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古代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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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330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古代教育
分类号: G527
页数: 7
页码: 770-815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县古代教育的基本情况。其中包含:古代教育、学宫学祠、书堂书院学塾、考试。
关键词: 莆田县 教育 古代

内容

第一节 学宫 学祠
  一、县学 府学 卫学
  莆田县学 唐开元年间(713~741),初设县学于城南隅,有张九龄(678~740)书夫子庙额。大历间,始行祭孔,以教化民俗。宋绍兴十九年(1149)改附军学内,有显道式榖2斋。元至顺二年(1331)徙县学建于今城厢薛公池上。东庙西学如路学制。有讲堂及斋舍2橺。明洪武十六年(1383)建神厨、神库及宰牲房以供祭礼。洪武二十九年(1396)建进修堂及米廪。景泰元年(1450)移民房建教谕、训导两宅。弘治五年(1492)竖绰木坊于路口,匾曰“儒林”,并建泮桥、敬一亭于薛公池上。嘉靖四十一年(1562)倭乱,县学毁于寇。4年后复建,有学舍23间。万历三十九年(1611)置学田。清乾隆三十六年(1771)县学毁于火灾,遂以兴安书院为学址。嘉庆间,移址擢英书院。光绪间,县学废。
  兴化军学、路学、府学 址在郡治东南隅。宋设兴化军学,咸平元年(998),诸生方仪、陈诩倡捐钱30万,首建夫子庙。翌年,建三礼堂、御书阁。六年全部建成。绍兴十九年(1149)教授徐士龙改作东庙西学制,有学舍480间。大成殿及门额皆御书。淳熙四年(1177)重修,改讲堂称道化堂。绍熙二年(1191)置学田,并建忠恕堂、经史库、祭器库,扩建书斋十室。
  元代,改称兴化路学。筑杏坛,并建尊德、尚贤二堂,以祀先贤。
  明洪武二年(1369)改称兴化府学。道化堂改称明伦堂,并设志道、据德、依仁、游艺四斋。建会馔堂、米廪、神厨、宰牲所。永乐四年(1406)知府孙旼立进士题名碑。景泰元年(1450)建教谕、训导2宅。嘉靖十年(1531)大成殿改称先师殿,并建启圣祠,祀孔子父启圣公。嘉靖四十一年(1562)倭寇毁府学。嘉靖四十三年(1564)郡人御史林润奏请朝廷拨银3万两重建,有学舍40间、会文楼1座。清康熙二十年(1681)立圣域、贤关两木坊于戟门东西。光绪末,诏罢科举兴学堂,府学遂废。
  平海卫学 在平海卫城内。明正统八年(1443)指挥王茂以平海卫离郡县学路远为由,奏请建卫学,选该卫军户子弟入学,置学官。成化九年(1473)建明伦堂,修殿庑、戟门。成化十二年(1476)邑人宋叔昭奏请朝廷让平海卫邻近民户子弟就近入学,卫学生员因而剧增。正德十四年(1519)建泮池、米廪及会馔堂。嘉靖间,倭乱,卫学毁。万历二年(1574)重建,三十一年(1603)重修。清顺治十八年(1661)下令截界,迁址县谯楼西侧。康熙三年(1664)就城新建卫学以明宗书院为学址。十八年(1679)裁卫学教职,生员并入莆田县学。
  附;兴化县学 宋熙宁二年(1069)始建,址在今仙游游洋。元皇庆二年(1313),迁广业里湘溪(今新县乡),教谕徐述重建。明正统十三年(1448)革撤兴化县建制,县学并废,生员附兴化府学。
  二、医学 阴阳学 蒙古字学
  医学 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奉诏依兴化路学设置医学。学设教谕、学正各1人,讲习《素间》、《难经》、《脉诀》。明代沿袭。兴化府学附设医学正科。莆田县学附设训科,宫品未入流。清乾隆后废。
  阴阳学 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奉诏依兴化路学内设置阴阳学。明代沿袭。兴化府学附设正术,莆田县学附设训术。肄习天文、历算、周易、算学诸课。清乾隆后废。
  蒙古字学 元至元六年(1269),奉诏依兴化路学设置蒙古字学。收官家子弟2名、民间子弟25名入学。大德五年(1301)改定生员20人,生员免一身杂役。肄习蒙文《通鉴节要》。设学正掌教,官划田租为生员食廪。高等生员参加翰林考试,用为学官、译史。元亡而废。
  三、学祠
  名宦祠 在府学、县学门外东侧各一,明正德时建。嘉靖四十三年(1564)重修。清道光时,府学名宦祠祀131人,县学名宦祠祀146人。清末废。
  乡贤祠 在府学、县学门外西侧各一,明正德时建。嘉靖四十三年(1564)重修。清道光时,府学乡贤祠祀乡贤名儒287人。清末废。
  合志祠 设于府学名宦祠左侧。明嘉靖四十三年(1564)建,祀宋著作郎方仪、元直学林槐应、明知县戴原性。
  林公祠 设于府学乡贤祠右侧,明嘉靖间建。祀郡人御史林润。
  文昌祠 祀朱熹。初设于府学内。明成化间,督学使周孟中以“文昌非学中所宜有”为由,遂移神位于土神祠。万历间,府学改指南所为文昌祠,县学改食膳堂为文昌祠。
  附:射圃
  府学射圃 宋代始建于望海门外,后地为居民所侵。明洪武二十年(1387),别建于府学北。明正统八年(1443)佥事李在复修,并建观德亭。成化间,知府岳正徙于迎仙门之右。弘治四年(1491)迁于城西洞桥。万历二十三年(1595)知府李大钦于其地建明宗书院,犹标“射圃”之名于书院西侧(今莆糖一厂地)。
  县学射圃 址在迎仙门内原府学射圃处,弘治四年(1491)建。嘉靖四十一年(1562)改建为号房21间,以宿学者,匾曰“文会所”。清乾隆间,废为旷地。
  第二节 书堂书院学塾
  一、书堂
  南朝梁、陈间,郑露于城南凤凰山构书堂,世称“湖山书堂”。后舍为佛寺。至晚唐,莆田县先后建有6个书堂。宋代,莆田书堂之盛,冠于全闽,或称精舍,或称义备,或称草堂,或称学馆,皆由名儒讲学授业。南宋后,书院兴起,书堂遂少。至明代,书堂多改作蒙学馆。清代,均废为家塾、私塾。
  二、书院
  书院兴起于南宋,规模大于书堂。多有名儒讲学,以研究经义,讨论学问,入学者不限于应试生员。有些书院往往形成一个学派。如南宋绍兴年间,林光朝讲学于红泉宫、蒲弄草堂、松隐岩,遂成为“红泉学派”。陈宓、黄绩传朱熹之学,遂成为“紫阳学派”。郑樵、郑厚讲学于南峰书堂、溪东书堂,遂成为夹漈学派。至明清两代莆田书院十分兴盛,相继有白沙学派、阳明学派(姚江学派)、龙江学派。清末,书院多被新式学校所代替。
  三、学塾
  社学 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奉诏县内农村凡50户立1社,每社设学一所,令农家子弟于农闲入学教读。明洪武八年(1375),知县任益复设社学。每里设社学1所,收15岁以下儿童入学。天顺六年(1462)全县社学62所。是年,奉提学游兴令,府、县举行考选社师。社师由各里开报至县,经府、县学官考选合格者,“以提调官条约授之”。明末,岁久典废,家各延师,社学多废为私塾。清雍正二年(1724)设社学3所,分别在文昌宫、朱子祠、重兴寺,旋即俱废。
  义学(塾) 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知府建义学4所;分别在凤山寺、梅峰寺、元妙观、平海卫学。知县建义学2所,分别设在涵江书院、水南书院,不久废。康熙三十二年(1693)知府复建义学2所,分别在凤山寺、平海卫学。乾隆间,郡人程大僖建程氏义塾于塘下天马山。同治六年(1867)基督教卫理公会兴化教区布道牧师南日人林振珍设男义学于南日草湖村教堂,倡半工半读。同治九年(1870)教会团体相继在城厢、涵江、东湖、云利诸地教堂设义学各1处。同治十二年草湖村教堂设女义学。光绪八年(1882)知府设兴安义塾于城厢龙门下;通判设兴文义塾于府署西巷;知县设龙桥义塾于城西门外龙桥村。光绪十九年基督教卫理公会设美以美女学于城厢坊巷。其后,义塾遂废为私塾。教会团体于城厢、涵江两镇及乡村增设义学。迄光绪二十三年,全县有义学50所,学生计851人,其中男生634,女生217人,男女分学就读。其后,教会办义学多改名学堂。
  私塾 明正德间,御史姚鸣凤以言事罢官归,在家设塾,以经术课子侄。其后,官绅商贾多延师设家塾。清朝,塾师多于固定场所设私塾,以谋生计。光绪间县城内著名的私塾有,宋玉祥设于罗巷里本宅。林钟铸及子林兆骐在坑边家电各设1处;林春声设于元妙观三祠。其后,各姓氏宗族相继设塾于宗祠中有林姓于塔兜,宋姓于双池,方姓于后塘,黄姓于东里,郑姓于城东门内,陈姓于庙前,涂姓于花园巷,翁姓于北边各设私塾1处。私塾首重识字和写字。读本初为《孝经》、《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千家诗》,进而读《龙文鞭影》、《幼学琼林》、《大学》、《中庸》、《论语》、《孟子》、《左传》。写字始为描红,进而影写、临帖。教法多为个别讲授、背诵,常施体罚。清宣统二年(1910)学部颁《改良私塾章程》,县内私塾添设算学课。民国间,私塾多存于乡村。民国25年(1936)全县有私塾104所,在塾学生2410人,塾师104人。塾师最高学历为浙江政法学校毕业的,最低学历为私塾肄业。私塾年收学费最低为法币30元,最高为法币216元。建国后,私塾废。
  第三节 考试
  一、学额
  唐朝,莆田为上县,学额40名。
  宋庆历间(1041~1048),士子须在学300日始可应试,郡县学额不限。崇宁间(1102~1106)应试士子不限在学生员。学额以前举贡士数逾200名,准收100名;举贡士数不足200名,准收67名。淳熙二年(1175)应考者6000余人。
  明洪武三年(1370)院试中式者称生员,准入官学。府学名额40名,县学名额20名,每名廪食米6斗。洪武二十年不限名额。宣德间(1426~1435)恢复限额。府学廪膳生员40名,增广生员40名。县学廪膳生员20名,增广生员20名。正统间(1436~1449)府学添附学生员40名,县学添附学生员20名。附学生员经岁考、科考,成绩优异,可递补为增广生员或廪膳生员。崇祯元年(1628)府学名额由莆田、仙游二县按份额分别录取。莆田份额为廪生、增生、附生各40名。
  清顺治五年(1648)府学3类生员共180名,县学3类生员共195名,卫学3类生员共45名。康熙(16621722)初,削减学额。府学、县学、卫学生员共150名。同治二年(1863)考生员开捐输之例。县学廪生、增生、附生各加额7名。清制规定,凡生员等第考试后,补上廪生的岁得膳银4两8钱,则不供膳银。
  清顺治五年(1648)府院试设武生科,3年一试。府学岁额20名,县学岁额15名。
  二、科目
  唐代文举设进士、明经、俊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道举,茂才、童子、开元礼、三史诸科目,试贴经、墨义、策问、诗赋诸课。以明经和进士科及第出身为贵。宋代军贡士试,分进士、九经、五经、三史、三传、三礼、学究、明法、开元礼诸科,试诗赋、杂文、策论、墨义、春秋诸课。
  元延祐二年(1315)始开乡试考举人。以朱熹注的《四书》为考试标准注释。
  明沿前制,但罢诗赋,专试四书、经义、策论3科。洪武中,添经史、律诰、礼仪3科。生员须专治一科,以礼、乐、射、御、书、数分设课目。每日法帖习字500字,每月初一、十五两日习射艺。
  清,沿明制。文举以八股文为主要程式。考试分县试、府试及院试。
  县试、府试由县、府学官主持,于院试前三数月举行。考试分汇考、头覆、二覆、三覆、四覆、五覆6次。科目有四书文、四书题文、四书小讲、试帖、经文、性理论、孝经论诸题。考试分场揭榜。县试榜挂凤山寺雁塔,府试榜挂府学泮池侧。第一名称批首,第二至十名称前茅。
  院试由省提学道主持。分考生员及生员等第考试。考生员分2场。第一场考试帖、赋、杂艺体文、性理论、孝经论、史论、默经、算学。第二场考四书题文、试帖。生员等第考试分岁考和科考。岁考,清初考四书、经文。雍正六年(1728)加试时务策。乾隆二十三年(1758)免试时务策,改为试帖、默写《圣谕广训》。科考,试四书文,时务策、默经、试贴。
  清顺治五年(1648),武举科目为垛,马射、步射、平射、筒射。
  三、试院
  宋朝,称贡院,院址在城厢龙门下。淳熙二年(1176)知军姚康朝以使者行都旧舍扩建为兴化军贡院。
  明初,改称兴化府试院。凡县试、府试、院试悉在试院举考。
  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邑人捐资买地扩建。改称督学试院,亦称督学院。院分6厂,每厂列座位33~36行,每行设座位15席。
  四、中式人数
  自唐武德三年(620)至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间,全县士子应朝廷考试、乡试或荐辟出身仕的计有6649人。其中,殿试第一名(世称状元)9人,即文举:徐铎(宋熙宁九年)、黄公度(宋绍兴九年)、郑侨(宋乾道五年)、吴叔告(宋端平二年)、陈文龙(宋咸淳四年)、林环(明永乐四年)、柯潜(明景泰二年);武科:薛奕(宋熙宁九年)、陈从龙(宋绍熙元年)。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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