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莆田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620020230003091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财政体制 |
分类号: | F812.7 |
页数: | 2 |
页码: | 452-453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中国民国以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莆田县的财政体制演变过程。民国以前,财政实行高度集中的中央一级体制,地方收支归中央掌管。民国初设立县财务委员会,试办年度预算,之后成立县经征处和县金库。民国30年后,全国财政划分为国家财政和自治财政两大系统,县财政属自治财政,实行上报预算、固定税种、固定分成的管理体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贯彻政务院决定,实行统收统支体制,县一切收入归中央,支出由中央下拨。之后出台多种财政管理体制,如以收定支、收支挂钩、定收定支等。最后实行划分收支、核定基数、定额递增上缴、自求平衡的体制。 |
关键词: | 莆田县 财政 体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