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图书馆
莆田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莆田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二章 兵役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234
颗粒名称:
第二章 兵役制度
分类号:
E265
页数:
3
页码:
659-661
摘要:
本章主要介绍了莆田县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兵役制度,包括募兵制、志愿兵役制、义务兵役制和预备役制度等。
关键词:
军事
兵役制度
莆田县
内容
第一节 募兵制征兵制
民国21年(1932)以前,多实行募兵制,县设招兵处,根据需要募集雇佣兵员,没有统一章程。
民国22年,国民政府颁布《兵役法》,实行征兵制。民国25年,颁布《征兵令》,规定凡年满十八岁至四十五岁的壮丁,均有服兵役的义务。当年,县设兵役股,掌理征兵工作。全县按“二丁抽一”的原则,抽签确定应征对象。当时群众不愿应征。民国28年,国民政府采取“一买、二抓、三拉”办法充实兵员。征兵部门和乡、保人员肆意增派名额,乘机敲诈勒索。有钱者以钱抵役,或买“壮丁”顶替;无钱者被抓捕(俗称“抓壮丁”)。其时逃避兵役的现象不断发生。
民国35年10月10日,按国民政府修正的《兵役法》,对壮丁进行调查统计,由乡镇造册送县,兵役机关依年龄分甲、乙两级排列签号,征集时,以签号为序,分批送至新兵征集所,进行短期训练后,押解、遣送部队。民国36年,政府准许“价购壮丁”,符合应征条件者,缴纳“价购款”,当年可以缓征。
第二节 志愿兵役制
建国初期,实行志愿兵役制。1950年,县人民政府成立参军审查委员会,县人民武装部设征兵办公室。根据上级分配名额,由适龄青年自愿报名,征兵办公室组织体检,进行挑选,最后由审查委员会审查确定。参军条件:年龄18~28岁,家庭成份好,身体好,历史清白,身高1.54米以上。
1950年7月下旬,县成立抗美援朝分会。12月间,全县两次掀起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报考各种军事干部学校的高潮,工人、农民和青年学生,踊跃报名参军、“参干”。单“莆田中学”(后称“莆田第一中学”),就有180多名学生报名“参干”。1951年10月,全县3000名青年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参加抗美援朝战争。1950~1954年,全县共征集志愿兵7262人。
第三节 义务兵役制
1955年,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服役年限:陆军三年,海军四年,空军五年。,当年3月,全县首征义务兵2086名。
1956年,开展应征公民兵役登记工作。1959年,县成立飞行员征集办公室,从当年度高、初中毕业生中精选8人送空军航校学习。1967年,停止兵员征集。1968年恢复征集,是年3月,全县征集兵员2627人。1971年又停止征兵工作,1972年冬恢复,1975年又停征,1976年春季和冬季各征兵一次。1978年,实行以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制度,义务兵服役期限:陆军三年,海军、空军四年。对应征适龄青年文化水平要求;城镇户籍的要求高中文化程度,农村户籍的要求初中文化程度。
1985年始,制定征兵工作承包责任制,统一军属优待金标准,实行义务兵养老保险。1986~1990年全县共征兵3630人,每年都完成任务,连续四年无退兵,被福建省评为征兵工作先进单位。
第四节 预备役
1955年,实行预备役制度。预备役分预备役军官和预备役军士。同年,对1954年检查退回的报名应征青年8283人进行审查登记,其中合格的2014人,分类编入预备役。1956年5月进行第一次预备役登记,在55550名适龄公民中,登记了预备役军官773人(合格283人),第一类预备役军士2150人,第二类预备役军士42740人,占全县适龄公民的80.9%。年底,举办预备役训练班,教练员参训76人,预备役军士参训1855人。
1957年9月,停止对第二类预备役的登记。1958年4月,实行预备役与民兵相结合的制度,预备役人员编入基干民兵,全县共有基于民兵328702人。1962年,对1950年1月1日至1954年12月30日期间转业、复员的副排级以上干部和1955年1月1日至1962年8月期间转业、复员准尉以上军衔的干部,进行预备役军官登记。1965年起,预备役登记工作取消,1980年恢复。
1984年后,每年在接收退伍士兵的同时,进行预备役士兵登记并组织训练。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阅读
相关地名
莆田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