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档案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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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324
颗粒名称: 第八章 档案工作
分类号: G279.275.7
页数: 4
页码: 764-767
摘要: 本文介绍了莆田县档案馆的收存和管理情况,包括民国时期、中共地下斗争史料档案、解放后文书档案和其他档案的收存,以及档案的管理方式、人员配备和利用情况。
关键词: 莆田县档案馆 管理 民国档案

内容

第一节 收存
  民国时期,设有档案室收藏机关档案材料。建国后,莆田县成立档案室(1958年改设档案馆),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县内档案资料,并提供馆藏资料,为社会各个部门服务。现存档案资料有:
  一、民国时期机关档案
  馆藏1938至1949年的民国档案11个全宗3800卷。按党、政、军、警等8个部门组合,分11个目录。这部分档案收存国民党莆田县党部、县政府、三青团、警察局、盐场、学校、医院的机构设置、法令、法规、训令、条例、规则、组织规程、人事任免、职员名册、薪俸、奖惩、政府财政决算、施政报告、案件审理、区域划分、参议员选举办法、保甲长制度、各种组织名册、职员贪渎、田赋壮丁以及各种统计等历史资料,反映莆田县在民国时期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科学、教育、宗教等基本情况。
  二、中共地下斗争史料档案
  馆藏1926~1949年莆田县革命农运活动的回忆录及原件等。这部分档案收存莆田党团混合支部、中共莆田支部、中共莆田特区委、中共莆田县委、莆田总行委、中共莆属(闽中)特委、中共莆田中心县委、中共莆仙永边区工委、中共莆永县委等政权组织以及地方武装组织、群团组织的各种规则、干部名单、农会章程、征粮办法、减租条例、农村党支部制度、苏维埃政府印鉴、通行证、分田分稻和收款通知、宣传提纲、标语、信函、革命烈士笔记、照片、胸章等历史资料,反映解放前中共莆田县委和闽中特委的活动情况。
  三、解放后文书档案
  馆藏1949~1985年中共莆田县委、县人民政府、县革命委员会等党政领导机关及其所属部、办、委、局以及撤销机构的档案和专门档案,共88个全宗,22个全宗群,计28427卷。档案反映莆田县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各个时期的政治运动(包括土地改革、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农业合作社、审干、肃反、大跃进、三反五反、整风整社、社会主义教育运动、“文化大革命”、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落实政策、整党建党等),改革开放时期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卫生、金融、工业、农业、交通等方面的基本情况。
  四、其他
  馆藏明《万历府志》、《兴化府志》,清《乾隆县志》、《莆田县志》(1960年编辑的小册子)、《莆田文史资料》,蔡、郑、林氏族谱,民国时期地方性报刊(10多种),1921年以来的中共中央文件选集,中共中央、国务院、华东局、福建省人民政府等颁布的政策、法令、法规汇编,省、地(市)、县各种统计汇编、经济年鉴、工业普查、农业区划、人口普查、工农业等科技资料和解放后的《莆田报》等。
  此外,还存有莆仙戏科介、地方性唱腔词调、海防斗争照片、革命烈士照片、“抗日时期日本士兵在中国”画册、莆田历代名人书画、遗作及解放后县属各部门内刊资料计6500多册。
  第二节 管理
  清代以前未考。
  民国时期,县政府秘书室下设档案室。机关各科室档案材料,均由政府收发室登记,经秘书室处理后,移交档案室点收、分类、归档管理。
  1949年9月,县公安局全面接管民国时期政府机关的档案、资料、报刊等。同月,县人民政府设置档案室,负责机关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1950年8月,县委秘书室和县府办公室各设档案室,配备档案员2人,管理机关档案工作。
  1958年12月,设立莆田县档案馆,收集整理全县机关、企事业、乡镇、文教、卫生等部门解放以后的所有档案材料。同年,各人民公社设立档案馆,大队、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建档案室,配备档案干部,档案按部门单位分级管理。1961年,精简机构,全县保留文书档案室34个,技术档案室15个,有专兼职干部99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档案资料转移至庄边后方档案库。基层档案室按业务系统挂靠,向下属站、店、所、社、场等分散转移。1968年8月,县档案馆由县革命委员会办事组接管,档案从庄边运回机关,由政治组代管。次年7月,设立县革命委员会档案组。1971年9月,并入县革命委员会办公室。同月,档案资料又转移至庄边后方档案库。1976年10月,党政主要档案迁回县革命委员会机关,分7处保管。
  1978年3月8日,恢复县档案馆和机关档案室。1983年1月25日,成立莆田县档案局,与县档案馆合署办公。1984年10月,档案局撤销,档案馆并入县政府办公室。次年始,根据全国档案事业发展目标要求,政府办公室在全县创建一个门类齐全、馆藏丰富、管理科学的档案组织体系,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1986年4月恢复县档案局。同年,庄边后方档案库档案全部撤回,档案资料储藏于城厢区梅峰街西门外的县档案馆。其后,又陆续接收中共县委、县人民政府1985年前现行文书档案和农业、工业、科技、人口普查、落实政策、整党建党等及民国时期的档案,并借助报刊、电台、电视广泛宣传馆藏征集范围,征集有关档案史料。
  1987年起,改革档案馆管理办法,建立档案借阅调阅制度,制定岗位责任制等6个规章制度,对档案实行有效的管理利用。同年9月,贯彻《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全县档案工作进入依法治档的轨道。
  1990年,对部分尚未整理的档案进行分类归档。当年,整理70多个单位的档案2万多卷。
  第三节 利用
  1958年县档案馆建立后,曾为1.2万人次提供档案资料,利用档案为经济建设、史志编纂和落实政策工作服务。
  一、为经济建设服务
  1958年,为县农业部门编写农事活动、丰产经验、莆田三大名果谱,林业部门编制绿化经验、病虫害防治,工业部门编制《莆田矿产情况分布图》,莆田医院、涵江医院编写中医秘方、医学论文等提供技术资料。
  1959年,举行档案资料展览,展出县邮电、农林水、文教、卫生、财贸、金融等部门的生产经验、技术革新及新人新事图表450件,照片1442张,档案899卷。
  1990年8~9月,连续4次台风暴雨,东圳水库水位急剧上升。档案馆为市、县领导提供水文、气象、调度等原始资料,帮助有关部门作出抗洪决策。
  二、为史志工作服务
  1958~1960年,为县志办编纂《莆田县志》提供文献资料8300卷次。
  1963年,为社教展览会提供村史和革命烈士事迹照片。并为烈士陵园撰写碑文和编写革命斗争史等提供档案资料4140卷次。1981年,为福建省党史资料编写提供莆田县地下党、闽中党组织发展变化与活动的情况调查108件、13万字。
  1983年,为县委组织部撰写《中共莆田县地下党组织沿革》提供原始档案,澄清部分争议不决和回忆不一致的事件。1985年始,为编写新《莆田县志》和部门志提供大量的文献资料。
  三、为其他工作服务1980年后,为莆籍华侨寻根问祖提供档案资料1863卷次、222人次。
  1982~1984年,为落实政策工作提供凭证,其中有落实政策2274人、复查不纯分子405人、改正右派成份65人、复职被精简下放人员500人。
  1989年,巴拿马货船在平海乡触礁冲滩,船上柴油污染海水,致沿海渔民的捕捞、养殖业严重减产。档案馆为事件调查组提供油污观察记录和海、渔作业区减产统计数据,向船方索赔经济损失。
  1990年,又为考证“南少林遗址”提供明清时期历史资料,为莆田盐场提供历年生产原始记录和气象档案资料。
  此外,档案馆还为房产地界纠纷、干部职工学历、工龄、职称、晋升、调资等出具证明材料。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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