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篇 对外经贸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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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077
颗粒名称: 第十六篇 对外经贸
分类号: F752
页数: 12
页码: 440-439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县对外经贸发展情况,分别记述了对外贸易、经贸合作、管理等。
关键词: 莆田县 商业 贸易

内容

宋代,莆田就有“游商海贾”,“牟利于他郡外蕃”。当时有荔枝干、青瓷等产品出口销往朝鲜、日本、阿拉伯及东南亚一带。逢灾年,也常赖进口“洋米救荒”。元代,市舶贸易归官营。元至元二十年(1283),莆田设海站,管理船运蕃夷贡物及商舶奇货。明初,禁止通蕃,正德十六年(1521)弛海禁。清顺治十八年(1661)至康熙二十年(1681)又禁船只出海,雍正五年(1721)才恢复海运,当时莆田有人驾驶帆船至越南、缅甸等东南亚地区进行贸易。清宣统元年(1909),有私营代理商经营进出口货物。民国34年(1945)后,外国货充斥莆田市场,荔枝干、桂元干、蔗糖等土特产成为莆田大宗出口的商品,运销海外。
  建国后,外贸业务由国家统一经营,县商业部门代理收购外贸商品,按国家计划转口贸易。1958年,成立县外贸经理部,后改为县外贸局。1981年3月,成立县进出口办公室。1984年6月改为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辖县外贸公司、来料加工公司、中福公司、主管全县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三来一补”(来料加工、来件组装、来样定货和补偿贸易)和劳务输出等业务。
  莆田县先后进口的物资有:肥田粉、煤油、大米、小麦、手表、家用电器、制罐头设备、啤酒罐装机械设备、制鞋机械设备、运输设备以及来料加工业务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等。出口商品有12类,品种达千种以上,以鞋类、电子、罐头、对虾、鳗鱼、工艺品为大宗出口商品。1990年,全县出口收购总值达54032万元,其中外贸出口收购总值17883万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坚持改革,扩大开放,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莆田县利用港、澳、台胞,华侨多和劳力多的优势,引进资金、技术设备,兴办“三资”企业。至1990年,全县共有“三资”企业82家,已经投产40家,年工业产值33842.2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37.95%,出口创汇7210.6万美元。与此同时,发挥人才的优势,开展技术援外,组织劳务输出,1979~1990年,全县共派出援外人员403人。
  第一章 对外贸易
  第一节 出口
  北宋时,莆田已有荔枝干出口。宋绍兴八年(1138),莆田有“游商海贾,履风涛历险阻,牟利于他郡外蕃”。当时木帆船已能远航至阿拉伯及东南亚、朝鲜、日本一带。宋至元代,庄边窑、灵川许山窑生产的青瓷、青白瓷(影青)产品,销往菲律宾、日本等国家。清雍正五年(1727)恢复海运后,莆田有人驾驶帆船至越南、缅甸等东南亚地区进行贸易。清宣统元年(1909),有私营代理商经营进出口货物。民国26年(1937)后,莆田出口货物以桂元干为大宗,蔗糖、次之。
  建国初期,县供销部门和商业部门收购土特产品,调供国营外贸专业公司外销。1954~1959年,莆田县出口物资品种计178种,有芳香油、柠檬桉油、薄荷油、留兰香油、脱胎膝器、抽纱、木刻、猪肠衣、猪皮、猪鬃、猪脚筋、牛肠衣、山羊皮、山羊毛、兔皮、兔毛、牛皮、兽什皮,还有黄花鱼、红烧带鱼、油浸鳗鱼、马鲛鱼罐头,冬笋、笋菜心、香菇、糖水革荠、蜜柑片罐头等。其较著名产品有:兴化米粉、枇杷罐头、枇杷膏、桂元膏、桂元三合士、抽纱、木刻、脱胎漆器等。5年期间,出口商品收购总额427万元,年平均71.16万元。其中,1958年出口商品收购总额达225万元,为最多的一年。1959~1961年,因三年自然灾害,出口收购量锐减,年均出口商品收购总额只116万元。1963~1966年,出口商品收购量有所回升,年均商品收购总额209万元。“文化大革命”期间(1966~1976),10年出口商品收购总额计5297万元,年均529.7万元。出口商品有粮油食品、土产、畜产、工艺品、矿产等五大类。1978年,主要出口商品有粮油食品、土产、畜产、轻工、工艺品、矿产、机械类等七大类,共116种,收购总额达1677万元。
  1978年后,贯彻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政策,外贸部门积极扶持建立出口产品基地。1979年,采取补偿贸易方式,在涵江开发养鳗基地,次年出口活鳗鱼50吨,产值275万元。是年又引进麻底鞋生产项目,从此莆田鞋业生产不断发展,当年出口麻底鞋248.87万双。1980年,全县出口商品收购总额5542.62万元,比1970年210万元增长2539.34%。其中粮油食品类3105.6万元,土产类203.95万元,畜产类14.49万元,轻工业品类186.54万元,工艺品类1989.91万元,五金矿产类42.13万元。1983年全县出口商品收购总额6044.44万元,比1980年增长9.05%。1985年,全县出口商品收购总额6324.44万元。其中粮油食品类1795.97万元,土畜产品类471.12万元,轻工业品类141.22万元,鞋帽类3335.28万元,工艺品类500.99万元,抽纱类54.38万元,五金矿产类25.47万元,比1980年增长14.10%。1986年莆田县糖厂出口核酸6吨,产值46万元。1987年,全县出口商品收购总额首次突破亿元大关,达到1.2784亿元,比1986年的9498.06万元增长34.6%。1988年出口商品收购总额13006.66万元,主要产品有16大类,出口量:鞋类2650.43万双、罐头3359.43吨,核酸酵母28.6吨,花岗石357立方米,工艺美术品215.49万件,塑料玩具8.66万打,摩托车蹄块15.43万片,瓦楞纸3587吨,加工服装670万件,竹制品182万元,草制品335万元,兴化米粉干574吨,活鳗鱼1400吨,对虾200吨,皮鞋99.57万双,家具0.33万件。1989年,全县出口商品收购总额17222.85万元,比1988年增长32.41%。
  1990年,全县出口商品收购总值54032万元,为1985年的8.5倍,为1980年的9.7倍。其中外贸公司收购17883万元,名列全省县级外贸公司前茅。主要出口产品数量:鞋类5417万双,罐头6702吨,核酸酵母180吨,花岗石756立方米,工艺美术品160万件,塑料玩具21834万打,摩托车蹄块65.5万片,瓦楞纸4077吨,兴化米粉538.7吨,活鳗鱼671吨,对虾377吨,草制品215.8万元,产品远销70多个国家和地区。部分主要出口品种
  桂元干 民国26年至建国初,全县出口货物以桂元干为主。1958~1962年,年均出口量60吨。60年代共出口1160吨。70年代共出口1150吨。80年代,外销货源缺乏,1987年仅出口桂元干20吨,1988年县外贸部门中断出口。
  兴化米粉 50年代开始出口,1962年出口237吨,产值30多万无。70年代中,出口量年平均200吨左右。1982年起,主要工厂改手工生产为机械生产,出口量有较大幅度提高,1983年出口799吨。80年代,年平均出口540吨。1990年出口538吨,主要销往美国、加拿大、英国、日本、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
  蜂蜜 1958年开始出口蜂蜜53吨。1958~1984年,出口量年均50吨左右,1985年出口量减至4.5吨,1986年中断出口。
  蜜饯 产品有兴化桂元补膏、七珍梅、李制品等,其中的化皮榄、广香榄等销往东南亚和美国等地。1958年组织外销蜜饯40吨以后,1960~1980年中断出口。1981~1985年恢复出口,5年中,共出口蜜饯877吨,1986年起再度中断出口。
  抽纱 1958年开始出口民间传统刺绣的抽纱,产值8万元。1965年起,逐年扩大生产网点,产量产值不断增加。1966年抽纱产值增至67万元。1980年出口产值达百万元。1981~1990年,出口总值累计920万元,平均每年出口额为92万元,其中1990年出口值60万元。
  雕刻 1958年县工艺一厂生产出口木刻,产值1.1万元。1962年牙雕出口多货值3.1万元。1973年木雕出口交货值45万元,1978年牙雕出口交货值20多万元,均为出口额最高的年份。1987年由于牙雕原料紧缺,中断牙雕出口,1990年木刻出口交货值1.04万元。
  食品罐头 1959年首次出口莆田县罐头厂生产的糖水枇杷罐头170吨,销往西欧国家。1968年出口蘑菇罐头2.39吨。70年代后,出口食品罐头品种有蘑菇、枇杷、龙眼、荔枝、杨梅、豆类、水产、芦笋、草菇、肉类等。1975年出口各类食品罐头2738吨,供货总额1133万元。1981年出口4542吨,交货值1591万元。1986年出口6500吨,交货值2400万元。1990年出口量6702吨,交货值388万元。各类罐头远销欧美和东南亚各国。
  竹编 1963年开始出口竹编工艺品,当年出口值4.7万元。之后,每年都有竹编工艺品出口。1981年出口交货值104万元,随着花色品种的增多,出口总值也增加。1981~1990年,平均年交货值260万元,其中1990年83万元。其产品远销美国、英国、法国、墨西哥、比利时、澳大利亚等国家。
  草麻制品 1970年开始出口草麻制品,外销0.6万元。随着市场的发展,草麻制品的出口量不断增加。1981年,草麻制品出口产值226万元。根据市场需要,草麻制品的花色品种不断更新,大小型号达千余种,出口量也随之不断增加。1986年出口产值达483万元,成为外贸出口的主要产品之一。1990年出口草麻制品215万件,交货值589万元。
  鞋革 1972年外贸公司同莆田鞋革厂配合,根据国外客户要求试销布鞋,当年出口布鞋6万多双。1978年以后,陆续引进各种型号的自动生产线,更新设备,产品产量、质量都不断提高。1980年出口布鞋和爬山鞋共509万双,出口产值2080万元。80年代后,鞋类产品不断增加,主要有布鞋,麻底鞋、粘胶鞋、旅游鞋、运动鞋等品种。1982年仅塑料拖鞋就出口96万双。1983年出口各类鞋958万双,产值3089万元。1985年出口鞋1087万双,产值6260万元。1990年鞋类,出口量5417万双,产值1.17亿元,其中塑料拖鞋出口量103万双、交货值272万元。鞋类运销美国、法国、日本、德国、澳大利亚、新加坡、荷兰、比利时、瑞典、香港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
  脱水蔬菜 1973年开始出口,主要产品有大蒜、洋葱、生姜、蘑菇片、胡萝卜等10多个品种,当年出口量58吨,交货值25.5万元。随着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出口量也不断增加。1981年出口352吨,交货产值155万元。1985年增至740吨、交货值326万元。主要销往东南亚和西欧一些国家。
  花岗石1975年首次出口在华亭开采的654系列花岗石荒料230立方米,交货值3万多元。1979年出口量1699立方米,产值14万元。1987年出口量766立方米,产值34万元。1990年出口量756立方米,交货值130万元。出口的花岗石有红、白、青、墨、褐、黄等颜色。主要销往日本、美国、欧洲等地。
  鳗鱼 1979年涵江合营养鳗场首家出口活成鳗24多吨,运销日本,出口总值132万元。随着养殖面积不断扩大,出口产量也不断增加。1985年出口活成鳗 367吨,出口总值2019万元。1988年出口活成鳗504吨,出口产值2772万元。1990年出口量800吨,创汇560万美元。1981~1990年全县出口活成鳗计2376吨,出口总值1.383亿元。
  冻虾 1985年首次出口冻虾1.9吨。之后,随着养虾基地的发展,出口量不断增多。1985~1990年,出口冻虾200吨,创汇152万美元。
  第二节 进口
  宋代,从占城国(今越南)进口耐旱水稻品种“旱占”在境内种植。元至元二十年(1283),莆田设海站,“船运蕃夷贡物及商舶奇货”。明万历二十至二十一年(1592~1593),烟草、甘薯开始从吕宋国(菲律宾)经漳州进入莆田。清宣统元年(1909)涵江私营代理商行进口美国“美孚”、“亚细亚”、“德士古”、“鹰标”和英国的“僧帽”牌煤油,美国的“卜内门”、英国的“眉月”、法国的“狮马”牌肥田粉,还有德国的颜料、日本的仁丹、眼药等。
  民国13年(1924),莆田电灯公司进口美制柴油机1台,“凿屋”25千伏安三相交流发电机1台。次年从“美孚”洋行购来“雪佛兰”牌小车零件,装配成小汽车1辆。民国16年,涵江电厂股份有限公司进口德国的柴油机1台。民国26年进口美国的肥田粉、布匹、煤油、棉纱、等商品。民国29年,进口美国黑白花奶牛、荷兰奶牛。民国34年后,美国货充斥市场,进口商品有、肥田粉、煤油、布匹、棉纱、手表、呢绒、面粉、奶粉、罐头、塑料日用品、化妆品、面巾、香料等,品种繁多。
  建国初期,仍有肥田粉、煤油等进口。60年代,进口化肥50.8万吨,进口英法西德安格拉长毛兔、日本大耳兔、南洋楹树。70年代进口化肥13.5万吨、手表6172只,引进法国白番鸭。80年代,进口医疗机械、各种罐头机械、有自动封口机、罐身自动高频焊机、啤酒罐装机械、蘑菇瓶装罐头生产线、啤酒罐装生产线、自动注胶烘干机、鞋帮机、鞋眼机、急速冷却定型机、冲截机、切皮机、耐磨损试箱、脱色试验机、破裂试验机、冲击试验机、全候性试验机、耐寒试验机、裁剪机、摺边机、电脑绣花机、服装针织机械、针织打毛机、B超扫描机、各种小汽车等。自1980年承接“三来一补”业务,创办“三资”企业后,有由外商提供进口各种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原器件、配套件、包装物料、机械设备、运输工具、家用电器等。1985年进口大米1500吨。1987~1990年,共进口小麦12640吨。1981~1990年,进口手表21835只,还引进加勒比松树、澳大利亚大叶相思树、金皮南洋杉树、对虾苗、牛蛙等。
  第二章 经贸合作
  第一节 外商投资企业
  1984年,莆田县橡胶厂和马来西亚祥控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创办福祥塑胶有限公司,为莆田市第一家中外合作企业,投资总额25万美元,其中外商投资12.5万美元,合营年限为10年。1985年,江口镇与马来西亚方金水合资创办江口水产捕捞养殖有限公司,为莆田县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总投资50万元,其中外商投资25万元。是年,全县有“三资”企业15家,总投资额614.1万元,其中外商投资258.3万元,占总投资额42.06%,主要生产胶鞋、服装、古典家具、台湾草虾等,产值54.46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0.21%。
  1986年,新办江口凯利电子厂、笏石麻纺厂、黄石达成鞋革有限公司3家“三资”企业。当年“三资”企业的工业产值达1516.9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5.21%。1987年后,引进外资、技术的项目逐步增加,当年“三资”企业投产21家,实际利用外资189万美元,比1986年增长57.31%,创工业产值2371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7.16%,出口创汇328万美元,比1986年增长25.19%。1988年,实施沿海经济发展战略,抓好出口基地建设,继续改革投资环境,是年全县“三资”企业投产27家,实际利用外资128.24万美元,年创工业产值2529.3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6.31%,出口创汇289万美元。1989年,全县“三资”企业投产36家,实际利用外资983万美元,比1988年增长666.53%。年工业产值10196.3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20.57%,出口创汇4574.6万美元,比1988年增长1482.9%。
  1990年,全县共有已投产的“三资”企业40家,新签订利用外资合同25项总金额1535.65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108万美元。比1989年增长12.7%。年工业产值33842.2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37.95%,创汇7210.6万美元,分别比1989年增长231.9%和57.62%。“三资”企业利润总额1550.9万元,税金总额506.9万元,从业人员7624人,占全县职工总数11.37%,年末固定资产净值5657.2万元。1990年底,全县“三资”企业总投资1381.8万美元,其中外商投资607万美元,占总投资额43.92%。主要经营鞋革、服装、塑胶、五金、电器、化工、建材、印刷、饲料、食品、水产养殖等行业。其中农业企业产值2009万元,工业企业产值33842.2万元,基建业产值42万元,分别占“三资”企业总产值的35893.2万元的5.59%,94.29%和0.12%。
  附:“三资”企业选介
  莆田福祥塑胶有限公司系中外合作企业,1984年6月,由莆田县橡胶厂与马来西亚祥控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创办,现为拥有福祥、华昌、聚祥三个塑胶有限公司的集团公司,隶县二轻局。址在涵江区塔桥,占地面积17160平方米,建筑面积11440平方米,拥有成套制鞋加工设备,主要生产89型高级运动鞋、布面注塑鞋、中高档布胶鞋,旅游鞋、解放鞋等1000多个品种,产品大多数销往欧美、日本、东南亚、香港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1990年,生产注塑布鞋145.63万双、注塑鞋85.76万双、胶鞋493.53万双,年工业产值8668.7万元,实现利润638.56万元,税金545.62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248.70万元,净值1022.20万元。职工2518人。
  莆田协丰鞋业有限公司 系中外合资企业,1989年8月建成投产,由西天尾镇福利鞋厂、省鞋帽公司与香港成业行贸易公司合资创办,隶县乡镇企业局。址在西天尾镇洞湖口开发区,占地面积71568平方米,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具有成套制鞋各种设备,主要生产“耐克”运动鞋,产品销往香港及东南亚地区。1990年,生产“耐克”运动鞋114.7万双,创产值8150万元(其中出口产值7815万元),实现利润367万元,税金5.54万元,固定资产原值3063.9万元,净值2962.9万元。职工2184人。
  第二节 “三来一补”企业
  1980年5月,莆田赤港华侨农场与香港北极行签订的毛衣来料加工合同,为全县承接的第一批来料加工业务。是年6月,经协商改由莆田县侨联针织厂与香港北极行执行该合同,港方无偿向该厂赠送50台七针机等设备。
  1982年,新办星光电子厂,承办电子来料加工。1984年,江口镇石东工艺品厂、北高乡福岭拉链厂分别承揽雕刻、拉链来料加工业务。次年新办嘉利电子厂,承办电子来料加工,江口东南工艺品厂,承揽工艺品加工。至1986年,全县共有“三来一补”(来料加工、来样定货、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企业13个,签订合同项目共87项,实收工缴费110.5万美元(按港元与美元0.17换算),比1985年增长3倍。
  1987年,全县“三来一补”企业发展到18个,签订合同项目59项,总金额326.91万美元,实收工缴费42.72万美元,主要生产电子表芯、针织品、工艺品、拉链等。次年,“三来一补”企业增至35个,签订合同项目120项,比1987年增1倍,金额348.85万美元,合同履约率为71.8%,实收工缴费25.64万美元(港元与美元按0.17换算)。全年共引进设备513台(套),价值786.25万美元。主要生产电子、服装、工艺等制品。1989年,全县“三来一补”企业增至40个,其中电子行业22个,服装针织行业9个,工艺行业9个,签订合同项目93项,总金额136.75万美元,实收工缴费26.20万美元。
  1990年,全县共有“三来一补”企业34个,签订合同项目103项,总金额138.6万美元,实收工缴费28.38万美元,比1989年增长8.32%,主要生产电子、服装、针织、工艺品等。
  第三节 对外经济技术合作
  1979年,莆田糖厂首次派出技术人员15人,援建塞拉利昂共和国马格巴斯糖厂。
  1984年,成立中国福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莆田县公司,为全县第一家专营劳务输出的公司。当年,首次向新加坡三达轮船代理公司和新加坡大志油轮公司派出10名受雇海员。
  1986年11月,受福建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委托,县组织中国福建农业技术合作组一队16人,受雇于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布莱德蕃农场,从事农业技术合作,合作时间2年,领队王玉宝。
  1987年12月,东圳水电站工程技术人员林耀文等6人赴赤道几内亚毕科莫水电站,从事水电站运行管理和机械检修技术合作。1990年3月,增派邓子瑜等4人。
  1988年,莆田县中福公司接受省中福公司下达的劳务出口指标,外派260名女工赴新加坡从事电子电器等行业工作。同年底,全县又派出海员132人,受雇于外国轮船公司。至1990年,全县共派出被外国雇用的海员357人,农业技术工人16人,援建技术人员15人,还有技术工人150多名。
  第三章 管理
  第一节 机构
  建国前,对外贸易没有专门管理机构。元代,归官营,设海站,兼管商舶奇货。明初,禁海运,海运恢复后,也没有设专门对外贸易管理机构,由河泊司兼管。清雍正七年(1729),在涵江设立涵江海关,民国20年(1931),涵江海关由福州之闽海关接管,设涵江支关和三江口支所,海关负责港务监督、引水和征税。建国后,发展对外贸易,建立专职对外贸易机构。
  一、莆田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简称外经委)
  1979年9月成立县革命委员会进出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1981年3月,改为县人民政府进出口办公室。1984年6月改为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同年10月,与县财委合署办公,县外经委下属单位有外贸公司,对外来料加工装配公司和中福公司。1985年2月起,县外经委与县财委分开办公、县外经委内设办公室、外资管理股、外经管理股、外贸管理股等职能科室,编制16人。负责对外经济贸易业务管理,监督、协调工作,引进外资、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输出等业务。
  1988年,为加速外贸工作发展需要,成立莆田县利用外资领导小组,办公点、设在外经委,实行“一个印章”对外的审批制度,简化审批手续。
  二、莆田县对外贸易公司
  1949年10月,建立福建省涵江进口公司(后改称莆仙贸易公司),址在涵江。1958年设外贸经理部隶属商业局,专管出口商品收购工作。1961年11月,成立莆田县外贸物资采购公司,属县商业局和晋江专区外贸站双重领导。1964年6月1日,改称县外贸公司,内设人秘、业务、财计三个股,并增设城关外贸仓库和涵江畜产品仓库。1969年精简机构,县外贸公司与县食品公司合并,成立县贸易公司,负责内外贸易工作。次年并入县革命委员会商业局。1972年底,恢复县外贸公司。1978年11月,为适应外贸工作迅速发展的需要,成立县对外贸易局,并设县外贸公司,为政企合一机构,归莆田县革命委员和莆田地区外贸局双重领导。1984年,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县对外贸易局改为县对外贸易公司隶属县外经委。主要负责组织对外贸易商品的管理,协调工作包括收购至交货的业务。1990年,县对外贸易公司内设办公室、粮油食品、土畜产、轻工、工艺品、鞋帽、抽纱、土矿、财计等10个股(室),下设涵江外贸转运站、江口外贸冷库职工123人。
  第二节 进出口管理
  建国前,一般货物进出口均由私营代理商经营。清末、民国时期,外国公司在莆田、涵江等地设立代理行,专管货物的进出口,当时市场上洋货充斥。建国后,国家对进出口实行统一管理,有计划地进出口货物。
  莆田县外贸部门不承担进口管理工作,进口物资由省外贸部门统一平衡,按计划分配,直接通知用货单位,办理进货手续。县外贸部门主要负责出口商品的收购,加工、验收、包装、调运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一、出口商品收购
  收购计划县计划部门与县外贸部门依据上级下达的年度出口商品收购计划,结合实际情况编制、联合下达全县年度出口商品收购计划,并将计划指标分解到有关乡镇、厂(场)。为保证完成出口任务,县外贸部门对重点出口项目或大宗出口商品的生产,做好衔接工作,提请县政府直接安排或通过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生产计划。
  签订合同年度出口商品收购计划下达后,由县外贸部门与供货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或协议,落实货源,按收购计划要求,进一步具体化,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约束双方共同信守合同。
  组织收购外贸出口货源主要来自国营厂、矿及集体企业部门,对大宗出口的食品罐头、各类鞋帽、轻工、工艺产品以及矿产、石制品等,经厂方与外贸部门共同检查合格,包装后装车直接发往上级外贸部门指定的仓库或发往对口公司或指定的口岸。畜产品和土、特产,县外贸部门委托各基层供销单位代购;活杂鱼、小动物、白木耳、草菇、抽纱、草麻制品,由县外贸公司自行收购,经验收合格直接调运。
  二、出口商品加工
  为保证出口商品的货源,商品加工采取定厂加工、委托加工、自营加工。兴化米粉由黄石米粉厂定点加工。该厂承接外贸收购计划,按时完成加工量,保证出口供货。冻蛏肉、冻荔枝、冻龙眼、冻菱角等速冻商品委托县商业局冷冻厂加工,多采取就地加工成品,直接发往指定的口岸交货。县外贸部门付予加工费。县外贸公司自行加工禽畜皮、毛等零星畜产品和人发等小商品,这些半成品直接运交泉州市外贸仓库。
  三、出口商品调拨
  出口商品收购后,照上级下达的计划,按时、按质、按量分别调往省、地外贸专业公司或指定的口岸出口。此外还包括调拨扶持生产所需物资、原辅材料、设备、包装物等。
  四、储运管理
  仓储管理 县外贸公司从1964年开始建设仓库。至1990年,共有仓库2处,总面积4000平方米。基本上满足全县出口商品、物资中转和库存的需要,同时逐步建立仓库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出口商品入出库手续,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保证仓库安全。
  运输管理 出口商品的外运,以公路运输为主,水路运输很少。1978年前,由县外贸公司向交通部门申报计划,安排汽车运输。1979年,县外贸公司拥有1部载货汽车,一般情况,自行承担运输。后来公司货车报废,货物运输由市外贸车队运输。如果收购物资在临海的东庄、灵川、忠门,并可以就地加工,则用海船直接运往口岸交货。出口商品的发运,不管是公路运输或是海运船均由供货部门直接安排运输工具,外贸部门配合,协助供货部门做到及时验收按时发货到指定口岸交货。此外,对生猪、活家禽、活水产品、鲜蛋、鲜果等鲜商品,采用产地交货制,由口岸派员驻在产地验收发货,由外贸公司押运至口岸。
  第三节 生产基地
  建国前,莆田出口的桂元和蔗糖生产,已逐步趋向集中种植和加工,形成一定生产规模。
  建国初期,出口的货物均由基层供销社和商业部门零星收购,到60年代为发展蘑菇罐头生产,组织发动种植磨菇,才逐步建成磨菇生产基地,同时对枇杷品种进行改良,成片种植,形成枇杷生产基地。70年代,建立芦笋生产基地。1980年后,为开辟出口商品生产新途径,兴办一批商品生产基地,至1990年已形成鞋类、电子、罐头、对虾、鳗鱼、花岗岩、工艺品等大宗出口商品的生产基地。
  一、蘑菇原料生产基地
  1967年5月,在城郊、涵江、江口、西天尾、梧塘等5个公社,建立蘑菇生产基地。同年底,县罐头厂在仙游县园庄公社试种蘑菇,面积逐年扩大,遍布平原、山区及沿海20多个乡镇。蘑菇实行合同制生产,由厂方与菇农签订合同,要求菇农按省规定的菌种菌号、规格交售鲜菇;县罐头厂负责制备菌种供应菇农栽培,按规定的价格,设立收购站收购产品,并及时付给菇农菇款。1989~1990年度蘑菇收购量超万吨。
  二、芦笋原料生产基地
  1974年6月,福建省粮油进出口公司,要求县罐头厂芦笋生产基地。同年在埭头公社丘山农林场建立芦笋生产基地,定植面积91亩。由于管理不善等原因,面积逐步减少。1980年10月,成立莆田县芦笋生产领导小组,贯彻省政府制定的扶植芦笋生产的政策,对芦笋生产者给予原粮、化肥补贴、贴息贷款等。在城郊、渠桥、华亭3个公社的木兰溪两岸18个大队、144个生产队,建立1000亩芦笋基地。至1982年,定植面积共1394.28亩。之后由于体制及管理原因,面积骤减,至1985年底,种植面积仅剩下0.8亩。1987年6月,在平海乡、东峤乡建立秋季示范基地110亩。次年全县发展近2000亩,分布在平海乡、南日乡、湄洲乡。至1990年,全县收购芦笋166.3吨。
  三、枇杷罐头原料生产基地
  1957年以来,县罐头厂配合农业部门,对枇品种进行改良,为创省优、部优枇杷罐头产品创造条件。同时,指导集中成片种植,形成生产规模。1990年,枇杷罐头原料基地主要分在萩芦、华亭、城郊、渠桥、江口、新县、白沙、庄边、大洋、常太等乡镇。全县收购枇杷1282.5吨。
  四、鞋业生产基地
  建国后,个体鞋革手工业者走上集体化道路。1957年全县组建5个制鞋厂(社)。1958年,地方国营莆田县鞋革厂成立,生产各种布鞋。产品在国内销售。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的政策,鞋革企业从内向型企业转向外型企业,并趋向大规模,集约生产。产品档次不断提高,产量逐年增多。
  1990年,全县制鞋企业28个(其中“三资企业17个),共有制鞋生产线58条,年产各类鞋4920.44万双,总产值67828.88万元,占全县工业总产值76.07%。
  五、电子生产基地
  1982年江口镇石西村首家创办星光电子厂后,江口地区利用侨乡优势陆续办起电子生产加工厂。至1990年,江口镇共有电子厂30家(石西村占21家)形成生产基地,其中合资8家、来料加工22家,主要产品有电子表、石英表、电子计算器、电子游戏机等10多种产品,远销香港,西欧等地。年生产量可达1000万只(件)。
  六、对虾养殖基地
  1980年忠门镇在西埔围垦内创办对虾养殖场,以后逐年发展。至1990年,全县有对虾养殖场80家,虾池面积8000亩,加工出口200吨,创汇152万美元。主要集中在忠门、东峤、头、南日等沿海乡镇。
  七、鳗鱼养殖基地
  1979年,县外资公司引进日本设备技术与涵江公社鱼场合资创办莆田第一鳗鱼养殖场;面积22亩,当年出口成鳗24吨。之后,养鳗业迅速发展,主要集中江口镇的江口、石东、五星,丰山、东大等村,西天尾镇的龙山、吴江、北大等村,梧塘镇的枫林、溪口等村。1990年,全县养鳗场40家,养鳗池面积657亩,总产量1415吨,出口成鳗800吨,创汇560万美元。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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