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莆田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620020230003210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刑事检察 |
分类号: | D926.32 |
页数: | 1 |
页码: | 645 |
摘要: | 本节记述了1951-1954年,莆田县人民检察署配合各项中心任务,打击反革命分子破坏活动。1954年,县人民检察院建立后,依法行使审查、批捕、起诉职权,对不当的逮捕或判决提出纠正意见。1955-1966年,全县共审查各类刑事案件2345件,批准逮捕2392人,审查起诉2170人。文化大革命期间,社会主义法制遭到破坏,刑事发案率上升。1976年后,检察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严厉打击犯罪行为。1979-1990年,共审查各类案件1360件,批捕1814人,审查起诉1646人。 |
关键词: | 检察工作 莆田县 刑事检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