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社会福利企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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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28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社会福利企业
分类号: D632.1
页数: 1
页码: 723
摘要: 本文介绍了莆田市从1958年到1990年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历程。政府通过创办福利企业,安排优抚对象、残疾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就业,为他们提供生活保障和医疗帮助。这些福利企业年产值和利润逐年增长,同时也为国家节约了福利资金。
关键词: 社会福利事业 福利企业 优抚对象

内容

1958年,县人民委员会拨款在城厢、涵江创办25家福利企业,安排优抚对象1366人就业,其中复员军人、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35%。这些福利企业年产值6.83万元,人均月工资25~50元。其中城厢镇福利抽纱厂,有职工442人(含优抚对象193人),年产值2.5万元。
  1960年3月,县人民委员会创办莆田县保障性社会福利综合厂,安置残老教养院中有劳动能力的院民78人就业,当年产值达26581元,利润12673元;为国家节约福利资金45675元。1962年,县人民委员会创办莆田县民政福利农场,安置县精神病院和残老院中具有劳动能力的收容对象12人,经营耕地25.17亩,收入作为福利补贴。
  “文化大革命”期间,社会福利企业停办。
  1980年11月,县人民政府创办莆田县民政福利厂;1987年又拨款15万元,扩建厂房,加工冬令救济物资,生产纸箱等产品。该厂有职工32人,其中残疾人员15名。
  1984年后,县人民政府号召为残疾人办实事,鼓励、扶持乡镇办福利企业。1987年4月,县下拨生产周转金20万元,由西天尾镇筹集资金130万元,合办西天尾福利鞋厂,生产注塑布鞋。该厂为省外贸定点厂家,产品远销国外。全厂有固定职工112人,其中残疾人58人,职工月工资180~200元,高的达250~300元。
  1987年6月,忠门镇政府集资15万元创办忠门福利硫酸铝厂,有职工11人,其中安置残疾人4名。1988年县民政部门拨给生产周转金2万元。1989年4月,江口镇顶墩村集资8万元,创办江口福利印刷厂,有职工16人,其中残疾人员6人。至1990年,全县有福利企业4家,共有职工171人,其中残疾人员83人,职工月工资120~300元。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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