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志愿兵役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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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23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志愿兵役制
分类号: E265
页数: 1
页码: 660
摘要: 本节主要介绍了中国建国初期实行的志愿兵役制,包括志愿兵役制的具体实施情况、参军条件和志愿兵的征集情况等。
关键词: 志愿兵役制 兵役 莆田县

内容

建国初期,实行志愿兵役制。1950年,县人民政府成立参军审查委员会,县人民武装部设征兵办公室。根据上级分配名额,由适龄青年自愿报名,征兵办公室组织体检,进行挑选,最后由审查委员会审查确定。参军条件:年龄18~28岁,家庭成份好,身体好,历史清白,身高1.54米以上。
  1950年7月下旬,县成立抗美援朝分会。12月间,全县两次掀起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报考各种军事干部学校的高潮,工人、农民和青年学生,踊跃报名参军、“参干”。单“莆田中学”(后称“莆田第一中学”),就有180多名学生报名“参干”。1951年10月,全县3000名青年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参加抗美援朝战争。1950~1954年,全县共征集志愿兵7262人。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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