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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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25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组织建设
分类号: E28
页数: 2
页码: 670-671
摘要: 本节主要介绍了中国解放前后的莆田地区的民兵组织的发展历程。文章从建国前夕的民兵组织开始,一直描述到建国后的民兵组织的发展和变化,包括民兵组织的建立、编制改革、人数变化等。
关键词: 民兵 组织建设 莆田县

内容

莆田解放前夕,中共莆田县委建立民兵和基干队。民国37年底,山区的大洋、瑞云、琼峰、大所、白伏等地成立民兵组织,计143人。
  建国初,全县有12个区建立民兵组织,人数共6139人。
  1951年,统一民兵编制:县建团,区建营,乡、街设民兵队部,各村视民兵人数组建分队或小队。并按年龄、性别和任务,分为民兵队和自卫队。1951年9月,取消自卫队,把年满18至40岁的男性公民编入民兵组织,除年满18至25岁,政治纯洁,身体强壮,家庭劳力充足的编为基干民兵外,其余编为普通民兵。是年全县有民兵19000人。1953年全县,民兵总数达51966人,其中基干队民兵10808人,编为43个中队。1958年,按照《兵役法》规定,把民兵制度与预备役制度合二为一,在全县进行预备役登记、工作。预备役人员编入基干民兵。
  1958年9月“大办民兵师”,全县掀起全民皆兵运动。除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右派和残疾人外,凡年满16至50周岁,能拿武器的男女公民均为民兵。其中16至30周岁身体健康、政治纯洁的男性公民编为基干民兵,其余编为普通民兵,至1958年底,全县民兵增至362403人,占总人口的42.7%,编成12个师,68个团,395个营,2740个连,9836个排。
  1961年12月,根据《民兵工作条例》,民兵组织分为普通民兵、基干民兵、武装基干民兵三种类型。1962年8月,全县有武装基干民兵连58个,计7127人。1965年,全县有武装基干民兵1个营、315连、2383个排。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县、公社两级人武部干部奉命介入地方,执行“三支两军”任务,基层民兵组织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1969年4月,恢复一年一度的民兵整组工作。9月,组建省属武装民兵团1个,县属武装民兵团1个,独立营1个,共7205人。1974年,在26个武装基干连中又分别组建通信、侦察、打坦克等技术分队;在城郊下磨大队组建一个通信连,计356人。1975年8月,全县全面开展民兵组织整顿工作,建立各级民兵领导班子和骨干队伍。1976年7月,全县有民兵400138人,其中基干民兵245276人,武装基干民兵12605人。
  1980年,全县有民兵410555人,其中武装基干民兵43338人,编为26个营,342个连。1982年将基层民兵的三种类型,改为普通民兵和基干民兵两种,取消县编师、公社编团的硬性规定。在农村以生产大队为单位,编连、营,在城市以厂矿、企事业为单位,按人数多少分别编排、连、营。男公民参加民兵年龄为16至35岁;基干民兵为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为二类预备役。全县民兵总数145778人,其中基干民兵43759人,编为372个基干连,1267个基干排。
  1985年,以“减少数量组织,提高质量、抓好重点、打好基础”为指针,制定基干民兵组、装、训五年计划,并开始实施。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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