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莆田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620020230003093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财政支出 |
分类号: | F812.45 |
页数: | 10 |
页码: | 456-465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民国以前和建国后莆田县财政的支出主要用途。民国以前,地方财政支出主要用于上解朝廷和地方官俸禄。上解包括起运以征解供应朝廷开支,存留以供应地方各项支出。俸禄支出主要付给县官吏的月俸米。建国后,财政支出分为预算内支出和预算外支出。预算内支出主要用于文教科学卫生、行政管理费、支援农业、抚恤救济、农林水事业费、企业挖潜改造等开支。预算外支出用于机关零星开支、区、乡、基层文教卫生行政支出等。 |
关键词: | 莆田县 财政 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