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控告申诉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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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215
颗粒名称: 第六节 控告申诉检察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1
页码: 647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78年,莆田县人民检察院开始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控告申诉,1987年成立控告申诉检察科,建立了“接待日”制度和举报中心。1979~1990年,共受理来信5712件,来访1270人次。通过办理申控案件,向有关部门提供立案线索412条,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
关键词: 检察工作 莆田县 控告申诉

内容

1978年,由县人民检察院秘书室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控告申诉。1978年,信访控申归法纪检察科管辖。1980年起,建立检察长“接待日”制度。1987年6月,成立控告申诉检察科,信访人员对来信来访都进行摘要登记,提出处理意见,科室领导审批,建立登记、转办、自办、催办、会同查办等制度。1988年8月25日,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举报中心”,在8个重要乡镇设置举报箱,至1990年底,共受理各类犯罪案件线索举报信函657件。1979~1990年,共受理来信5712件,来访1270人次,其中内容相同的来信893件。经办人员按照受理范围,自行查办316件,与其他部门合办42件,其余转有关单位解决。通过办理申控案件,向有关部门提供立案线索412条,追回经济损失100多万元。为外省有关单位追回赃款16034元,派员协助外县检察机关追回赃款25000元,并调解处理可能引起矛盾激化的土地和山林纠纷的控申案件6件。对冤假错案的申诉,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查处。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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