塾104所,在塾学生2410人,塾师104人。塾师最高学历为浙江政法学校毕业的,最低学历为私塾肄业。私塾年收学费最低为法币30元,最高为法币216元。建国后,私塾废。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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