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转帐结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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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111
颗粒名称: 第五节 转帐结算
分类号: F832.7
页数: 1
页码: 510
摘要: 本文介绍了中国莆田县银行在建国初期实行的同城和异地结算方式。同城结算包括支票结算、托收无承付结算、托收承付结算、委托收款结算、商业汇票承兑和贴现结算等。异地结算即汇兑,莆田县解放前通过钱庄、角票局和银行办理,解放后由城、涵两地人民银行进行通汇,与省内和省外的行、处建立通汇关系。现行的异地结算方式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支票、银行本票、汇兑、委托收款和异地托收承付
关键词: 莆田县 转账 结算

内容

1950年7月,人民银行县支行对国营企业、机关、学校、部队实行现金管理,在货币领域里严格划分使用现金和转帐结算的范围,大力开展转帐业务,转帐结算分同城和异地两种。
  一、同城结算
  现行的方式有:支票结算,托收无承付结算,托收承付结算,委托收款结算,商业汇票承兑、贴现结算。
  1986年1月1日起,为加速资金周转,莆田县设在城关的各银行和信用社联合社,参加中国人民银行莆田分行票据交换所交换票据,每天两次。
  二、异地结算
  异地结算原称汇兑。莆田县解放前,钱庄、角票局、银行办理汇兑,与上海、福州、泉州等地通汇,福建省银行涵江支行于民国36年1937自设电台办理电汇。莆田县解放后,城、涵两地人民银行于民国38年9月15日通汇,1949年11月24日开办埠际押汇。1950年1月举办进口押汇,10~12月陆续与省内(福州、厦门、漳州、泉州、福安、永春、建阳、古田、建瓯、邵武、长乐、仙游、枫亭、闽侯、南台等)、省外(上海、杭州等)17个行、处建立通汇关系。
  1953年3月,推行苏联的7种结算方式(托收承付、电信拨、特种帐户、信用证、保付、托收无承付,支票)。几经变革,现行的有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支票、银行本票、汇兑、委托收款、异地托收承付7种结算方式。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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