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人民武装警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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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208
颗粒名称: 第八节 人民武装警察
分类号: D631
页数: 1
页码: 644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49年,莆田县公安中队成立,1952年转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制,1955年改为职业民警建制,1962年设立边防大队,1964年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地方部队,1975年改为武警中队,1983年根据国务院、公安部决定实行“三警合一”,1988年“三警”分开。
关键词: 人民武装 莆田县

内容

1949年,以闽中游击支队为基础组建莆田县公安中队,下设1个分队、5个武装班,有队员40名。1952年8月,转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制,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莆田县公安中队,人员扩编为2个分队,18个武装班,有干部、战士240名。1955年9月,县公安中队改为职业民警建制,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莆田县民警中队,执行消防和逮捕、押解、看守罪犯,维护社会治安,巩固沿海边防等任务。1962年7月,设立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莆田县边防大队(营建制),沿海各边防派出所、县武警中队编入边防大队,受晋江专署武警支队、县公安局双重领导。1964年8月,县边防中队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地方部队,实行义务兵役制,划归县人民武装部管辖。1975年4月,县中队又改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莆田县武警中队,受莆田地区公安处民警科和县公安局双重领导。1983年1月根据国务院、公安部关于公安系统“三警合一”(边防、消防、内卫警察合一)的决定,县武警中队和消防中队编入县武警大队,大队部设政工、业务、后勤三室,下分设武警中队、消防中队和9个边防派出所。1988年7月1日,“三警”分开:县设边防大队,辖各边防派出所,隶属于莆田市边防支队;县武警中队、消防中队分别划归莆田市武警支队、消防支队管辖,具体业务工作由县公安局领导。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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