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农民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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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178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农民组织
分类号: D422.8
页数: 1
页码: 619
摘要: 本章记述了莆田县民国16年国民党开始发动组织农会,但只流于形式。1949年11月,莆田县农民协会筹备委员会成立,1950年4月选举成立执行委员会。农会依靠雇农、贫农,团结中农及农村中一切反封建积极分子,支持人民政府实现农村改革,保护农民利益,组织农民发展生产,改善生活。1953年,县委成立生产合作部取代农会组织。1964年成立贫下中农协会,“文化大革命”后期机构消失。
关键词: 群众团体 莆田县 农民组织

内容

民国16年(1927),国民党莆田县党部开始发动组织农会,但只流于形式。
  1949年11月16日,莆田县农民协会(简称“农会”)筹备委员会成立,陈蒲川任主任,设副主任2人。接着在农村普遍建立基层农会组织。1950年2月,全县395个保,有247个保成立农会,拥有会员42万人。1950年4月12日在荔城召开第一次全县农民代表大会,通过选举成立莆田县农民协会执行委员会,设执行委员45名,常务委员21名,推选陈蒲川为主席,王春生为副主席。1952年7月,陈蒲川改任他职,由林焕章接任主席。农会的任务是依靠雇农、贫农。团结中农及农村中一切反封建积极分子,支持人民政府实现农村改革,保护农民利益,组织农民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各级农会组织在共产党领导下,发动并组织农民开展剿匪反霸、减租减息、镇压反革命、土地改革、民主建政、抗美援朝、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等运动,取得了巨大成绩。1953年,县委成立生产合作部,取代农会组织,领导农民走合作化道路,发展农业生产。
  1964年,开展社会主义教育,农村各大队成立贫下中农协会,生产队设贫协小组。“文化大革命”后期,贫协机构消失。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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