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财政支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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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093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财政支出
分类号: F812.45
页数: 10
页码: 456-465
摘要: 本文介绍了民国以前和建国后莆田县财政的支出主要用途。民国以前,地方财政支出主要用于上解朝廷和地方官俸禄。上解包括起运以征解供应朝廷开支,存留以供应地方各项支出。俸禄支出主要付给县官吏的月俸米。建国后,财政支出分为预算内支出和预算外支出。预算内支出主要用于文教科学卫生、行政管理费、支援农业、抚恤救济、农林水事业费、企业挖潜改造等开支。预算外支出用于机关零星开支、区、乡、基层文教卫生行政支出等。
关键词: 莆田县 财政 支出

内容

民国以前的地方财政支出主要用于上解朝廷和地方官俸禄。
  上解及留用 明代县财政支出分两大项:一是起运,即征解供应朝廷开支。万历四十年(1612),起运京库银4595.53两。二是存留,供应地方各项支出。清代,县财政支出分为起解、解司和留给四差等项。乾隆年间,起解朝廷税总计银35318.4两,占县财政支出总数的81.92%;解司银296.86两,占0.7%留给四差支用银7496.58两,占17.38%
  俸禄支出 明代,莆田县官吏每人月俸米1~3石不等。
  教育支出 明清两代,县学学官的俸禄和生员食宿费用均从县财政中支付。
  上供 明清两代,县每年上贡物料,支银千两。
  民国时期,县财政支出有行政费,保安警察费,教育费等项。县政府人员俸给与办公费用均由省直接拨付。民国24年(1935),县政府经费支出239736元。各区行政经费,采取摊派方式解决。当时,保安警察经费在预算中占有很大比重。民国24年县警察保安队经费仅预算内支出就有78020元,占预算内总支出224640元的34.73%。民国26~34年,县财政收支虽有预算,但实际上大部分收支都在预算外进行。县财政要支付日益膨胀的生活补助费,还要增加战时军费和保安费支出,当时对此只能用临时摊派办法来解决。
  建国后财政支出分预算内支出和预算外支出。
  一、预算内支出
  建国后,县财政预算内支出主要用于:文教科学卫生、行政管理费、支援农业、抚恤救济、农林水事业费、企业挖潜改造等开支。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1953~1957),县财政预算内支出1657.69万元,其中比重最大是文教科学卫生费用,占总支出的47.10%,其次是行政管理(含公检法部门,下同)费用占34.61%,抚恤救济占9.36%,农林水事业费用占4.95%,挖潜改造占1.83%。1979年后,县压缩行政管理开支,重视科教文卫事业,增加了工农业生产资金投入。1980~1990年,县财政预算内支出共计52902.64万元,其中文教科学卫生费用占总支出的46.41%;农林水事业费和支援农村生产占15.09%;行政管理费用降至11.73%;企业挖潜改造占2.12%;抚恤救济占4.8%。
  1980~1990年,省对县财政实行大包千,虽然进行了3次预算管理体制调整和改革,但因行政事业单位连年增员、普遍调资及增加生产建设投入等,1981~1988年,收入年均递增8%,支出却年均递增21%,造成连年赤字,八年计1155.78万元,至1990年末,累计净赤字902.50万元。
  二、预算外支出
  1950~1952年,县财政预算外支出,主要用于机关零星开支和区、乡、基层文教卫生行政支出。1953年,实行财政预算后,预算外支出有:企业更新改造资金、发展科技费用、城市维护及其他支出。1980年起,预算外支出迅速增长。1990年比1980年增长6.33倍,而同期预算内支出只增长2.96倍。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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