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设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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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20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设置
分类号: D926.32
页数: 1
页码: 645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51年6月成立莆田县人民检察署,1955年改称县人民检察院,下设侦查、监督和行政秘书三股。文化大革命期间,检察机关实行军管,1968年机构撤销。1978年重新组建县人民检察院,1990年设有办公室、刑事检察科、经济检察科等7个科室及2个派出机构。
关键词: 检察工作 莆田县 机构设置

内容

1951年6月,成立莆田县人民检察署,配检察长1名,秘书1名,检察员4名。1955年改称县人民检察院,设检察长、副检察长,下设侦查、监督和行政秘书三股。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1967年3月,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莆田县人民检察院军管组,对检察机关实行军管。1968年9月,成立莆田县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统管公、检、法业务,县人民检察院机构撤销。1978年4月,重新组建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各项检察业务。1990年,县检察院设有办公室、刑事检察科、经济检察科、法纪检察科、监所检察科、调查研究科、控告申诉科、举报中心以及税务检察室、农业银行检察室2个派出机构。设检察长1人、副检察长3人及检察员、助理检察员、书记员、法警等73名。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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