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扶持少数民族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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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29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扶持少数民族
分类号: F124.7
页数: 1
页码: 725
摘要: 本文介绍了建国后莆田县人民政府对境内居住的3900多名少数民族的扶持措施。通过拨款、发放生活和生产资料等方式,改善了他们的生活条件,并支持了少数民族聚居地的经济建设。自1978年至1990年,共拨款13.22万元,创办了8所粮食加工厂、6处小型水电站等设施,并帮助解决少数民族的温饱问题。
关键词: 莆田县 少数民族 经济建设

内容

建国后,境内居住少数民族3900多人,少数民族受到人民政府多方扶持照顾。人民政府通过拨款,发放生活、生产资料等方式,改善少数民族的生活,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地的经济建设。1979~1983年,县拨11500元,扶持常太乡畲角里少数民族创办碾米厂一所,修建小型水电站一处,买耕牛一头,使这里的9户51名村民吃米、照明问题得到解决。
  1982年7月,县人民政府拨出畲族妇女服装特殊用布600米,有177户970名少数民族妇女服装用布得到特殊照顾。9月,县人民政府拨出补助经费2500元、木材6立方米,帮助渠桥公社厝柄大队高山族卓常助修建住房。1984年县人民政府又拨出赊销棉布933米,棉絮1200公斤,折合人民币16000元,分配给常太、庄边、白沙等公社的少数民族计192户890人,平均每户赊销棉布46米,棉絮6公斤。
  自1978~1990年,共拨给少数民族扶持和补助经费13.22万元,为少数民族创办8所粮食加工厂、6处小型水电站(包括架设电灯),购买耕牛19头,建造桥梁一座,修建村道2条,购买手扶拖拉机4部、沟船1只,发展果园570亩。通过扶持,到1990年,全县少数民族的温饱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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