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工商信贷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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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11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工商信贷管理
分类号: F832.4
页数: 2
页码: 514-515
摘要: 本文介绍了建国初期以及后来的时期莆田县的工商信贷管理情况。文章提到了工商信贷管理实行统收统支的机制,国营企业流动资金转为信贷基金的改革措施,以及后来实行的指标管理、差额控制、综合信贷计划等管理体制。1988年,工商银行县支行建立了一系列信贷管理制度,包括贷款审批、贷款合同、流动资金管理、信贷监督与制裁等。
关键词: 莆田县 工商 信贷管理

内容

建国初期,工商信贷管理实行统收统支,一切存款往上缴,需用贷款向上要。1959年2月,按照国务院《关于国营企业流动资金改由人民银行统一管理的通知》,全县国营企业自有流动资金315万元(截至1958年底)如数转作信贷基金。1961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关于改变信贷管理体制的通知》,对信贷资金实行指标管理。1979年,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存贷挂钩、差额控制”的体制。1983年9月底,国营企业流动资金全部改由银行统一管理。全县移交银行统管的企业自有流动资金2586万元,其中国营工业1129万元、国营商业1457万元。
  1985年1月,实行“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贷实存、相互融通”的管理体制,各专业银行的信贷资金纳入全县综合信贷计划,(在县人民银行复设前)由市人民银行综合平衡,然后由各专业银行莆田市支行核定莆田县各行信贷资金计划和向人民银行的借款计划。各行的营运资金,主要依靠吸收存款解决,实行“实贷实存、多存多贷、少存少贷、自主经营”,同时允许同业拆借,搞活横向资金融通。
  1988年7月,工商银行县支行为加强信贷管理建立贷款“三查”、借款合同、贷款审批、流动资金管理、工商企业评估排队、贷款担保与抵押、信贷监督与制裁、信贷监测(监测贷款的结构、投向和效益变化状况)等8条制度。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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