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图书馆
莆田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莆田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二节 现金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11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现金管理
分类号:
F820.4
页数:
2
页码:
513-514
摘要:
本文介绍了1950年起人民银行莆田县支行对国营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和学校实行现金管理的情况。文章提及了各种加强现金管理的通知和意见文件的出台,对单位的现金库存限额进行核定,并进行现金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另外,文中还提到了1989年初贯彻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重申现金管理纪律,禁止超过规定范围使用现金,并进行了全面审查单位开户情况,开户卡制度的实施。
关键词:
莆田县
金融管理
现金管理
内容
1950年7月起,人民银行县支行执行政务院颁布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现金管理的决定》,对国营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和学校实行现金管理。首批执行的有机关单位、税务局、卫生院、莆田中学、驻军供给部、城关贸易公司、邮电局等40个单位。至1951年6月底,达102个单位。1951年底,企业财政存款47.1万元,比1950年底增长34.4%;1951年上半年现金收支与转帐收支的比例:城厢1∶6,涵江1∶7.5。此后,所有全民和集体单位都在银行开户,接受管理。
1959年3月,县人民委员会发出《关于加强现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申30元以上的公对公往来一律转帐。1961年,中共莆田县委批转人民银行县支行《关于加强现金管理和企业流动资金管理工作的意见》,再次核定各单位现金库存限额。。1965年,县人民委员会批转人民银行县支行《对集体单位加强现金管理工作的意见》,核定信用社现金库存限额。
1970年3月,加强对农村社队现金使用监督,对外地汇入款项,无证明文件的予以冻结清查。
1978年10月,贯彻省人民银行制订的《现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草案),加强对社、队及其所属企业事业单位和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的现金管理。
1981年2月,人民银行县支行与农业银行县支行联合发出《严格控制货币投放加强现金管理意见》。次年,县人民政府批转人民银行县支行《关于加强现金管理的意见》。1985年4月后,贯彻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继续贯彻执行〈关于加强现金管理的几项暂行规定)的通知》,同时进行现金管理大检查,重新核定库存限额。
1989年初,贯彻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重申现金管理纪律,不准超《条例》规定使用现金。1990年,全面审查单位开户情况,凭正本营业执照登记,由人民银行县支行发给开户卡,无开户卡的户头限期注销。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阅读
相关机构
人民银行莆田县支行
相关机构
农业银行莆田县支行
相关机构
莆田中学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莆田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