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燃料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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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05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燃料
分类号: F764.1
页数: 2
页码: 420-421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莆田市的燃料供应情况。商业供销合作社经营的燃料包括木柴、木炭、煤炭、柴油、煤油和石油等品种。
关键词: 莆田县 商业 木炭

内容

商业供销合作社经营的燃料,包括木柴、木炭、煤炭、柴油、煤油、石油等品种。
  木柴主要由山区产地供销社向农民收购,供应或调拨销地供销社,再由它们供应给部队、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城镇居民或海岛、沿海地区群众。1953年,供应50850吨。1958年,办公共食堂和大炼钢铁,大量砍伐林木,当年供应15750吨。从60年代起,木柴收购由县计委下达指标,由产地供销社收购,主要供应部队、海岛渔民及其它特殊需要。随着煤炭使用量增多,木柴的供应量下降,1982年供应3090吨,1990年供应77吨。
  木炭 主要由山区产地供销社向农民收购后供应或调拨给销地供销社,再由它们供应工厂、加工生产单位。1952年收购4825吨,供应3600吨。1958年大炼钢铁需要大量木炭,是年供应18630吨,严重破坏山区林木资源。随着煤炭的推广应用,木炭需求量逐年下降,1980年供应887吨,1990年全县供销社只供应3吨。
  煤炭 1958年,县人民委员会《关于节约柴炭,推广烧煤》的通知,推广生活用煤,并为“大办工厂”提供大量煤炭,供应量达173026吨。1963年供应3729吨。1964年进一步推广烧煤技术,供应网点由1963年的20个扩大到71个,当年供应6933吨,比1963年增供3104吨。随后,供应量逐年增加。1966年供应量增到23304吨,是年,为了节约用煤,全县推广黄石公社沙坂大队节约烧煤的经验。1979年供应量为27618吨。1980~1985年,每年供应量在3万吨左右,后因农村取消平价煤供应,计划外煤炭可自由购销,供销合作社的煤炭销售量下降。1990年,全县由供销合作社供应的煤炭为12311吨。
  柴油 1962年,供销合作社开始经营柴油,属计划分配商品,主要供应农用。当年销售56吨,随后逐年增加。1980年供应7186吨。随着计划内指标的减少,计划外柴油允许多家经营,供销部门的销售量逐年下降。1990年供应2293吨。建国前,源沣、义德和通过美商行代理了英商亚细亚公司“僧帽牌”煤田、美商美孚公司鹰标煤油和德干古公司“天秤牌”煤油。
  煤油 1952年,供销社经营煤油,当年销售23吨。1954年煤油实行按户定量凭票供应,销量逐年增加。1970年销售856吨,1980年销售2176吨。随着城乡广泛使用电灯照明,煤油销量逐年减少。1990年销售1275吨。
  石油 建国后,石油作为国家一类商品,实行计划分配,计划供应,由商业部门经销。1958年,石油由商业局工业品经理部经销。1961年,由福建省石油公司涵江商店经销。1965年改由莆田石油分站经销。1981年,成立莆田县石油公司,当年总销售量为15941吨,销售额922.2927万元。1984年,县石油公司析出归莆田市辖。1987年,全年油品总销售量为22251吨,销售额1851.2873万元。1990年,全年油品总销售量22184吨,销售额2469.29万元。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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