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饮食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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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06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饮食业
分类号: F719.3
页数: 2
页码: 426-427
摘要: 该文主要介绍了建国前和建国后莆田饮食业的发展情况。建国前,饮食业全由私营经营,城厢和涵江拥有多家具有特色的饮食店和风味小吃摊贩。建国初期,饮食业逐渐转为国营和合作社经营,市场上出现了基层供销社开设的饮食店。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个体饮食业迅速发展。文章还提到了饮食业的相关政策和发展变化,以及莆田传统名菜和地方风味小吃的恢复和发展。
关键词: 莆田县 商业 饮食业

内容

建国前,饮食业全系私营。城、涵有饮食店(亦称菜点业)50多家,自成特色。城厢镇有“源源”的中菜、西餐,“桃李园”的“满汉席”,“杏花楼”、“红金”、“龙王”等的“鱼翅席”、“鲍鱼席”、“猪肚席”等。涵江镇开设“桃李园”、“醉桃园”、“皇后酒家”、“天韵楼”、“上山”、“永丰”、“知者来”等菜馆和酒家。此外,还有不少临街摆设的饮食摊贩,以风味小吃誉名
  建国初期,饮食业亦是私营。1954年起,基层供销社在集镇、交通要道和旅游点开设饮食店。1956年,分别对城市、农村饮食业进行对私改造,城厢、涵江两地私营饮食业归国营管理的25家,过渡到合作社的有110户,从业人员162人;组织合作饮食店的计116户,从业人员173人;组织合作小组的计87户,从业人员106人。当时最大一家是“大众饭店”,职工40人,日均营业额1800元,经营特点是以大众化饭菜为主。
  1958年以后,涵江车站国营饭店先后3次进行扩建,占地1500平方米,可供300人用餐,大餐厅供应大众化饭菜,二楼供应盘菜,适应不同层次消费者需要。
  1960年开始,饮食业实行粮食制品凭粮票供应。1961年始销售高价的盘菜、汤点、油条等,1962年即告取消。
  “文化大革命”期间,国营和集体饮食业每年营业收入在300万元左右。1978年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个体饮食业迅速发展。1980年全县计有饮食业131家,从业人员1095人,其中全民的67家587人、集体的59家437人、合营的5家44人。至1983年,全县饮食业发展到498家,从业人员1106人,其中全民的12家244人、供销社的34家144人、集体的48家314人、个体的404家404人。
  1985年,地方名菜“焖豆腐”、“炒米粉”、“荔枝肉”在福建省饮食业系统名优菜点和地方风味小吃评比中,分别获风味优质小吃和名优菜点奖。是年,国营、集体的饮食业减少,其中不少转为私人租赁或承包经营,个体饮食业增至598户。
  1990年,全县饮食业619家,从业人员1202人,其中全民的14家131人、集体的22家107人、个体的583家964人。饮食业经营的品种不断增多,莆田传统名菜和地方风味小吃逐渐恢复。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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