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耕牛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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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3053
颗粒名称: 第五节 耕牛
分类号: F762.5
页数: 2
页码: 416-417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莆田市耕牛的情况。建国前和建国初期,耕牛的交易多由农户自行调剂和商家经营进行。然而,随着农业生产合作化的推进,耕牛普遍不足。在此背景下,县供销合作社采取调剂为主、经营为辅的方针,通过调剂和供应来满足耕牛需求。逐渐建立了牛墟和耕畜调剂服务部,进行耕牛的调剂和交流活动。
关键词: 莆田县 商业 耕牛

内容

建国前和建国初期,县内耕牛的余缺以农户自行交易调剂,售价双方面议。同时也有一些中间商经营耕牛买卖。
  1956年,农业生产合作化后,各地耕牛普遍不足,县供销合作社坚持以“调剂为主,经营为辅”的方针,当年调剂耕牛7229头,供应101头。1962年建立和恢复牛墟4个,耕畜调剂服务部19个,调剂耕牛1115头,供应14头。同年2月,城厢、涵江、笏石三地开展耕牛调剂交流会,参加交流会有耕牛93头,成交27头。1965年基层供销社帮助社队建立耕牛繁殖基地28个繁殖幼牛3300头。1967~1969年,供销合作社投资5.3万元兴办13个耕牛繁殖配种场,繁殖出售小牛36头。70年代后,耕牛由社队自行调剂,供销社停止耕牛调剂供应业务。耕牛买卖多由买卖双方直接交易。

知识出处

莆田县志

《莆田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全志共38篇,卷首设序、凡例、总述、大事记、地图和照片,卷末附录。采用述、记、志、图、表、录等体裁,全面记述了莆田县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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