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畜禽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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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06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畜禽
分类号: F762.5
页数: 2
页码: 423-424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建国后的生猪、禽蛋和牛羊的收购情况。首先介绍了生猪的收购情况。建国初期,生猪的收购由国营食品公司开始,并逐渐过渡到国营食品公司和供销社的集中经营。随后采取了派购、奖售和议购等不同的收购政策。但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生猪的购销处于不稳定状态。后来逐渐放开经营,取消了派购和奖售政策,生猪的市场由多家经营参与。总体上看,生猪的收购量和销售量有起伏,但整体呈现增长趋势。接下来介绍了禽蛋的收购情况。在建国初期,禽蛋的供应主要由农家自产自用,少量出售。随后国营食品公司开始少量经营禽蛋,并逐渐放开经营。后来采取了派购、奖售和议购等政策,但在1985年实行了全面议购议销,取消了奖售政策。禽蛋的收购量和销售量在不同时期有所波动。最后介绍了牛羊的收购情况。
关键词: 莆田县 商业 畜禽

内容

一、生猪
  建国前夕,全县有屠宰业30家,从业人员50人。全县平均每日宰猪45头,其中城涵25头。当时,猪由“猪牙”(即中间人)走村串户联系提供,货款大部分是第二天结清。
  建国后,猪肉由个体分散经营过渡到国营食品公司和供销社集中经营。1950年,国营商业开始收购生猪,当年收购生猪274头支前。1953年10月起,实行“统一收购”的政策,限制私营肉贩随意采购。1951~1954年,国营食品公司收购生猪226299头,销售127430头,上调支前51458头。
  1955年7月,实行派购政策,区乡或基层农业社负责按期、按质、按量交售。1956年扩大生猪派购范围,并实行生猪派养派购和按比例购留政策,要求重点产区农户每户平均养一头耕牛、二头菜猪。1955~1956年生猪收购118921头,销售79571头,上调35595头。1957年,调高生猪的购销价格,当年收购生猪72886头,销售54043头,上调18271头。1958年收购104526头,上调23869头。1959年收购42560头,上调3853头,出口10143头。1960年,生猪收购实行奖售政策,收购毛重50公斤的生猪,奖售原粮25公斤,当年收购26607头,上调1997头,出口7180头。
  1961年开始实行猪肉限量控制销售,居民凭票定量供应,每人月供应1~2两。1963年,国营食品公司进入自由市场挂牌议价收购生猪,当年收购生猪67447头,委托供销社收购11397头。1964年,各食品站面向社队选点,帮助社队发展生产,下半年取消议价收购生猪。当年底,全县生猪存栏数为211102头,收购121058头,当地销售58407头,上调51573头,出口6288头,实现利润41.75万元。
  “文化大革命”期间,生猪购销处于徘徊状态。1978年,县规定在完成生猪派购任务后,允许养猪户自行处理,国营商业再次开展猪肉议价经营。1979年4月,生猪收购价格调高22.7%。1980年收购生猪195246头,销售144961头,上调48442头。1982年,生猪实行按基数派购,“一定四年”不变的方法。1984年,改革生猪收购办法,实行“四定两包干”(收购、上调、销售、利润四定;平议差价、价外补贴两包千)管理制度。1985年5月,生猪取消派购和奖售政策,取消平价供应业务,猪肉放开经营。1990年,国营食品公司下辖食品站采取承包经营,当年收购生猪44592头,销售44592头。
  二、禽蛋
  建国前,农家禽、蛋多自产自用,少量出售。1954年,涵江食品营业处建立后,开展少量的禽、蛋经营,随行就市,自由购销。1955年,曾一度供求失调,市价上扬,县人民政府采取行政干预、强化市管的办法,保证军需民食。1956年8月,恢复自由贸易。1957年贯彻“积极主动,大胆收购,加强保管,扩大销售”的方针,当年销售家禽12万只,鲜蛋3191担,搞活禽、蛋市场。
  1959年10月,对禽、蛋实行派购,社队饲养的家禽派购70%,鲜蛋除留种蛋外派购70%,社队根据派购任务和生产情况分配到户。1961年5月,调整禽、蛋收购政策,规定:家禽鲜蛋不实行派购,实行奖售原粮的收购政策,国营畜牧场生产的不得自行处理,全部由国家收购。1971年,取消派购。1972年后,以化肥补贴进行换购。1982年起,恢复对有代养条件的农户进行派购,同时继续实行换购。1985年,全部实行议购议销,奖售政策随之取消。
  三、牛羊
  建国前及建国初期,牛羊均属自由购销,私人经营。
  1956年,废牛归国营商业统一收购,凭证宰杀,不准商贩收购,不准农户自宰。1957年收购2038头,销售1993头。1960年收购3232头,销售3186头,为购销最多年份。1961年5月改“按比例收购”,以生产队淘汰废牛头数计算,一年废一头的不收购,淘汰2~4头的收购1头,淘汰5头以上的收购2头。1962~1975年,年购销量100~300头之间。1978年实行议购议销,销量70头左右。1980年经营更少。
  1958年,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共购进羊29194头,销售27558头。1961年,收购活羊实行奖售政策。1964~1966年,国营商业年均销售1.5万头左右。1978年,实行议购议销,购销量不稳定。1983年收购89头,1985年收购10040头,1990年收购购1450头。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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