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货币流通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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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11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货币流通管理
分类号: F822.2
页数: 2
页码: 512-513
摘要: 本文介绍了解放初莆田县货币流通的情况。文章首先提到1949年人民银行莆田办事处召集会议,重申人民币是唯一合法货币,禁止金银和外币的流通。接着介绍了国家货币投放主要通过信用支出、工资支出和农副产品收购支出实现,并通过商品销售收入进行货币回笼。随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货币流通量逐渐增加。
关键词: 莆田县 金融 管理

内容

解放初,市场交易以大米和银元作媒介,人民银行莆田办事处于1949年12月上旬召集城、涵各行业公会会员会议,重申人民币是唯一合法的货币,禁止金银、外币计价流通,要求各商号挂牌拒收银元,同时,国营贸易公司大量抛售物资,只收人民币,次年春节后,人民币就取代了大米和银元在流通中的地位。
  国家货币投放主要通过信用支出、工资支出和农副产品收购支出,1969、1970、1975、1979年四年,以上三个方面的支出分别占同期银行现金付出总数的20.9%、19.84%、19.23%1979年后,信用支出大幅度增加,1990年信用支出、乡镇企业支出、工资支出、农副产品收购支出分别占银行现金付出总数的34%、13.2%、11.5%、7.5%。同时主要通过商品销售收入进行货币回笼。1957、1962、1965、1976、1979年五年,商品销售收入占银行现金收入的69.1。1979年后,商品销售现金收入绝对额逐步上升。而回笼比重相对下降。1990年,商品销售现金收入达324563万元,相当于1955年的9.9倍,占银行现金收入的39.4%,而信用回笼占31.5%,接近商品回笼。
  随着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货币流通量相应增加。1990年比1952年,全县银行现金收入增加114倍,付出增加107.7倍。1990年底,全县货币流通量比1955年4月底增加35.8倍。1950~1990年全县货币投放952768.3万元,回笼935929.8万元,净投放16838.5万元。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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