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扶持老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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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29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扶持老区
分类号: F124.7
页数: 2
页码: 724-725
摘要: 摘要:国后,设立了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老区建设工作,并拨出大量资金帮助老区建设基础设施、发展经济。同时,也对少数民族给予了多方扶持和照顾,改善了他们的生活条件,支持了少数民族聚居地的经济建设。
关键词: 莆田县 革命老区 经济发展

内容

建国前,莆田县为闽中地区主要革命根据地之一。建国后,1953年,县人民政府认定的革命老区基点村有61个。1984年,县重新确定老区乡镇17个(人口90.13万人),确定老区村381个(其中基点村63个332户23654人),占全县总村数78%。全县老区有“五老”3329户4500人。
  1964年10月,设立莆田县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老区建设工作,1966年撤销,1982年6月3日恢复。当年,拨扶持老区建设经费13.2万元,重点帮助老区乡架设输电线路8处;修建桥梁4处;修建公路3条,总长16公里;兴建水利设施2处;修建小学校舍一座,建筑面积90平方米。
  1982年,县拨抉持资金1万元,帮助老区基点村庄边乡凤际宁里村建成小型水电站。
  1982~1986年,县拨出资金2.4万元,扶持常太乡马院际川村建成三座桥梁和一座小学教学楼;拨出资金3.9万元,扶持常太渡里顶外坑和九坑架设输电线路。
  1985年,县拨抉持资金8.5万元,帮助新县、萩芦、常太、白沙、庄边、大洋等山区乡镇,建成龙眼、荔枝、枇杷、橄榄、葡萄、柑桔等果树基地(共3000多亩)。同年,为解决老区严重缺乏小学教师问题,开办中等师范学校老区师范预科班,招收学员28人,学成后派往老区小学任教。
  1985~1988年,县拨扶持资金5.2万元,帮助常太老区基点村洋边尾塘村建成电灌站,装机15千瓦,1986年,共拨扶持资金7万元,帮助常太、庄边、白沙、新县、渠桥等乡镇的老区村发展袋栽香菇生产,当年庄边乡香菇生产效益达100万元左右。
  1987~1989年,县共拨扶持资金12万无,帮助萩芦南坛片9个行政村建成输电线路网,解决南坛片群众的照明问题。1987~1990年,县共拨扶持资金7万元,帮助忠门王厝村兴办福利硫酸铝厂,年创利润10万元左右。
  1982~1990年,县共拨出203.1万元扶持经费,帮助老区乡镇架设输电线路36处,修建公路、村道20条,修建桥梁15座,兴建水利设施24处,修建中、小学校舍、实验室29座,建立各种果树基地23个。同时扶持12家老区加工厂、2个老区茶场,帮助2个村造林、3个村发展种养业、16个村发展香菇生产、6个村建设自来水。通过扶持,逐步改善老区人民的生活,促进老区经济建设不断发展。
  第二节 扶持少数民族
  建国后,境内居住少数民族3900多人,少数民族受到人民政府多方扶持照顾。人民政府通过拨款,发放生活、生产资料等方式,改善少数民族的生活,支持少数民族聚居地的经济建设。1979~1983年,县拨11500元,扶持常太乡畲角里少数民族创办碾米厂一所,修建小型水电站一处,买耕牛一头,使这里的9户51名村民吃米、照明问题得到解决。
  1982年7月,县人民政府拨出畲族妇女服装特殊用布600米,有177户970名少数民族妇女服装用布得到特殊照顾。9月,县人民政府拨出补助经费2500元、木材6立方米,帮助渠桥公社厝柄大队高山族卓常助修建住房。1984年县人民政府又拨出赊销棉布933米,棉絮1200公斤,折合人民币16000元,分配给常太、庄边、白沙等公社的少数民族计192户890人,平均每户赊销棉布46米,棉絮6公斤。
  自1978~1990年,共拨给少数民族扶持和补助经费13.22万元,为少数民族创办8所粮食加工厂、6处小型水电站(包括架设电灯),购买耕牛19头,建造桥梁一座,修建村道2条,购买手扶拖拉机4部、沟船1只,发展果园570亩。通过扶持,到1990年,全县少数民族的温饱问题基本得到解决。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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